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G4G] 凌沧洲等中国学者律师为邓玉娇人权自由集体呐喊

呐喊!声援!助威,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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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author unknown) on 5/30/09

  (博讯北京时间2009525 转载)

凌沧洲等中国学者律师为邓玉娇人权自由集体呐喊

--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记录

    2009524日,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在德先生研究所召开,德先生研究所负责人张辉简单地做了一个开场白,北京学者、资深媒体人凌沧洲阐述了此次会议的主旨。德国之声电视台人员进行了现场录像。下面就是此次与会人员的发言。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

 

   

    这个案件让我想到了孙志刚案件,孙志刚案件当时不是第一个类似案件,官方说道,他之前有460多个。那么邓玉娇案也不是第一个,我想也不是最后一个。我们维权,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邓玉娇的权益不维护,那么下一个就有可能是我们了。

 

   

    "解放"六十年来,我们每天都在接受愚民教育,我们的口号叫的很好,什么"科学发展观"、什么"三个代表"

 

   

    什么"为人民服务"等等,但是碰到具体问题,他说我不是为你个人服务,我是为人民服务。比如随意地拆迁居民的房子,他说这是为了城市的建设。我们追求的是公平公正,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关注邓玉娇这个案件,就是因为我们不信任政府。为什么不信任呢?比如地方政府在这个案件上,一开始说是"按到",后来又说是"推到";一开始说是"修脚刀",后来又说是"水果刀",又说没有强奸等等,还把邓玉娇当做精神病人关起来了。我认为这个案件关键不是邓玉娇有罪无罪,而是要得到公正的处理。当然我认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但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我要问的是为什么不抓另外两个人,只抓邓玉娇,这就是公正的问题。我们不信任政府,就是因为公正性这个问题。而且网络上关于邓玉娇的案件的帖子也开始被封锁。

 

   

    我现在明显感到了我们国家的民主法制在大倒退。德先生开这个会,我们能够具体地商讨应该怎么做,首先在网络上,我们应该重视这个事,不能随便被政府里的一些人抹掉,邓玉娇还没有接受精神病鉴定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这个我们就想到了杨佳案,他的母亲也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律师找不到他的母亲,不能有效低为杨佳辩护,邓玉娇案也有很多的疑问。

 

   

 

北京律师韩一村:

 

   

    我说两点。一是案子本身,我对邓玉娇的行为表示理解,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邓玉娇案极大可能属于正当防卫,这需要专业的律师介入,需要能进一步的揭露和监督。如果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成立,那么她杀的正义,杀的合法。现在的问题是,当地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立案,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这样的立案实际上使该案情有点扑朔迷离。为了更好地维护邓玉娇的权益,现在有必要正义的人士继续跟进,特别是女性律师,因为从现在来看邓玉娇这个女孩有可能有些话不好启齿,有些具体的细节不好向男律师说,这就有一些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涉及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地方法院就可以不公开审理,那么我们怎么介入。根据刑法,上级人民法院,包括中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可以命令下级法院异地审理,应该异地审理。这是案子本身。

 

   

    第二谈谈民意。邓玉娇案件引发的民意反应比较强烈。分两层说,一是为什么那么多网友痛恨这几个当官的,很简单,痛恨的是腐败,政治黑暗。邓玉娇这个案件表明了现在官民之间的矛盾已经是非常尖锐了,达到了冰火难容的状态了。这涉及到了权利之争,无权的人民和特权的官员,争我们的公民权,争我们的民主政治权。这也就是人民对民主政治的要求和现行体制的矛盾。所以政府应该真正地尊重民意,顺应潮流,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只有改革才能确保稳定,不改革,就有可能出现动乱。另外一个倾向是网民倾向暴力、崇尚暴力,这个倾向不好,邓玉娇案,杨佳案,本来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网友把它们提的很高,部分网友把它引导成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一个出路。用暴力来解决中国问题,这个很危险,所以我们应该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我们应该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反对暴力,我们必须发出这种声音。

 

   

 

