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星期日

[G4G] 李立律师公开信:敦促嘀咕网立即停止对我的名誉侵权行为

在墙内搞什么啊?党国内等着大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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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李立律师 on 3/7/10

嘀咕网负责人:

贵网站自今年初,在未向我提供任何通知或告知的情形下,突然封死了我的嘀咕帐户,并且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http://digu.com/lawlee)上显示"李立 发送的内容含有不良信息,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现在已被关入"小黑屋",正在禁言中…"的内容。

网站或许有权可以停止对某个具体用户提供服务,但不得采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贵网站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上公开显示前述内容,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

需要特别指出的有两点:

第一,我在嘀咕上所发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些内容同时出现在twitter、做啥网、新浪微博等网站,在这些网站上跟随我的网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同样作为国内网站的做啥网、新浪微博网站也未指出我存在违法不良信息。贵网站公开声称本人所发内容存在不良信息以及"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二,本人多次通过嘀咕网提供的反馈通道提出异议,但至今为止本人没有得到任何说明和反馈,嘀咕网的服务态度令人极度失望,本人不得不发出此公开信以澄清事实和维护自身权益。

鉴于上述内容,贵网站在嘀咕网本人个人主页上所公开显的内容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李立 律师)的名誉权,本人在此郑重向嘀咕网提出下列要求: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公开向本人道歉,在侵权行为同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

同时,本人保留一切追究贵网站法律责任的权利及手段,f并且,在事件未解决之前,我将尽量向其他网友介绍嘀咕网霸道无理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Twitter:LawLee -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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