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6日星期日

[G4G] 邓新华:张五常误解了萨伊定律(已经是五千了,能不伟光正吗?)

注:本文写于2009年春节期间,在张五常先生刚发表他的大作之后不久。当时薛兆丰提出了一些文章结构与表述的宝贵意见。我原想按照兆丰兄的意见修改之后再发出来,但一直拖着没修改。并且当时有一个计划,想就萨伊定律写一个系列。现在看各位讨论萨伊定律很热闹,姑且先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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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邓新华 on 7/26/09

    张五常先生是我佩服的经济学家。在他的近作《人民币要以实物为锚》中,张五常提到:"写《内供》(《鼓励内供远胜鼓励内需》)一文时,我没有想到萨伊定律,只是发稿后觉得相近。"我自己早在一年多前,就思考、运用萨伊定律。中国今天的路偏向凯恩斯主义,在我看来,实在是因为不懂萨伊定律的缘故。事实上,张教授的《鼓励内供远胜鼓励内需》发表出来时,我看标题就想到这应是对萨伊定律的应用。在《人民币要以实物为锚》中张教授说自己想起萨伊定律,说明我的预见有一点准确性,这让我很高兴。不过,遗憾的是,看完两篇文章,我发觉张五常对萨伊定律颇有误解。
    首先,张五常把萨伊定律表述为"供给自动创造需求",这是一个含糊的、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一般人看到这个表述,会以为一种东西一经生产,社会即自动产生对它的需求,这当然是不对的。萨伊定律的完整表述是:"一种产品一经产出,从那时刻起就给价值与其相当的其他产品开辟了销路。"它的意思是说,甲生产了A产品,即产生了对乙的B产品的需求。而不是说,只要甲生产了A产品,乙就自然有对A产品的需求。
    要解释萨伊定律,先要区分两个概念:需要和需求。所谓需求,就是对某商品需要并且有能力支付。只需要,却不能支付,就不是需求。我需要豪华别墅,需要名车,但我不能支付,我的需要就不是一种需求。需要是天生的,但需求却要求你对你需要的东西具有支付能力。
    用一个简单模型解释一下萨伊定律。假定在原始社会,甲打猎,乙种田,他们互相需要对方的产品。假如甲打到猎物了,他就不仅需要乙的粮食,而且还可以用猎物向乙支付了。也就是说,甲供给猎物,即自动产生了对乙的粮食的需求。但是,假定乙没有种出粮食,那么,乙虽然需要甲的猎物,但并没形成需求,甲的猎物只好自己享用而没法出售。只有乙能供给粮食了,才能产生对甲的猎物的需求,双方才能成交。在这个例子里,很明白可以看出,任何一方要想产生对对方产品的需求,必须自己先具有供给能力。也就是说,先有供给,后有需求。"要想买,先要能有卖的东西。"
    有人以为萨伊定律只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诡辩,其实不是那么回事。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不能供给,无能如何都是不能产生需求的。供给永远在前。谁先供给,谁先具有需求,然后等到对方也能供给了,就双方都有了需求,才能顺利成交。当然也可以双方同时供给、同时需求。
    萨伊定律讲的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道理。很多经济学上的简单道理,却具有极大的分析威力。运用这个定律,能让很多经济学的谬论现出原形。用萨伊定律,就会知道,凯恩斯是错的,出口导向战略是错的……可惜,正如张五常所说,"这定律今天可怜地被学者们遗忘了"。
    萨伊讲的这个简单的道理是永远成立的。后来人类出现了借贷和货币,萨伊定律仍然成立,只不过增加了不同的体现形式。因为有借贷,甲打到猎物,乙的粮食却还没到收获时,乙也可以先享用甲的猎物,等待收获粮食后加上利息一起支付。因为有纸币,央行就可以搞信贷膨胀,大收铸币税,把甲的需求能力挪走。但甲的需求能力,仍然来源于他供给了对路的商品。张五常说:"一旦用上纸币,出现了信贷膨胀与收缩的情况,这定律就不一定对了。"这是他对萨伊定律的误解之一。
    张五常的另一句话说:"无意间我把萨伊定律救了一救。"这是他的误解之二。萨伊定律任何时候都适用,是不需要救也无法救的。但是,人们如果不了解萨伊定律,出台一些所谓的刺激需求的政策,这是瞎搞。瞎搞的结果,并不是萨伊定律失效,萨伊定律仍然会发挥作用,只不过表现为用灾难来惩罚瞎搞。(类似的例子是,有些国家不保护产权,这不是说科斯定律失效了。科斯定律依然有效,它会通过现实来告诉人们,不保护产权的后果是资源低效配置。假定这个国家在张五常的宣传下,采取了保护产权的政策,这不能说是张五常挽救了科斯定律,而只能说,这个国家终于懂得不瞎搞了。)

     除了表述上的错误,张五常在运用萨伊定律时,也错了。他的《鼓励内供远胜鼓励内需》一文,我先望题生义,以为是一篇运用萨伊定律的好文章。我的看法是,在长期的出口导向战略下,人民币低估等措施等于是以普通企业和老百姓的收入补贴出口企业。这样的后果是,普通企业和老百姓的供给能力减弱,根据萨伊定律,内需就减弱。现在要鼓励内供,应该是取消这些补贴扭曲,让普通企业和老百姓的供给效率提高,从而对出口企业的产品的需求增加,出口企业的外供可以转为内供。(我会在后面的文章中运用萨伊定律更详细地分析出口导向战略的严重错误。)
    张五常的"鼓励内供"居然是"鼓励私营的工业转向为供给国内的市场而产出",而不是鼓励非出口企业的供给能力。张五常提出的措施,比如减税、撤销原料进口税、解除管制等等,都是我所赞同的,但赞同的依据却截然不同。
    出口企业为什么要出口?是因为它们需要和外界交易资源来发展。至于是和国外企业交易资源还是和国内企业交易资源,对它们来说,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要考虑的只是交易价格及交易费用。张五常的分析没有抓住重点。减税、撤销原料进口税、解除管制等等,重点是让所有企业受惠,而不仅仅惠于出口企业。目的应该是增强非出口企业的供给能力,从而增强非出口企业的需求,出口企业自然也就可以转向国内市场了。也就是说,重点是,要让非出口企业有能力买,而不是让出口企业有能力内销。若不知此点,仅仅扶持出口企业转向内销,那仍然会存在严重扭曲,能销给谁?当然即便存在这些问题,张五常的看法仍然好过那些"刺激内需"的观点。

       注:本文写于2009年春节期间,在张五常先生刚发表他的大作之后不久。当时薛兆丰提出了一些文章结构与表述的宝贵意见。我原想按照兆丰兄的意见修改之后再发出来,但一直拖着没修改。并且当时有一个计划,想就萨伊定律写一个系列。现在看各位讨论萨伊定律很热闹,姑且先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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