北京律师李和平:我想到了杨佳案,邓玉娇案的影响已经和杨佳案处于了同一个水平,甚至超过了杨佳案,为什么这么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引起了人们的这么强烈的愤怒,这说明了当前的官民矛盾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激烈的程度了,真正是一触即发,剑拔弩张了。现在的公权没有收到任何的制约,没有分立。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三个至上,强调司法要讲政治,那么这就把司法独立、通过司法约束公权的道路堵死了。在民众眼里,这个公共权力是一个整体。

 

   

    从社会方面来看,在征地,拆迁,冤案,信仰,言论方面,人们都受到了打压,每一种打压都使民众感到一种深深地挫折感和压迫感,这种不满的感觉使弱势群体也团结到一起了,达到一种空前的团结,这种团结和官方的打压连在了一起了,成为了两个阵营。任何一个阵营的个人的冲击都是两个阵营的斗争。邓玉娇案又一次引起了两个阵营的斗争,我们不是在强势阵营就在弱势阵营。中国13亿人,谁都跑不掉,都得关注。这种情况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而且每个案子,官方阵营的那种强势的作为,又增添了民间的愤怒和反抗,随着律师,媒体的介入,这种愤怒能够表达出来。而且我们的司法全都掌握在官方手中,掌握在强势者手中,用法律术语说,这就是自己当自己的法官,你本身就不公正了,不但不公正,还拒绝媒体,舆论的监督,这不是关起门来自己审判吗?所以民众有很多的反感。

 

   

    因此我考虑第二个问题,放到异地的法院,是不是就能得到公正的审理呢?可能比本地审理好一些,但是我认为解决这种问题,就应该让弱势群体参与进来,我们都知道有陪审制度,不过我认为不应叫陪审团,应该叫评审团,应该叫公民参与进来,让公民参与决定案件的结果,法官不能过多的参与进来,因为法官本身已经是强势集团了,弱势群体不信任你了。而且法官也不公正。

 

   

 

网络作家田奇庄:邓玉娇这个案件成为了一个大案,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关于本案的细节,还需要等进一步的披露。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会出这么一个事情,那个地方娱乐业很发达,官员们经常进行这种消费,成了一种风气,这是非常可怕的,正是因为这种风气,才会出现这种大大小小的邓贵大。改革开放30年来,从西单民主墙,到其他各种公民运动,到网络上众多的请愿书和公开信。结果怎么样呢?我们不能说政府没有任何进步,但是距离我们民间的要求,距离社会发展趋势,可以说是毫无进步,远远不能人们的要求。我觉得我们现在到了这么一个时候了,我们能不能对自己负起责任,我们应该成为一个诚实的公民、负责任的公民、公正的公民、宽容的公民。我具体说一下,所谓诚实,就是说我们现在有太多虚假的东西控制了这个社会,我们能不能做到诚实,表里如一,所谓负责任,我们能不能负责任,不仅仅是对自己家庭负责,也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谓公正,就是对所有的人一律公正,所谓宽容,我们这个国家专制传统很浓厚,要让政府一下子改变也很难,所以对政府我们也要宽容,政府不能做的,我们去做,我们做我们能做的事情,用我们的行动去感动官员。从这些方面,我们每个人形成合力,在五四运动五十周年,做出我们的一份贡献。

 

   

 

北京律师黎雄兵:我主要说两点:第一点:这个事情本来很平常,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就可以,但是民间不相信政府,不管政府怎么做,民间都不信任。

 

   

    第二点:在火车上听到我邓玉娇母亲解除律师委托,我想说的是,她的母亲解除委托,怎么第一时间由政府来公布呢?她母亲没必要第一时间通知政府。这里面的内幕我们就很清楚了,政府在这里面很卑鄙的,他悄悄地做手脚。

 

   

 

法律学者滕彪博士:简单说几点,有人说网民提倡暴力,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主流。从目前的证据来看,邓玉娇基本上是正当防卫。邓玉娇不是杨佳意义上的暴力,她是合理合法的,是应该是受到法律鼓励和提倡的。有些学者说我们用舆论等来影响办案,说是干涉司法独立,实际上这就是有点糊涂,我们没有独立的舆论,没有独立的司法,根本谈不上干涉司法独立,我们根本没有这个语境。

