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这些年,“黑社会”三字已经成为中国最热门的词语之一。说到“黑社会”,大家脑袋里蹦出的一定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孤儿寡母凄惨无比的景象,难怪要谈“黑”色变了。更有意思的是,被地方政府欺负了,马上就有人说“当地政府已经黑社会化了”,就连那位在湖北省委大门前被几位便衣暴打的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夫人,事后接受采访时也很傻、很天真地说:“我还以为他们是黑社会呢”。如果湖北真有“黑社会”的话,一定会很不服气,甚至会指责这位领导夫人在给“黑社会”抹黑:中国的“黑社会”什么时候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省政府门口暴打58岁的妇道人家?
诸如此类的毫无节制地使用“黑社会”三个字,弄得不明真相的中国人还真以为大家都被“黑社会”包围着呢。其实,从西方人对“黑社会”的定义,以及世界各国的存在过的“黑社会”现象来判断,中国目前社会上的“黑”,不应该简单颠倒成“黑社会”。这种简单的颠倒不但是推卸责任,也会混淆我们当今的社会重大弊端的症结所在。
中国“黑社会”现象兴起于民国时代,终结于1949年的“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国在各个领域都有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改善,可与此同时,久违的“黑社会”现象也沉渣泛滥。那么,如何看待“黑社会”现象?用什么方法对付“黑社会”?我想,我们需要更理性地回顾黑社会的历史,客观看待、分析它在历史上的“功过”,以及检视世界各国都是靠什么来对付“黑社会”,消灭黑社会的……
这样的题目本来应该是共和国里拿政府钱财与民众税钱的“专家学者”们来做的,我自不量力,只是以此博文抛砖引玉,或者投石问路……O(∩_∩)O哈哈~
海外华人“黑社会”的兴衰给我们的启示
我竟然说“黑社会”在历史上的“功过”?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黑社会”有过,难道还有“功”?我不妨换句话表达这个“功”:“黑社会”现象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出现的世界各国都没有避免的必然产物,其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扮演过那么一点点“进步”的作用……在你开口大骂我脑袋进水前,请耐心看下去。
我先讲一种让我深恶痛绝的“黑社会”,那就是目前仍然存在于西方社会的华人黑社会组织。大家知道,西方国有不能歧视少数族群的政策,所以,政府不能有意泄露不同族群的犯罪比例,可我们大伙心里都清楚,美国个体黑人的犯罪率高得离谱,而贩毒、走私、卖淫甚至杀人的有组织犯罪,由华人黑社会干的比率要远远高于其他族群。作为一名“华人”,我为此感到羞愧。
然而,我们却不能否认,由海外华人组织的“黑社会”在历史上不但曾经保护了成千上万的华人华侨,而且还对整个社会的进步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大家回顾一下,当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被卖猪仔到美国,扶老携幼逃亡到东南亚等世界各地的时候,那些国家当时都对华人实行极严厉的歧视政策。更糟糕的是,华人被歧视被侮辱甚至被杀害的时候,却往往无处伸冤。在当时,世界各国都没有一个完善的保护人权的政治体制,主流社会也是歧视、打压华人等少民族,华人甚至没有聚会和言论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华人要自保自助,除了形成自己的“小社会”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绝大多数华人的“黑社会”、“地下”组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而有相当多的“黑社会”,在当初只不过是一群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聚在一起,帮助来自唐山的同胞,共同对外(大多是当地的主流族群,包括白人),世界上的唐人街有一大半就是这样形成的……
大家知道,如果当初西方政府真要下决心剿灭华人的“黑社会”组织,并不是没有能力的,几个“严打”就搞定了,当时的西方国家也并不完全是“公民社会”,至少对少数民族如此,但它也不是一个超级无比的“黑社会”,所以,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后来出现了什么情况呢?华人“黑社会”组织逐渐瓦解,尤其是那些有互助性质,用于自保的“黑社会”组织,几乎没有了,因为,民权运动取得了成功,法庭成了说理的地方,公民享有了人人平等的权力。公民社会形成了,作为少数民族的华人可以游行示威办报纸了,华人能够参政议政了,华人能够投票选总统了,华人不但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还可以当部长州长的,请问,你还要“黑社会”干啥?
