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透露中共或将取消党内双规
2013-11-17 01:55 多维11 月15日,中国官媒新华社公布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力推多项反腐新举措,或预示着反腐体系格局辞旧迎新。更有 港媒爆料称,《决定》中虽未明示,但中共取消“双规”这一党内不规范的“司法程序”已达成共识,这也将为中纪委反腐纳入规范的司法程序铺路搭桥。
港媒透露中共将取消“双规”
11月16日,《大公报》援引曾于2012年参加中纪委反腐座谈会的知名法学家、廉政研究专家姜明安的消息透露,今年反腐工作取得不少成绩的中纪委或将面临改革,包括取消“双规”、反腐机构整合职能等。 不难发现,“双规”实则是中共违纪党员在进入司法机关调查、审理之前采取的“软禁式”的非司法程序。这种非规范性一定程度上有其可操作性,在进入司法程序 上,中共内部一般已经对官员问题有了较全面了解,也对审判结果形成了权衡和妥协后的决议,之后司法系统的运作便仅是走走形式而已。这样有利于促进案情调 查,减少漏网之鱼。
然而如果完全按照国家机构中设置的司法程序来走,对官员的扣留不能超过24小时。可是,“双规”中“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这种概念极具模糊 性,大部分情况下中纪委可以无限期扣押及审问任何被怀疑违法的官员,软禁可持续几个月,甚至长达几年,直到涉事官员崩溃,或调查人员收集到足够证据坐实案 件。这种非规范性的党内程序也造成了“双规死”、中纪委“双规不透明”等负面现象。
将中纪委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
实际上,关于取消官员“双规”、要求中纪委“双规”透明化的呼声不绝于耳。大部分呼声集中在两点:一是“双规”只适用于中共党员;二是“双规”并 未列入司法程序,而是在介入司法程序之前采取的“特殊形式”。不少人认为,在地方官员利益纠缠影响下,“双规”很容易演变成对官员的保护衣。姜明安指,对 官员不再“双规”,而走法治渠道,可确保严惩腐败分子,并兼具保护被调查人权益的双重积极作用。
为此,这种于司法体制之外另设庙堂的“双规”作法,依然是将司法作为政治和权力运作的一部分,不仅与中国司法体制内部既有机构的合法功能产生冲突,而且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挑战。如果不正当行使,极易对法治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
据悉,“双规”过程是秘密进行的,涉事官员将遭到全天候监视,并承受严厉的审讯手段,同时被剥夺任何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连律师及家庭成员都不例 外。中国官员“双规”期间死亡事件屡见不鲜,这与其“权力极大”,甚至有反腐指标有关系。因此,越来越多法律专家及媒体评论员开始质疑双规的神秘过程,尤 其是官员受到的严酷讯问。
有分析人士表示,“拍蝇打虎”固然值得赞赏,但在反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有效约束才行。而且根本解决之道和保障仍然是将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 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作用,以法律制度约束自身和约束各级官场人员的行为。法治的要义就是建立和遵守体制之外对官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从中共近三十 年历史来看,仅靠中共党内权力制约和监督,显然难以达到反腐的目的。
姜明安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或有大幅改革举措,这些内容并未写进《决定》,但高层已就此达成一定共识。比如,今后对于构成犯罪的官员将直接由检察系统执行侦查、批准逮捕等。他猜测,若这项改革顺利实施,针对官员的“双规”制度就极有可能会走到尽头。
而通过此次公布的三中全会的《决定》,也可多少看出取消“双规”的端倪。《决定》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 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整饬党内逾法乱象
按照中共党内文件定义,“双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中共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 八条第三款)也就是说,“双规”是出于党纪,只适用于共产党员,并未有法律条款支撑。按照中国对问题官员的现行处理传统,其流程一般是先行初步内部调查, 调查基本属实再行“双规”进行深入调查,之后对其进行“双开”(开除党籍、公职),移交国家机构中的司法机关。