 

   

     邓玉娇案比较复杂,她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会底层有太多的冤屈得不到表达,所以一旦得到这么一个机会,就会集中爆发。这种现象也是这么多年来(不是解放,是被征服60年来)政府黑箱操作,违规等等,已经成了习惯,随意操纵法律,但是现在有了强大的互联网,网上有很多的人在监督着当地官方的行为,审查他的公告。政府怎么去面对网络民意,这对于中国的转型还是很重要的。不是说网络民意就是对的,但是对于目前的政府合执政方式、合法性还是构成了一种压力。

 

   

 

北京律师刘晓原:这个案件一开始没有受人关注,518日后忽然引起人们的注意,为什么呢?因为公安机关重新发布了公告,这和杨佳案一样。对于网络意见,我认为,我们这不是干涉司法,因为这是我们的言论自由,司法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程序来做,我们不可能影响司法独立。如果邓玉娇案件一开始就透明低公布真相,也不回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案件开始时,地方政府认为这个案件是个重大的政治案件,因为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信誉。可是引起社会的重大关注时,当地政府又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这两种说法是有问题的,案件的演进也越来越复杂。现在这么多人关注个案子,那么政府想要黑箱操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

 

   

    我们公民如果积极关注这些事情,那么这种案件的司法程序很难黑箱操作。

 

   

 

后改革研究所陈永苗:一:我们应该有个共识,邓玉娇确实是正当防卫。凭已有的证据,强奸罪是确定无疑的。

 

   

    二:李律师说是两个阵营的斗争,我想说,这仅是个小小的干部,我们不能扩大敌人圈子,应尽可能缩小敌人圈子,体制内的人也有很多有良知的,我们要做他们不能做的,团结尽可能多的人。我们要针对这个具体案子,不要一下子扩大为整个体制,加大我们的难度。

 

   

 

台湾学者赵孝萱博士:我来自于民主自由的中国——台湾。我们的前总统还被关在监狱,台湾司法独立。我很关注大陆的政治的发展。邓玉娇案就是一个弱女子的自我防卫,可是演化成这样的情况,说明大陆的这种专制和压迫与台湾以前是一样的。我们应该如何能够使舆论始终关注这个事情,使司法和政治能够像更公正的方向走,同时我们能不能找到一个一个实质的,有用的方法,使政治能够逐步走向民主。

 

   

    邓玉娇案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民意反弹?这就是因为一个政治体制的专制和腐败的表现,一个这么小的官员,都能腐败成这样,就是因为专制的制度。一个弱女子,反抗三个强悍的男人,可是案件居然复杂成这样,所以我想能不能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一个合理的和平的方式。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政府不能钳制言论自由,我们也应该更多的关注这个事情。

 

   

 

北京学者、资深媒体人凌沧洲:开这个会就是走出恐惧的第一步,下面我希望大家提出一些实用的东西,对实现中国的公民社会的进步有所帮助。今天北京有两个关于邓玉娇案件的会,可是预计没有一个大陆媒体会报道。

 

   

 

北京学者张大军:我是带着方案来的。我们走到这一步,我们要考虑我们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我们看到杨佳案,当时沸沸扬扬,可是现在没人关注了。所以我不想看到一个案件就这样热闹一阵子,转眼间就消失了。我觉得最重要的还不是司法问题,而是真相,我们应该首先知道发生了什么,怎样发生了。真相被地方政府随意地扭曲了,瓦解了,消解了。我们最重要的是搞清真相,所以我很欣赏艾未未调查四川地震死亡学生的做法,就是追求真相,杨佳案就是没有得到真相。

 

   

     所以我想应该有一个邓玉娇案件司法正义公民观察团,观察团有两个特征,第一就是自愿性的行动。无组织,但是有共同的行动,共同的目标。我们的目标就是争取这个具体案件的司法正义,司法正义的前提是什么呢?就是搞清真相。第二是义务性的,就是参加这个活动的费用要个人自理。

