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G4G] 八九六四:作為基督徒的堅持

Charles M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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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Charles Mok on 5/30/09

198964日,我永遠也清楚記在心中。當時我在美國麻省工作,獨居在柏文單位中,屠城發生時,我正在患大感冒,迷迷糊糊地昏睡在床,突然接到住在加州的中學舊同學來電,告訴我原屠城已展開,我才從頭昏腦脹中清醒過來,打開電視機,從CNN追看祖國這國殤、國恥的轉播。

我是個番書仔,自少不算對中國政治、歷史太感興趣,但對政治是留意的,尤其是去美國留學之後對被邦的兩黨政治、選舉和民權運動等。1980年代,在互聯網上有人開始建立了像soc.culture.china等新聞組,加上中國民運的誕生,才令我重新發現自己的國民身份。六四屠城前後,我一直參與把各地報章相關新聞一字一字輸入電腦,在互聯網上透過China News Digest這些在萬維網年代前的電郵新聞服務,與全球千、萬的收件人分享。

我當年不在香港,不能分享百萬港人雨中支援民運的集體回憶,但二十年來,無論在波士頓、三藩市或香港,參加公開紀念六四從不間斷,至少至六四平反,之後才以別的方法紀念。這些年來,六四由「屠殺」變成「事件」,連基督徒也從支援民運最前線倒退下來,妥協是為了商業利益、方便傳福音、個人心理舒服,甚至回歸後愚忠的愛國(被誤導為愛黨,一個反對宗教的黨),我都批判、不接受。說屠殺是民運學生的責任,受害者的錯,不止是歪理,是統治者的狂妄,對公義的褻瀆。

為什麼要堅持?我的神是上帝,不接受中國政府為了政權,抓著鄧小平、黨這些神話而不承認錯誤,不平反六四,不還死難者、中國人和全世界一個公道。
「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詩篇85:11) 耶和華是公義的,到最後,作惡的必被剪除 。我堅持的,是自己作為基督徒最起碼的道德勇氣和正義感,若連這都妥協,在我給自己的標準下,不配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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