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G4G] 大陆土壤污染有多严重 政府都不敢公布

大陆土壤污染有多严重 政府都不敢公布

2006年,中国首次开展土壤污染普查,这样一个已完成的调查,在两年间却将结果冷藏起来,至今未正式公布。回首国内外的经验教训,可知信息公开至关重要。当前,尽快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利国利民,合情合理。

十八大高调倡导生态文明,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亮点。十八大后,就在A股环保版块再迎“升机”的同时,业界人士对生态领域信息公开的呼唤相当迫切。

在过去30余年中,中国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代价,虽经治理迄今仍是“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与日俱增。回首国内外生态治理的经验教训,可知信息公开至关重要。惟此,才能建立起十八大所主张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追责制度,并通过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形成良性社会风尚。很显然,信息公开是生态治理这一公共选择议题的基础和前提。

然而,现实令人忧虑,土壤污染普查结果至今未能公布即为迫近一例。2006年7月起,环保部和国土部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这是中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普查,目的是摸清全国土壤污染家底,以便展开防治、立法等诸多迫切的工作。据《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已“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

就是这样一个已完成总报告和专题报告的调查,在两年间却将结果冷藏起来,至今未正式公布。下一步有关部委进行污染土地修复、受害者救助、污染责任追究、土壤污染立法、预防新污染等,因此既无据可依,亦难获主动。

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在三大污染中,土壤污染通常却是“隐身杀手”,其损害不易被发现,但严重程度不下于空气和水污染。臭名昭著的日本四大公害病之一“痛痛病”,即由土壤污染带来。本刊2011年2月14日刊发的《镉米杀机》一文,也证实土壤污染已给众多受害中国农民带来的恶果,不少受害者体内存血镉、尿镉、发镉超标现象。更令人担忧的是,土壤污染给人体带来的损害到底有多严重,科学尚未给出定论。

环保部早在2006年公布的数据已表明,中国的土壤污染现状严峻,且是全球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调查,目前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三者合计1.85亿亩,已占中国18亿亩耕地十分之一以上。此外,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多家媒体引述知情者的消息称,环保部上述数据其实是上世纪90年代的数字。当前的情况要严重得多。然而,这个严重得多的数据究竟是什么,人们至今无从得知。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部署了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但公众久久等待的土壤污染数字仍未公布。

官方之所以对此类环保数据遮遮掩掩,主要出于“维稳”的惯性思维。三年前住建部进行过一次普查式的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监测,测出4000多城市中仅58.2%饮用水达标。其结果也被束之高阁,直至本刊2012年5月披露此次调查真相,住建部才将上述结果向公众公布。当然,后来的事实表明,数据的公布有利于增加共识,加快治理,于稳定并无妨碍。

当前,尽快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利国利民,合情合理。

首先,此事关乎公众的环境权、知情权。他们有权知道自己耕种或居住的土地是否遭到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并据此评估污染与个人健康的关联度,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透明可减少猜疑,防止非理性的极端事件发生。

其次,公布污染真相更事关未来土壤污染防治大局。不公布污染,就难于追究污染者责任;而污染者少受罚甚至不受罚,最终将可能导致更多、更严重的污染发生。

最后,是否公布污染真相,事关政府公信力。按照2008年5月施行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国家部委理应及时公布上述数据。不仅应该公布土壤污染总体数据,数据还要细化到具体土地。参照PM2.5的信息公布,政府对污染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还要用公众看得懂的方式来表述。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大的一项重大结论。除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信息公开亦应作为重要制度安排确定下来。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可作发轫之举。如习近平总书记就职时所言:这是“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

(本文为2012年11月26日出版的财新《新世纪》周刊第46期社评)

【舒立观察】生态文明从土壤开始


镉米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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