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G4G] Hugo: “推翻非法的共產黨政權”與“創立亞洲合眾國”

美洲的這50個獨立國(50 Independent States)為什麼要自發性地創立"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那麼這50個獨立的國(50 Independent States)是依據什麼樣的共同信仰、理念、價值與意志來創立"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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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百年來,東亞大陸人一直如陀螺不斷地在原地打轉,東亞大陸人一直如狗不斷地咬尾巴團團轉;除非東亞大陸人能從"推翻非法的共產黨政權"與"創立亞洲合眾國"立足點思考起,否則東亞大陸人就是永遠的陀螺與團團轉狗兒。

在漢文化與漢文字的社會裡,在一個充滿"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集體主義、大漢種族統治中心主義(中華)、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世界中心主義(中國) 、大漢種族化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等意識的社會裡,在一個缺乏"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與"The Independent States"理念的社會裡,它如何能容許"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的理念呢?

"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 ,並不等於"大中華聯邦",並不等於"大中國聯邦",並不等於"中華聯邦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大會宣言》與《零八憲章》的主張),並不等於"A federation of democratic communities of China"( 《零八憲章》英文版的用語),並不等於"聯省自治"(20世紀20年代,譚延闓、趙恒惕提出的"省自治"和"聯省自治",先後得到四川、雲南、貴州、廣東、廣西、浙江和奉天等省地方軍閥的熱烈響應),並不等於"聯州自治"。

"中華"與"中國"是"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的宿主概念,"中華"與"中國"是"Anti-federalism、Anti-republicanism、Anti-independent State'(反聯邦主義、反共和國主義、反獨立共和國)的代名詞,所以"中華"與"中國" 概念絕對不可能同"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的理念並存!

"省"與"州"是"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的下一級行政單位,是"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意識下的行政附屬概念,是"中華"與"中國" 意識之中央政權的下一級行政單位。

"省"與"州"也是"Anti-federalism、Anti-republicanism、Anti-independent State'(反聯邦主義、反共和國主義、反獨立共和國)的代名詞,所以"省"與"州"概念絕對不可能同"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 的理念並存!

將英文的"State"翻譯成"州",這是日本專制時代的文化產物,它一直被漢文化與漢文字社會裡的人所假借與使用,他們堅持不將"State"翻譯成"國",因為這將嚴重地危及到他們的"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意識的合法性!

因此,在漢文化與漢文字的社會裡,它永遠無法合理地解釋下列的超級笑話:為什麼是"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而不是"美利堅合眾州"(The United Zhous of America)?"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裡的"國"(States)到那裡去了?

"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由50個獨立的國(50 Independent States)所組成的;它不是由50個中央政府下轄的州(Zhou, First 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或省(Provinces)所組成的。

那些自由地加入"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50個獨立國,它們都有自己國的"國名(State Name)、國旗(State Flag)、國憲法(State Constitution)" 。

你可以從這50個國的國名(Official State Name Designations of the 50 States)理解其獨立國的意義,例如,California Republic (加利福尼亞共和國)、Republic of Hawaii(夏威夷共和國)、Republic of Texas(德克薩斯共和國)、Colorado Republic (科羅拉多共和國)、North Carolina Republic(北卡羅來納共和國)、Arizona Republic(亞歷桑那共和國)、Commonwealth of Pennsylvania(賓夕凡尼亞共同體)、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麻薩諸塞共同體)、Commonwealth of Kentucky(肯塔基共同體)、Commonwealth of Virginia(維吉尼亞共同體)等。

茲舉例,The Republic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亞共和國)與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利堅合眾國)是兩個完全獨立存在的政治實體,是兩個完全無上下關係的政治實體,是兩個完全無隸屬關係的政治實體。

它們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而是前者有限授權給後者的關係,而是前者將"外交、國防與移民"等一部分事務有限地授權給後者管理;除了"外交、國防與移民"等一部分已授權的事務外,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利堅合眾國)無權干預The Republic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亞共和國)國內的其它事務與任命行政人員。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亞共和國憲法)與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是兩個完全獨立存在的憲法,是兩個完全無上下關係的憲法,是兩個完全無隸屬關係的憲法;後者無權為前者制定任何憲法,後者無權更改前者所制定任何憲法,後者無權為前者執行任何憲法。

"亞洲合眾國"的自由組成對像,是亞洲的所有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包括現有的與未來即將成立的國 ;"亞洲合眾國"的組成方式,是透過各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 ,經由其國的住民公投決定是否願意主動加入,因此它完全符合"Spirit of Liberty"與"People's free will"的原則 。

同樣的理念,"亞洲合眾國"是以獨立國的住民自決方式來組成的,它不是漢人大一統文化的附屬,它無權強迫或脅迫任何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 的加入,它無權阻止任何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任何時候的選擇退出。

"亞洲合眾國"不允許一個中央專制的政權統治其它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 ,"亞洲合眾國"不允許一個中央集權的政權任命或指派其它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的行政首長(City Mayor, State Governor必須由獨立國住民選舉產生),"亞洲合眾國"也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的藉口發動大一統與北伐的戰爭。

"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無權與無立場反對"Republic of Taiwan、Republic of Tibet、Republic of East Turkestan、Republic of Southern Mongolian、Republic of Hong Kong"等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的住民自決與合法存在。

"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的憲法,可以直接取用"美利堅合眾國憲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亞洲各新的與原來的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的憲法,也可以直接取用"美利堅任何一個獨立國的憲法"。

"亞洲合眾國"的主要通用語文應該使用英文(The English language shall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all Independent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這是東亞大陸人擺脫"漢文化、漢傳統、漢意識、漢文字、漢語言"等病毒文化的前提條件,這是東亞大陸人進入文明化與道德化的必要條件,這是東亞大陸人同亞洲各獨立國文明良性合作與交流的重要條件;"亞洲各獨立國"可以同時保留使用其當地的語文。

美洲的這50個獨立國(50 Independent States)為什麼要自發性地創立"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那麼這50個獨立的國(50 Independent States)是依據什麼樣的共同信仰、理念、價值與意志來創立"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他們的共同信仰、理念、價值與意志,來自於美國《五月花號公約》、《維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裡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與"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等理念,這就是他們要自發性與成功地創立"美利堅合眾國"的基礎。

如果東亞大陸人能夠徹底地信仰與認同《五月花號公約》、《維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裡的上述理念,那麼東亞大陸人就會自然性地擺脫軟骨頭奴隸的思維,就會自然性地湧現道德勇氣與承擔道德責任,就會自然性地否定共產黨政權的合法性、發起武裝革命、推翻非法的共產黨政權、創立東亞大陸的各獨立國(Independent States)、創立"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 ,不是嗎?

那麼東亞大陸人如何才能夠真正徹底地信仰與認同《五月花號公約》、《維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裡的上述理念?

東亞大陸每一個人必須真正徹底地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愛與福音、讓主耶穌基督的Holy Spirit住在自己的心裡、讓主耶穌基督的光照耀自己的靈魂,否則這一切美好的構想與計畫將再次成為永遠的空談與幻影,近兩百年的歷史早已說明與證明了這個黃金般的真理!

2009-5-29(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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