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G4G] 城管失足只是暴力执法的遮羞布

城管失足只是暴力执法的遮羞布

作者:针尖毒刺2012-06-2805:09:4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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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读: 一张疑为城管脚踩小贩脖子的照片昨天在网上热传,并被质疑野蛮执法。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负责人证实,踩人者是街道城管协管队员,事发时正在参与联合整治占道经营,冲突中我们队员失足踩到那个摊主。据悉,该科已做出初步处理,踩人者被扣发当月考核奖金,在家待岗做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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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张疑为城管脚踩小贩脖子的照片昨天在网上热传,并被质疑野蛮执法。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负责人证实,踩人者是街道城管协管队员,事发时正在参与联合整治占道经营,冲突中“我们队员失足踩到那个摊主”。据悉,该科已做出初步处理,踩人者被扣发当月考核奖金,在家待岗做

    城管执法秘籍

    城管执法打人已经不是新闻,文明执法才是新闻;就同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同一个性质。但对于城管的劣行,无论是不是新闻,总得拿来说说事,否则这个世道就太显和谐盛世!城管是一个永不寂寞的群体,暴力执法掩盖了他们为城市所做出贡献的全部。而那一部城管执法秘籍,又让他们暴力的执法行为深刻了几分,活生生地把他们对一座城市的贡献掩盖在暴力执法形象之中。在那部宝典之下,公众才彻底明白,城管之所以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气壮山河山河式的霸气、破门而入上房揭瓦的傲气、横冲直撞无人可匹敌的匪气,都是在那部具有划时意义下宝典中练成的。而宝典的杰出之上,就是把执法择对象看成是敌人,自然就有了城管出手不留情出脚必夺命的绝活!不可否认,一部宝典培训出来城管成了媒介关注的亮点。

      如果说城管仅仅是作为城市市容的管理者,那绝对是想错了,他们的威武之处不仅仅是一座城市在市容方面成为典范的杰造者,更是这座城市的执法者,而今天他们的触觉已经延升到了城市的每一角落,也成为强拆之中的一支中坚力量。虽然说翻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表明他们拥有执法权,诸如非法拘禁商贩、暴力对付街头小贩或抗拆户,但那一部城管秘籍代替了中国现行的宪法与法律法规,成为继公检法等执法机关之外的又一支执法队伍。而这支执法队伍原本该是维护街容市貌的城市卫生管理者,一跃成为拥有法律利器保障的暴力执法队伍。如果在百度中输入“城管暴力执法”搜索,可以得到133万条相关的负面信息。可见他们在努力创建一座城市的市容市貌同时,暴力执法成为城管队伍的代名词。

      虽然说,在武汉、重庆等城市对城管执法方式进行了改革,以女性温柔的执法方式来促使经营户和小贩自省,做到兵不刃血的效果,这一执法方式在媒体和舆论普遍认的时候,却因其它省市城管的惯用手段而使其形象无力回天,公众与舆论依然对城管这一体系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他们的执法方式进行追问。但这种质疑与追问的方式却上演着一幕幕狗血贲张的画面,城管依然底气十足地用拳头与鞋尖对付那些抗拆者、走街窜巷的小贩以及经营户。而一旦因为执法方式所带来的负面信息,总是用遭遇暴力抗法不得而为之或临时工所干来逃避指责和回避事实真相。并且在这种回应中,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被殴打被强拆被拘禁者面对暴力手段说不时,一顶暴力抗法的高帽就把你送上了不归路,而一旦因为不文明抗法而遭遇对抗出现伤亡,革命烈士的符号成为暴力执法的光环。这些都得归功于那一部城管执法秘籍的存在!