-- 2013-11-17 01:55 多维11 月15日,中国官媒新华社公布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力推多项反腐新举措,或预示着反腐体系格局辞旧迎新。更有 港媒爆料称,《决定》中虽未明示,但中共取消“双规”这一党内不规范的“司法程序”已达成共识,这也将为中纪委反腐纳入规范的司法程序铺路搭桥。
港媒透露中共将取消“双规”
11月16日,《大公报》援引曾于2012年参加中纪委反腐座谈会的知名法学家、廉政研究专家姜明安的消息透露,今年反腐工作取得不少成绩的中纪委或将面临改革,包括取消“双规”、反腐机构整合职能等。 不难发现,“双规”实则是中共违纪党员在进入司法机关调查、审理之前采取的“软禁式”的非司法程序。这种非规范性一定程度上有其可操作性,在进入司法程序 上,中共内部一般已经对官员问题有了较全面了解,也对审判结果形成了权衡和妥协后的决议,之后司法系统的运作便仅是走走形式而已。这样有利于促进案情调 查,减少漏网之鱼。
然而如果完全按照国家机构中设置的司法程序来走,对官员的扣留不能超过24小时。可是,“双规”中“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这种概念极具模糊 性,大部分情况下中纪委可以无限期扣押及审问任何被怀疑违法的官员,软禁可持续几个月,甚至长达几年,直到涉事官员崩溃,或调查人员收集到足够证据坐实案 件。这种非规范性的党内程序也造成了“双规死”、中纪委“双规不透明”等负面现象。
将中纪委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
实际上,关于取消官员“双规”、要求中纪委“双规”透明化的呼声不绝于耳。大部分呼声集中在两点:一是“双规”只适用于中共党员;二是“双规”并 未列入司法程序,而是在介入司法程序之前采取的“特殊形式”。不少人认为,在地方官员利益纠缠影响下,“双规”很容易演变成对官员的保护衣。姜明安指,对 官员不再“双规”,而走法治渠道,可确保严惩腐败分子,并兼具保护被调查人权益的双重积极作用。
为此,这种于司法体制之外另设庙堂的“双规”作法,依然是将司法作为政治和权力运作的一部分,不仅与中国司法体制内部既有机构的合法功能产生冲突,而且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挑战。如果不正当行使,极易对法治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
据悉,“双规”过程是秘密进行的,涉事官员将遭到全天候监视,并承受严厉的审讯手段,同时被剥夺任何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连律师及家庭成员都不例 外。中国官员“双规”期间死亡事件屡见不鲜,这与其“权力极大”,甚至有反腐指标有关系。因此,越来越多法律专家及媒体评论员开始质疑双规的神秘过程,尤 其是官员受到的严酷讯问。
有分析人士表示,“拍蝇打虎”固然值得赞赏,但在反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有效约束才行。而且根本解决之道和保障仍然是将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 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作用,以法律制度约束自身和约束各级官场人员的行为。法治的要义就是建立和遵守体制之外对官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从中共近三十 年历史来看,仅靠中共党内权力制约和监督,显然难以达到反腐的目的。
姜明安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或有大幅改革举措,这些内容并未写进《决定》,但高层已就此达成一定共识。比如,今后对于构成犯罪的官员将直接由检察系统执行侦查、批准逮捕等。他猜测,若这项改革顺利实施,针对官员的“双规”制度就极有可能会走到尽头。
而通过此次公布的三中全会的《决定》,也可多少看出取消“双规”的端倪。《决定》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 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整饬党内逾法乱象
按照中共党内文件定义,“双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中共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 八条第三款)也就是说,“双规”是出于党纪,只适用于共产党员,并未有法律条款支撑。按照中国对问题官员的现行处理传统,其流程一般是先行初步内部调查, 调查基本属实再行“双规”进行深入调查,之后对其进行“双开”(开除党籍、公职),移交国家机构中的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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