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星期日

[G4G] 自我保护是公民的义务: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态度

这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要学习保护自己,让我相信你的忠贞爱国分子

也许我不是爱国的好样板, 怎么分也分不清左右还向前看.
是个未知力量的牵引, 让你我迷失或者是找到自己,让我相信你的忠贞爱国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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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老K on 5/21/08

当我们看到这次救灾过程中政府的进步、社会的组织和全民的参与,当我们在讨论公民意识在救灾网络、志愿行动和质疑官办NGO的过程中勃然兴起,当我们看到灾区种种惨状和悲剧,也许,可以在反思之余,将眼光投入将来,如何趋利避害。

尤其在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公共责任缺位、社群支持薄弱的社会,自我保护不仅仅是一种自私本能,更是一个公民责任了。换句话说,要作公民,恐怕要从自我保护开始。这是我们主张各种公民权利与威权斗争的最现实的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相结合的基础。

什么是自我保护?就是知道各种生活工作中的风险和如何控制、规避的技巧,然后有足够的能力担当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责任。这就要求一个公民要有全面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基本常识,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操守、坚定的信念和和准则、慈悲的胸怀和怜悯的心、理性的思考和冷静的判断、健全的体魄和决然的行动,所谓 礼、信、仁、智、勇!

然后,选择在哪里定居和工作,避开潜在的地质灾害和社会风险,危邦不入;储藏灾害来临时需要的金钱和物质,赚取和积累便于转换和安全性高的财富;锻炼应对所有天灾人祸的能力和技巧;寻找志同道合者,建立交流和支持互助的网络与共同体;时刻准备着。

伟大的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曾经说过,自由是秩序的母亲而不是秩序的女儿。相比威权政权对辖民的愚民教育和信息封锁、对经济的统制、对产权和迁徙权利的限制、对社会自组织的戒备和对自然和生态的破坏,这样的自我保护本身就是威权社会下能够争取的最大自由,是实现一个安全的社会秩序的唯一手段,是抗争,是无政府主义者的抗争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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