 

   

    具体的做法就是:

 

   

    一:定期的去当地,去邓玉娇被关押的地方,不让我们去我们也要去,我们也要搞清为什么不让我们去。每次至少三个人,从宜昌去最方便。我们去了解实情,了解当地人们对这个事情的反应,包括体制内的人的想法。每次写一个调查报告,保证真实性。

 

    

     二:这是是一个持续性行动,一直到这个案件完全结束,就是邓玉娇被执行了死刑,我们也要把真相调查出来。

 

   

     我们进行这个活动,一直到真相大白。我们积极关注司法公正,不能继续空谈,要行动,积极行动。不能等政府干什么,我们首先要自己做起来,查清真相,我们叫尽到做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责任。

 

   

     我们不是干涉当地的司法,我们就是观察事实,当然一定要到实地观察。这是我的想法。

 

   

 

北京文化学者、资深媒体人凌沧洲:这里面我们有几个工作要做,一:推动媒体的监督,二:我认为需要一个公民后援团,我们或许做不出什么,重要的是我们要不断关注这个事情,在实地调查上,在网络上。(德先生,传知行等等)

 

   

 

北京律师程海:我们空谈的多,这都是我们熟知的常识。我们需要积极投入实际行动。现在我们应该关注进入此案的两个律师,使他们能够坚持下来。我们不知道邓玉娇有没有委托这两个律师。具体的建议:

 

   

     一:律师后援团,公盟能不能继续提供律师介入。我们要做的就是实地参与这个事情,不能仅仅参考媒体的报道,要挖掘真相。

 

   

    二:公民后援团,监督当地政府。形成强大的公民民意,迫使地方政府尊重司法程序。我们可以发表一些公开信,对政府里的一些违法分子形成压力。

 

   

 

北京律师江天勇: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个法律侵权事件,他用钱拍女孩的脸,这里面严重低侵犯了人的尊严。我希望有一些女律师的参与,现在似乎女律师参与的比较少。今天来的女性明显太少。我觉得女律师应该站出来,我们应该多告诉一些女律师。公民社会的建立,少不了女性的参与。我们应该让女律师看到,女性是怎样被凌辱,被侵犯的。

 

   

    我不是很了解该案。我注意到妇联的一个声明,我认为这就是一个谈话。我认为妇联做的很不到位,它的声明没有任何倾向性。作为一个妇女的组织,一点不显示对女同胞的关心,令人惊诧。我问了一个洗脚的女服务员,她们对邓玉娇案很气愤,认为邓贵大该死。我认为妇联应该做一些事情,去提供法律帮助,去安慰女孩子家属。就算这个女孩没有被强奸,她是个女的,妇联就应该提供帮助。可是妇联没有这样做,似乎这个事情和它无关。我们要质疑妇联的这种反应方式。

 

   

 

德先生研究所志愿者巴忠巍:

 

   

    在我看来,邓玉娇事件和以往的"俯卧撑""躲猫猫"、以及最近杭州市发生的"70"事件并无多大的区别,都是弱势群体在强势集团的打压下,普通民众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他们还是这样一成不变,继续的任由下去,这样的事件一定会层出不穷。类似事件之所以能够在网上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其实说白了就是民与官在力量对比非对称时,民间弱势群体作出的一种集体反弹。

 

   

     长期以来,官方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谎,隐瞒事实真相。并且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枉顾事实真相,无视弱势群体的利益,早丧失了应有的公信力。这已经激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愤慨。很多时候,他们掌握着强大的资源优势,特别是在以前,网络没有兴起,面对他们的强大实力,我们显得是有心无力。因此,当网络上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后,大家都表现出了异常的活跃和热情,利用这个难得而有限的途径,纷纷呼出了自己的声音。虽然这些在现实面前,还不足以与之抗衡,但总算是有了发出自己声音的一席之地。

 

   