 

   城管失足,一失足成千古绝学

    有听说过失足妇女,也有听说过那句千古传诵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对走错路回头后恍然悔悟的名句,但如果说城管失足,还是头一遭。城管失足的由来,据说是在6月25日22时许,江苏网友“Septem ber舌甘”发表图文微博说,文字虽短但其精彩之处是所发的照片,在该照片上,一名背对镜头、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左脚着地,右脚踩踏在一名穿绿色上衣男子的脖子上,后者当时没有任何反抗,二人旁边是一辆机动三轮车,车顶是一块写有兄弟烧烤字样的标牌。据微博文字介绍,脚踩男子脖子者为城管。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微博在短短的时间内被网友疯狂转发,所有人对该名城管的暴力方式予以谴责。认为无论经营者非法于否,都不应该将对主的尊严踩在脚下。经多家媒体证实,图片上穿深蓝色衣服的男子为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人员。

     针对此事,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负责人称,踩人者是街道城管协管队员,事发时正在参与联合整治占道经营,冲突中“我们队员失足踩到那个摊主”。也就是说 执法的过程中因为冲突,这名城管的协管队员一个不小心,脚刚好落在了人家脖子上,称为失足。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失足所致,当媒体要求出示城管队伍当晚的执法录像时,城管科负责人称录像机当时没电了!有些时候,事情就是很凑巧,需要证据来表明一个人无罪的时候,恰恰在那个关键的节点证据奇迹般地消失了,有视频监控刚好在调试没有当时录影的,有视频监控无法拍到监控死角的,有真正杀人凶手献身承认某件凶案是其所为但当地公检法机关依然视而不见不给执行枪决了十年的冤魂平反的,都是因为死无对证而无法当地场景的狗血情节!而今天这一幕又重新上演时,老套的情节里还有多少可信度?无尽的谎言里还能掩盖多少罪恶?

     城管的失足,并非是正式编制,而是一名协管员,是一名平时表现极好的协管员,连领导都无法置信他会做出这等事来,更何况一起执法的队员都证明这位协管员是失足才踩到躺在地下的小贩喉咙的,或许在录像没有这单张照片作为证据来证有城管的有意为之还是缺乏充分的说服力的,毕竟其所在单位给出的一贯表现良好足可以掩盖其失足的锋芒。虽然在这张照片里可以看以这名城管队员气贯长虹的匪气、一脚定乾坤的霸气、双手悠然自得指点江山的朝气、头顶苍天脚踩小贩的傲气,但这一和谐的一幕皆由失足所演绎的!这一幕是否有唐宗宋祖继往开来的喜气呢?只是让人万成没想到的是,失足居然是由一幕协管员所演绎的!

 

     失足是暴力执法的遮羞布

      记得有人提出对从事性服务行业的妇女不能称之为“卖淫女”,而是应该称之为“失足妇女”,称这是对女性的应有尊重。这种建议性的合理性在于,隐去了隐晦的字眼,也是表明民主法制进程进步的篇章。虽然说各地的失足妇女在扫黄行动中落网,有被游街示众的有被赤身裸体上镜的,但失足妇女一声高呼让她们的失却的尊严挽回了不少。而那些在大庭广众、媒体灯光聚焦下的裸身或裸胸都有一个美丽的符号来表明这种行为的合法必,那就是艺术,让这些从事艺术献身者挣回了十足的脸面。这才让人明白过来,失足与艺术的区别在于,躲在房间里的脱是失足、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脱是艺术。

      而今天这位城管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失足表演便有了深层的含义,从失足进化到了艺术的范畴。公众场合之下的失足是没有违法违规违纪之说的,而是一种合理合法合情的艺术行为表演。只是站在后台的人都能明白,这种艺术需要有“后台”的支撑才能完成整个失足到艺术过程的蜕变。否则那些在公共场合沐浴、露胸露毛露B的模特们如何能够大行其道,如何能够让当地的警察叔叔视而不见而满城春色,电视网络艺术色彩齐飞呢?显而易见,这位城管在那一瞬踌躇满志地将小贩尊严踩在脚下的行为,就是一种艺术的表演,这种艺术有个名字叫失足,在他们的背后有个强大的组织叫城管局。

      一位七旬的老农将自家菜地里的菜上城里卖,被几个城管狠狠折腾修理了一番,据说也是临时工干的,是失手所致;一个年近五十的男子被城管打了几拳一命归西,也是城管失手所致;一个住户在自家门口搞装修被几名城管饱以老拳后休克死亡,也是失手所致;而今天这一位被踩在脚下的小贩,城管科坦坦然地表示,这是失足所致!从失手到失足,从上到下,完成了城管暴力执法全方位的写照,只是失手失足成了城管暴力执法的遮羞布!

 

    结束语:失足只是城管暴力执法的遮羞布!

    

本文作者:针尖毒刺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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