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G4G] 带三个表:如何抓瓮中之鳖?

我的预测一向不准,不具备任何参考价值,如果有为此事赌博者请慎重。

 
 

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via 不许联想 by 带三个表 on 6/29/08

按照新华社的标准措词,瓮安县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民间称之为贵州起义)是"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

按照这篇报道,可以推断出:一、女生死因语焉不详。二、没有说清楚为什么人们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如果我对新华社报道的结果不满意就不会去冲击新华社大楼,别人也不会,因为不至于造成极大的民愤。这次民愤极大的背后原因是什么?三、县衙门接待不满的群众,说明县领导还是很重视这件事,而且是在接待过程中发生了后面的事情,并非领导不作为造成事态扩大,说明当地政府很重视民意。只是"一些人煽动……少数不法分子……"当然,当我们像余秋雨一样会眸时空,叹古涕今,会发现,在漫漫历史长河中,领导人类进步的都是当时的"一些人煽动……少数不法分子……",呵呵。

大家对新华社的报道不太满意,认为避实就虚了。我有一点挺满意,就是这次没有用"一小撮"。因为"一小撮"是贬义词,特指社会危害极大,危及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才有资格称之为"一小撮"。

现在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我觉得事态的发展会是这样(怎么又跟欧洲杯预测一样):
一、公安局会介入调查该事件,是当地公安机关还是异地公安机关不好说;
二、调查结果是该女生之死与当地特权阶层无瓜葛,比如属于她考试后到河边怀疑人生不小心溺水身亡;
三、在"6·28"打砸抢事件中触犯法律的不法之徒将被绳之以法。
四、貌似瓮中之鳖好抓,实则不然。

我的预测一向不准,不具备任何参考价值,如果有为此事赌博者请慎重。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