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Re: [G4G] 作者: aops "为什么中国的宪法教授搞不懂美国一个小学生都明白的东西?" 2013-03-29 19:43:52

perfect!
宪法是管政府的,是限制,划分政府的权力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由不手侵犯的。在宪政下,政府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任何人都不能一手遮天,任何人的手也遮不住天。人民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这才是宪政。


2013/3/30 kkkim <kaosongcongvn@gmail.com>
作者: aops   为什么中国的宪法教授搞不懂美国一个小学生都明白的东西? 2013-03-29 19:43:52  [点击:200]


这是一个挺有趣的研究课题

看看这位教授写的宪法。如果你的国家真有这部宪法麻烦就大了,搞不好就会违宪生孩子,违宪抄股票。。。当然最可怕的政府可以随便枪毙你,只要不收子弹费就可以。

这位教授以为宪法和大清律,大明律或当今GOON国随便什么律一样都是用来管老百姓的,要老百姓服服帖帖的。

这位教授大概到死也不会明白,宪法是管政府的,是限制,划分政府的权力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由不手侵犯的。在宪政下,政府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任何人都不能一手遮天,任何人的手也遮不住天。人民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这才是宪政。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此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此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