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

[G4G] 姚小远:国家是不能不要脸的!

王八党国死要面子不要脸!还对老百姓说:幸福就是遭罪,多难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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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姚小远 on 8/30/09

生在一个不要脸的国家是痛苦的,如果不把这种痛苦说出来,我还不如死了。

——作者手记

现代国家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以法治国,可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和保障。一个没有法律或者即使有法律而不重视甚至践踏法律的国家是不要脸的国家。

前些日子,有过司法部长关于律师要讲政治的雷人话语,近来,另一位最高司法人士唱出更雷人的腔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最高法院院长对法官们的要求令人迷惑和迷惘,审判难道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如果是,为什么要有"案件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的奇谈怪论呢?难道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本身背离了法律精神或者是最高法院院长以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背离了法律精神?这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搞不清楚,我们这个国家就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即使经济如何发展,也只能是一个畸形儿和怪胎!

 

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 23:13 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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