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G4G] 香港人� 这就是总局的“22条规定”?

�表於 5-6-2013 10:15 | 只看�作者

[�代中�及港人北上���] 这就是总局的“22条规定”?

这就是总局“22条规定”?网爆广电总局整治电视剧22条规定,各大卫视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收到相关规定
   南都讯 记者黄晓雅 蔡丽怡 实习生关敏薏 前段时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出台“22条规定”,治理电视剧市场乱象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昨日网易娱乐爆出“总局整治电视剧市场‘22条规定’文件曝光了”, 并称“在《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办法》中,对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总量、时段、范围、比例、题材等规定都与已知情况相差不大。但之前最受关注 的‘重申抗日剧’和‘整顿收视率评价体系,要求索福瑞样本户对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公开’等内容,却没有出现在文件中”。

   昨日,南都记者致电深圳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广东卫视等电视剧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暂未收到此文件。但另据知情人透露,文件内容确与5月9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某内部会议中向卫视口头传达的规定内容相符。“其中不少是旧条款,但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对古装剧的调控严厉多了,‘黄金时段年度播 出古装剧总集数,不得超过当年黄金时段所有播出剧目总集数的15%’,‘黄金时段原则上不得接档,连续排播两部古装剧’。”
   A “22条规定”曝光:未见“重申抗日剧”及“收视率整顿”
   在这份曝光的《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办法》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先对电视剧播出总量和时段做出规定,要求电视剧播出时间不能超过播出总 量的45%;每天播出同一部电视剧不能超过6集,双休日不能超过8集。19点至24点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能超过3集;19点至22点的黄金时段,播同一部 电视剧的频道不能超过4家。
   题材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继续力挺“现实剧”,要求在黄金段播出集数要达到总集数的50%以上。对涉案剧的要求基本不变,按内容区分,像《918大 案纪实》这样的“典型涉案剧”被完全排除出所有电视台的黄金档;像《重案六组》这样的“一般涉案剧”则只能在地面黄金档播出,无法在卫视黄金档中出现;至于《任长霞》这样的司法、普法、法制宣传类电视剧,则不受限制。此外,引进剧也不能在卫视黄金档播出。
   此前风传的“重申抗日剧”等内容虽未出现在文本中,但却有两条专门针对古装剧的规定:“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年度播出古装剧总集数,不得超过当年黄金时代所有播出剧目总集数的15%”及“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原则上不得接档,连续排播两部古装剧”。
   B 卫视回应:暂未收到文件
   业内人士分析:加强对古装剧管理
   昨日,南都记者致电深圳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等电视剧相关负责人,收到的回应均是:“未收到相关文件。”但据知情人透露,这份文件确实靠谱,“5月 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各卫视负责人开会时,传达的口头指令,和文件中的规定基本相符,只是书面文件最近才下来。”该知情人分析表示,这份文件中不少 都是旧条款,最值得注意的是总局对古装剧的加强管理,“这对那些以播出时尚剧为主的电视台影响不大,所以应该编排方面也不需要做出太大的调整。总体来说,并不令人意外。至于重审某些抗日剧的内容,可能只是口头传达,所以没有出现在文件中。”
   负责广东卫视的电视剧购片及排播剧的负责人,为南都记者逐一核对了这“22条规定”,她认为,其中有21条规定都是过去已有的不成文规定,很多卫视都是 按这个规定来做的;只有第6条规定是新的,相信这条“新规”对未来制片方的制作计划、购片方的购片意向,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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