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G4G] 胡斌“替身门”再次证明中国司法没有公信力

新加坡联合早报22日发表文章,题为:当司法的公信力丧失…… ,作者何惜薇,全文如下:

  备受中国网民瞩目的"杭州飙车案"肇祸者胡斌,前天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入狱三年。尽管该案审判长指出,此乃"顶格"判处,还是有不少人声援死者家人,认为判刑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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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author unknown) on 7/23/09

胡斌成了"周老虎""替身门"重创司法公信力

信源:中评社|编辑:2009-07-22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备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20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正当外界对一条性命换来如此轻判发出质疑声时,又有惊人消息传出----在法庭上受审的并非主犯胡斌,而是一个"貌似中学生"的替身。

有网民在网上贴出多张图片,将二者进行比对,并指出从眉毛、耳朵、手形到表情气质的不同。这令人想起去年发生在陕西的"周老虎"事件,当事人在网民的强烈质疑下,终于褪下虎皮,承认所拍虎照造假。

倘若"替身说"被日后证实为真,那么这比飙车案本身要恶劣的多,因为竟然有人能与司法机构串通偷天换日、颠倒黑白。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可能产生极大恐慌。

尽管法院立即出面澄清,并指斥该质疑为"无稽之谈"。但笔者以为,网民们劳心费力地比对出庭者与肇事者之前的照片等,目的不是被告知"无稽"还是"有稽",而是要得到事件真相,要知道事件是否得到公正裁决,法院何以枉顾左右而言他呢?

执法方理应拿出"有稽之论",让公众信服。毕竟,近年来,网民促成公正或者接近公正的案件解决不在少数。如杨佳案、许霆案、罗彩霞案、邓玉娇案等等。由于网民群体的特殊性和网络自由的特点,网民对案件的观点的自由表达精神,更应受到有关方面的呵护。

打开透明的窗口,并非就意味着不能公正办案;倾听民意,也并非就能影响法官的审慎公正,更是丝毫不影响法官的神圣与尊严。如果中国的地方执法者经不起网民质询,抗不住质疑,如何能承担起中国民主法制社会建设的重任?

法律是民众权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律受到权力和金钱的左右,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就大打折扣,也会使整个社会退化到人人自危的境地。

林肯总统曾有一句名言:"你可以愚弄全体人民于一时,也可以愚弄部分人民于永远,但你无法愚弄全体人民于永远。"真诚希望社会诚信度高的独立机构介入调查核实,及时澄清,以回应质疑,消除社会疑虑。相信案情定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于天下。

倘若网民的猜测是假----人们期待这样的结果,原因自不待言,也应当感谢网民们的质疑精神----因为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才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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