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G4G] 齐铭:司法程序崩溃,公检法睁眼说瞎话

哈尔滨大桥跨塌找不到责任单位,一点也不奇怪。(网络图片)

齐铭:司法程序崩溃,公检法睁眼说瞎话

作者�齐铭
【大纪元2012年08月31日讯】前些天,哈尔滨大桥跨塌找不到责任单位,这一点也不奇怪。就算是三峡大坝出了问题,肯定也是找不到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因为在中国两个人以上合作完成的工程,责任人都难以确定。以当事人看来,两人之间一踢皮球,这责任就没了。

谁说中国人踢球不行的?中国官员个个都球艺高超,责任到跟前一脚踢开,绝不粘球。不只是做工程的人,法律系统更是,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章法如今也顾不上了。地球人都知道,不出钱中国的官司不好打。要是对付起和政府有矛盾的人,更是更是一套流氓拳,谈不上章法了。真要出了事,追问执法中违法的责任就又互相踢皮球。

撇开谷开来盗卖器官和人体的大罪不说,就按杀人罪算,上了法庭好歹也弄套戏服啊。匆匆演一下,戏就收场了,一点不专业,太不尊重观众感受了。周克华被假装击毙了之后,女朋友张贵英被警方提审8天家属还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而警方到张贵英家收走金项链、金戒指和银行卡,没有出示警官证、搜查证,也没扣押物品清单。周克华是悍匪,这些人是土匪。警方为图自已方便,对司法程序总是尽可能的破坏。周克华案让人见识了警方睁眼说瞎话的本事。

对长期受迫害的群体,就更无法制可言了。法轮功被打压了十多年,抓捕了那么多人,也没听说法轮功干了什么具体的坏事,好事却常有听说。坏事官方倒是干了不少,比如天安门自焚案造假诬陷。打压久了竟然成了习惯,只要一听说某人是炼法轮功的,那警察立刻化身“没头脑”,只管抓人,法官成了“不高兴”,只管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上海电脑工程师侯钧杰四月二十五日被青浦区徐泾派出所绑架,至今一百多天,警方拿不出任何合理的解释,却依然坚持不放人。一找他们说理,踢球运动又开始了。警方说他们只管抓人,一切全是上级的命令。法院说他们只管判案,抓人不能怪他们。一讲理,警察与法官就成了“没头脑与不高兴”。

侯钧杰的律师多次要求查阅案卷,检察院、法院以种种理由推脱和拒绝。一些网友说:“侯钧杰是河南大学高材生,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你们凭什么抓他?什么是邪教?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不叫人当好人!”法院工作人员无言以对,大约也是知道正义不在他们一边。

律师多次交涉终于得到阅卷许可,很快发现案卷缺了第八页和第九页,法院却拒绝出示案情纪要。此案律师的介入完全符合大陆现行法律,那他们在隐瞒什么呢?又在害怕什么?

另外,案卷却显示侯钧杰的职业是“无业”,罪名是“游民流窜作案”。侯钧杰近年一直在上海工作,被绑架前还在上海丸加计算机公司上班,怎么就成了无业和游民了?而案卷中还有好几个举证者签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看吧,黑的说成白的,警察一碰到法轮功就成“没头脑”了。

违法的分明是警察。先是侯钧杰住处被抄家洗劫,然后QQ及Skype被盗登并发布假消息,办案人员拒绝出示警证,然后又威胁侯钧杰的弟弟不搬家就将处理掉出租屋内所有物品。处理别人的私人物品,警察还真没把自已当外人。

还有更离谱的,侯钧杰的弟弟侯梦强,请律师为哥哥辩护,此后便遭郑州国保抄走电脑,用他的Skype帐号向好友发送了欺骗性的借钱信息。真是龌龊,一涉及骗钱,国保马上就来本事。网上诈骗犯总抓不着,这不就在这儿呢。八月二十三日在郑州,侯梦强遭上海警察跨省绑架,请个律师至于这样么。上海青浦法院欲二次开庭,并叫侯钧杰的律师不要到庭辩护,写一份意见书发往上海即可。北京一位律师就此分析称,青浦法院有意将律师排除在外,这意味着开庭就是直接宣判。哎,比谷开来案还假。

青浦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侯钧杰犯罪事实是:
一、QQ空间上传了七份《九评共产党》等文章和图片。
二、从网上下载法轮功内容刻录成光盘邮寄给他人。
三、被扣押的移动硬盘、手机、二十二张DVD光盘内含有大量法轮功的文章、图片和视频。

这三条犯罪事实很是牵强,文字视频都不是色情类,看不出所做所为对他人有什么危害。QQ空间上传资料当犯罪事实,那facebook上那么多法轮功文章、图片,美国怎么不管?第二条,实际是神韵艺术光盘,但检察院刻意回避“神韵”二字,以“法轮功内容”代替,分明是睁眼说瞎话。第三条罪名可比“收听敌台罪”,多年来的法制建设还是和朝鲜差不多。哪个国家法律规定,电脑里有关于法轮功的文章、图片和视频就是有罪的?

上海公检法非要制造冤案,那就是给自己增加罪恶。责任不是踢皮球就能踢没的,整个球队都有份。也许是上级让做的,但具体执行者脱不了干系。纳粹德国有许多迫害犹太人的警察没能逃脱法律的惩罚,上级命令不是他们的挡箭牌。同时,法制破坏了,没人是安全的。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2012-08-31 11:13:46【万年历】
Copyright© 2000 - 2012   The Epoch USA, Inc.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