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星期六

Re: [G4G] 江泽民为首胡锦涛跟随 中共大国崛起为何卖国割地

哈哈哈,空间换时间。

在 12-9-9,kkkim<kimneedle@gmail.com> 写道:
> *江泽民为首胡锦涛跟随 中共大国崛起为何卖国割地*
> ——关于中共卖国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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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波罗新闻网<http://www.aboluowang.com/>
> 2012-09-08讯】 *作者*:彭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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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日对北方领土的不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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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年,江泽民为首的中国党政领导集团在中俄两国边界谈判中签字,永久承认历史上沙俄对我国的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领土主权。此后陆续签字,到胡锦涛上任以后,由胡锦涛签字最后完成了对俄国历史上强占我国领土的国际法认可。中国历届政府,无论国民党时代,还是毛泽东时代都拒绝承认的不平等条约造成的边界未定状态,已经被官方划定了。中国失去了北方大约140个台湾那么大的领土,失去了图门江的出海口。江泽民和胡锦涛是当今中国最大的卖国贼。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对比日本北方四岛的问题,就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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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北方的色丹、齿舞、国后、择捉四岛,原来也是因为沙俄时代在战争和不平等条约的情况下被俄方占领的。1855年曾经回归日本。二次大战后期,美英希望苏联出兵打击日本,在雅尔达条约中同意将千岛群岛给予苏联,于是北方四岛重新被苏联占领。而北方四岛是否属于千岛群岛,双方存有争议,归还北方四岛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但是日本历届政府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从来没有退缩和让步。
> 反观我国的北方领土,从清帝国、到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毛泽东、周恩来政府,都没有承认俄国的不平等条约,而俄方的列宁执政当局还曾经明确承认这是不平等条约,愿意全部归还所有占领的土地,情况要比其他国家有利得多(编者按﹕前苏俄曾于上个世纪初宣布废除沙俄时代曾强迫中国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非但从不兑现,而且,1929年当中华民国东北行政当局要收回中东铁路的主权时,斯大林甚至悍然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史称「中东路战争」;并同时命令中共武装起来保卫苏联,以与之里应外合。中共为接受斯大林的命令,曾发布数十份通告号召武装保卫苏联,并立即受俄命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武装暴动、工人罢工和学生的反政府游行,最后招致中华民国收回中东路主权的失败。参见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斯大林选集》第十卷和《谁是新中国》一书的相关内容)。可是中国共产党现任领导却拱手出卖了这些领土。有人说,他们为了换取俄国的石油,所以做出让步。简直岂有此理!哪有当家的人为了一时的柴薪炭火,竟将自家的院落边门永久地拱手让人?有人说,这些土地长期被俄国占领,当地人民生息繁衍百年以上,已经无法收回。此话太无是非!历史遗案的解决当然不能罔顾现实,但是更不能罔顾是非。中国人民要求俄方承认那是不平等条约,俄国应该承认。中华民族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另外,中国并不要求归还全部被占领的领土,而是应该要求重新勘定边界,甚至大部分被占领土都不再归还,但是一部分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历史上又是明显故意阻碍中国发展、故意不让中国濒临日本海的领土割让,必须通过谈判,合理回归。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图门江出海口。俄国硬将吉林珲春这个紧靠日本海的江海出口彻底封死,距离海岸仅十五公里,听得见海风呼啸,却望不见海水浪花。中国应该坚持谈判要求取得这个出海口的出海权(到1938年为止,中国船只仍可直接沿图门江驶入日本海)和建港权。退一万步说,即使不能完全主权返还,至少也要取得共同开发的双方主权共管。可是江泽民和胡锦涛根本没有做这样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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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力强盛时期的丧权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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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满清政府割地赔款,南京条约、马关条约、北京条约、暧晖条约,除了中法战争以外,都是抵抗失败,不得已而签订的城下之盟。中国国贫民弱,无力再战,只好接受屈辱条件。可是在今天,国际上主权不容侵犯已经得到全面的确认,尤其是俄国这个世界上扩
> ​​张最厉害的国家已经彻底暴露了它的霸权本质,而且由于苏联共产党长期专政而一朝崩溃,国力式微,已经失去超级大国的国际地位,在国际组织中更失去了卫星国喽罗一呼百应的簇拥,国内的核武装打击力量也因加盟国脱盟独立而分散和削弱,常规军力连对付一个车臣地区的叛乱也束手无策,筋疲力尽。反观我们中国,经过文革浩劫,终于改革开放,国内的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相当的提高,国防开支不断增长,党政宣传甚至自诩为「盛世」,夸耀生活水平和人权状况达到了最好时期。恰恰就是在这样的双方国情之下,江泽民、胡锦涛签订了卖国的中俄边界新约!我们不需要乘人之危,我们也没有超强的地位,我们只需要双方都以平等的,而不是以一个强权对一个弱邻的态度来谈判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平地解决其中不平等和明显屈辱的部分,例如图门江出海口的部分。但是恰恰相反,除了黑瞎子岛的一小部分之外,江泽民和胡锦涛几乎把不平等条约的内容照单全收地接受了下来。我们一定要把中共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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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爱国和捍卫国家主权必须要有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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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胡锦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没有在国家的媒体、广播电视和报刊上全面具体地公开,据说仅仅在人大的网路上披露而已。这样的决策是未经人民知情和准允的非民主决策。人民几乎完全蒙在鼓里。江泽民、胡锦涛何尝不知签下界约,必招骂名,所以鬼鬼祟祟,不事张扬。回想五四运动时期,北洋政府的外交官曹汝霖、章宗详、陆宗舆等人也不事张扬,结果留法的中国学生得知了日方「二十一条」的内容,先电告留美的同学,然后通知国内新闻媒体,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突然爆发,成为历史的里程碑。五四的历史告诉我们,爱国和捍卫国家主权也要有民主,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否则爱国也是盲目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卖国贼出卖了,人民还不知道,或者知道时已经来不及反抗。人民哪里有权卖国?只有当权的领导才有可能卖国。他们为了收受贿赂,为了维护统治的特权,不惜出卖主权,割让领土。人民要捍卫主权,保卫领土,首先要知情,然后要表达,或问责,或抗议,或通电,或游行,或静坐,才能迫令外交代表拒绝签字,否决辱国条款。知情、问责、表达、抗议、示威,归结成一句话,就是民主权利。所以,要爱国,首先就是要民主,人民有了基本的权利,才能说到做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能自由地选举政府,有效地监督政府,坚决地捍卫国家的主权、保卫领土的完整。所以我们说,专制导致丧权辱国,民主保障捍卫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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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神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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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t/p24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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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黄花岗杂志第17期<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t/2012/0908/-24887.html?c=%BD%AD%D4%F3%C3%F1%CE%AA%CA%D7%BA%FA%BD%F5%CC%CE%B8%FA%CB%E6%D6%D0%B9%B2%B4%F3%B9%FA%E1%C8%C6%F0%CE%AA%BA%CE%C2%F4%B9%FA%B8%EE%B5%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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