香港警察截查路人次数比纽约伦敦多4倍自损威信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根据香港警方发表的统计,香港警察去年当街盘查和搜查路人的次数,达到163万多次,是纽约和伦敦的4倍,另外又有34.5万人被当街盘问,但这个做法的成效,已备受各方质疑。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证据为基础的犯罪政策中心」主任维斯贝德认为,经常盘查路人的做法,只会使得被盘查者对警方失去信心,而人权组织则表示,香港的少数族裔,特别是南亚裔人士,是最常被警察盘查的对象。
维斯贝德今年与人共同撰写一本专门研究截查路人的学术书籍,当中对超过100万次的当街盘查进行个案分析,他说,这种做法在过去的10年内或许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同时亦惹来意料之外的反效果。
维斯贝德在研究过香港的情况之后说:“无论盘问和搜查的次数是多是少,对警察的认受性而言,这种策略只会造成长期的反效果,而警察的认受性,正正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香港警察盘查路人的次数比纽约和伦敦多4倍,但纽约的犯罪率比香港多两倍,伦敦更比香港多10倍;此外,纽约和伦敦的人口,又比香港多100万。
赞成截查路人的人士认为,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非法人口是一大问题,有必要采用措施作为吓阻。
不过,香港警方的数字却显示,警察因为截查路人而成功防止犯罪或逮捕疑人的次数,却远远低于纽约和伦敦。数字显示,香港警察平均每进行113次的盘查,才成功阻止一宗罪恶的发生,但纽约平均每9次就有1次,伦敦12次就有1次。
维斯贝德说:“我初步的感觉就是,香港的数字实在太大了,我以为拥有3.7万名警察的纽约市,截查路人70万次已经是很大的一个数字,天晓得有多大,现在看来,香港更是犹有过之。”
根据香港警队条例第54条,警务人员如在任何街道或其他公众地方、或于任何船只或交通工具上,不论日夜任何时间,发现任何人行动可疑,或发现任何人 是警员合理地怀疑已经或即将或意图犯任何罪行者,该警务人员可合法采取截查盘查以及搜身的行动。不过警方一名发言人说,“对于何谓‘合理地怀疑’,并无法 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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