    在网友的热心支持下,随着真相逐渐被揭穿并公之于众,我们看到的是官场的黑暗与腐败,显示了一些行政者的傲慢与卑劣,手段无所不用,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很多时候,强势集团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能够侵占一分是一分,并且还有相关部门相庇护,犯了错误后很少有人有能力让他们为所犯的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他们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而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光是被侵害利益,更多的是求救无门。

 

   

    网络的发展,无疑给我们带来了希望。上网的人基本都是普通民众,来自四面八方,所以官方是无法全面控制的。普通民众说其实就是弱势群体,大家是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的。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所以,当在网上出现了类似于邓玉娇案时,大家都愿意积极参与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对于一个长期不讲信用的人所说的话,我们当然不可能不加思考的就去接受,得让他们站出来接受公众的质询,经受得住质询的真相才能算是真正的真相。何况,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是应当和必要的,他们应该接受这样的质询。

 

   

    有人说,公众参与的事件有时会有失公允,因为这里面掺杂着太多情绪化的东西在里面,而法律不能以民众的意愿为主,比如说邓贵大就算是非礼邓玉娇了也罪不致死。我不反对这样说。可是我们要想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结果?邓贵大是国家公务员,公务员是人民的仆人,为什么他去了那种场合后能够如此嚣张的两次用钱打别人的脸,当遇到反抗时还多次推倒别人?我想这和他们这种人的心态是有关的。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们心中是没有什么法制与人权概念的。也不会把自己当成公仆来看的,而是把自己当成了无所不能的人。我有权,我有钱,我怕什么?这种心态无疑是现在为官者的普通心态。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有太多的事实来证明这一点了。

 

   

    今天的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如此放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国民众长期以来对他们的纵容,大家扪心自问,在以前,当他人被欺凌的时候,有多少人站出来说话吗?仅仅是说话而已。当有冤案发生时,又有人站出来给政府压力?所以当把一切不平等和罪恶当成了习惯的时候,也正是我们走向灾难之时!眼下,灾难已经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是摆在面前最迫切的问题!

 

   

    其实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邓玉娇案也好,杨佳案也罢,这里面受害者不光是这些受关注的弱势群体,还有这些公务员的的家庭。只是我们出于义愤,往往会忽视这一点。一个个完整的家庭因此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这都是让人不愿意看到的。可是为何总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官场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染缸,那里已经成了罪恶之地,只要你进去了,你就很难变得清白。所以说,他们也是受害者,其实两方面的人都是体制的受害者。而官与民的矛盾已经激化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了,所以大家并不同情他们。我想这也算是中国特色了。

 

   

    人与动的物的根本区别就是在于人会独立思考,可是有些人却有异想天开想控制思想和言论自由,否则就党同伐异,残酷镇压,其结果造成了思想殭化和思想贫乏。人们看到未能与当局的言行保持一致而受到惩戒时],于是便学会了用虚伪来掩饰真实思想,求得自我安全。当人们无法讲真话时,讲假话便会泛滥成灾;那些说真话者反而被视为异类,成为权势者打击迫害的对象。

 

   

    本来一件普通的案子,在一个法制国家,解决起来并不难,但为何在我国却并成了如此复杂的事件了?仔细想一下,却也不难理解,因为法律被执法者所玩弄于股掌,其公正性已经严重受到公众的质疑。一个国家的基本准则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的,当法律已经严重践踏时,最终践踏法律的人也会受到应有的报应。

 

   

 

江西人权律师郭莲辉发来短信发言:无法赶到,请谅。邓母解除委托的内幕是什么?应查清。若邓玉娇同意了委托、并已笔录在案并签名、就应视为邓玉娇本人委托。在未征得邓玉娇同意的情况下邓母是不能解除委托的。这个案子要防止官方做手脚、人为地复杂化。对证据可能灭失的责任要提出来研讨。从现已获得的信息资料看,强奸罪可以构成。邓贵大等人要求性服务、其主观动机和目的是明确的、主观故意十分明确。在客观上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故构成强奸罪不应有多大争议。既然可以定强奸罪、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邓玉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就无可争议。本案中的另一邓某是谁、身份如何?为什么官方一直避而不提等等疑点都应查清。

    (根据会议现场速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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