在这种情况下,“黑社会”发生了分裂,原来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已经越来越少,当今存在于西方的黑社会,几乎都是走私贩毒卖淫等等,但数量已经小得可怜,而且,警方在侦破一些案件后,也几乎不用“黑社会”这种词,只是使用犯罪团伙。大概是因为,他们只是躲在暗地里犯罪的一群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号召力,也没有能力在当今日益成熟的“公民社会”里去开辟一个叫“黑社会”的阵地。
从海外华人的“黑社会”组织的演变,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历史发展的某个阶段,在国家放松了对社会的控制,在各种“社会”百家争鸣的时候,在公民社会尚未形成之前,“黑社会”作为“社会”的一种应运而生。没有人喜欢黑社会,但它却有在一个历史阶段内存在的必然性。
没有“黑社会”的日子一定是最黑暗的日子……
有人也许对我的“必然性”提出质疑,我想这是那些拿工资的严肃的学者们的工作,他们不妨去统计一下:当今世界上,是否有哪一个国家从来没有出现过黑社会这种现象?我在网络上同一位在美国访问的德国籍社会学家聊天,问了他这个问题,他想了一下说:可能有,但这样的国家政权一定不存在了。
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黑社会”的国家政权一定不会存活到今天!这就是那位德国社会学者的有点极端的结论。这位学者可能也感觉到话说过了,于是提醒我回顾一下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与德国:纳粹上台后,用了短短几个月,就用“严打”唱纳粹歌曲的方式,用国家权力“一统社会”,“黑社会”荡然无存的同时,连“社会”也被国家垄断和包办了……而同时期的美国,却是历史上黑社会活动最猖獗的时候,这样两个西方最优秀的国家,后来带给世界的后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也许有人说,这和允许“黑社会”存在没有必然的关系吧?错,不但有关系,而且有直接的关系。回顾世界历史上的各种政治制度与成千上万个朝代,只有独裁专制和集权国家,才不会有“黑社会”存在。当然,就更不会有“黑社会组织”,因为,民众根本没有结社聚会的自由,何来“组织”?
中国的秦朝和后来的历朝历代几乎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只有农民起义运动),黑社会组织在中国兴起和最猖獗的时候正好是民国时期中国政治最宽松的年代。而此后中国人遭受最大灾难的时候,例如1949年后的二十多年里,是绝对没有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年代,那可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知法犯法、杀人放火的年代,却也是干净得连“黑社会”都没有的年代,民众只是政府的附庸,每天早请示晚汇报,累了就唱唱红歌……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来,那位德国大学者犯了一个严重错误,他对我说,不允许任何“黑社会”存在的国家,其自身政权一定不存在了,他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朝鲜等一两个国家依然存在,那里,绝对没有任何形式的“黑社会”,只有政府主导的“红社会”——问题只是,这唯一的一两个国家政权,还能存在多久?
好莱坞大片消灭不了“黑社会”
一个脑袋没有进水的人,绝对不会傻到去为“黑社会”辩护,但一个良心没有被水淹的人,却绝不能对历史与现实都视而不见。中国人始终生活在极端之中,不是把幻想中的乌托邦当成了现实,就是不得不把丑恶的现实当成了乌托邦来接受。我也想中国永远没有“黑社会”,或者这个社会里没有一点“黑”,我也希望,我们能够从三十年前的“红社会”一下子跳到当今文明国家早就拥有的公民社会,可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哪一个国家是能够“大跃进”而成功的?“大跃进”让我们付出的惨痛代价还不够吗?我们不妨看看美国人是怎么走过来的。
提到美国的黑社会,大家都想起好莱坞大片《教父》等,于是,就有了一个印象,美国的黑社会就是靠“严打”搞定的。这就大错特错了,那是好莱坞电影,不打打杀杀,能够赚你的钱吗?那么,美国的“黑社会”是如何摆平的?为什么现在的美国已经很少有历史上一度猖獗的黑社会现象?
简单一点说,美国的黑社会是被公民社会搞定的,更形象一点的说法,搞定美国黑社会的人,正好就是美国黑社会的“最大的头目”(一些美国作家讽刺语)——美国总统肯尼迪这样伟大的政治家。大家大概都知道一些美国总统肯尼迪的丑闻吧,一个是搞女人,一个是同黑社会有瓜葛。肯尼迪和美国“黑社会”的关系一直是FBI关注的对象,后来的一些传记也证明,他确实和“黑社会”勾勾搭搭,不清不楚。但怎么说是他搞定黑社会的?大家看一下美国民权运动发展的历史就知道了,虽然肯尼迪总统在任内被暗杀,但他在生前开始全力支持的美国民权运动一发而不可收拾,最终在他的接班人约翰森总统任内,签署了民权法案。
美国六十年代民权运动标志美国公民社会的最终形成,歧视政策不在,也是导致了今天奥巴马总统当选(他的偶像就是肯尼迪),华人最终有了参政议政的机会与权力……这是一个“公民社会”击败、取代“黑社会”的典型案例。
其实,无独有偶,世界文明诸国与地区几乎都走过了这样一个类似的过程,日本不用说了——现在很多成为日本人骄傲的、让我们惭愧的“株式会社”当初都是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还是看看台湾地区,我们大概都记得当初的“法务部长”小马哥马英九严打黑社会的事迹,其实,台湾的黑社会逐渐式微,绝对不是靠小马哥的严打,而是靠台湾公民社会的形成,尤其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彰显、司法独立的法治,小马哥只有在这个大环境下,才能展开公正公平的严打,他的“严打”是法治的一部分,而不是对法治的破坏……
没有“公民社会”的国家,就是最大的“黑社会”
故事讲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否则就有点“画蛇添足”,也让编辑朋友难堪。可我还是忍不住说几句作为结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和负面的现象。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看待这些泥沙俱下的阴暗面?又如何去对付以至消灭这些负面的社会现象?是用开历史倒车的办法?还是认清现实,坚定信心,大步走向未来?这就不再是专家学者们的课题,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思考的,因为对这个问题的不同选择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整个民族与国家的命运。
就拿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黑社会”现象来说,我们都想消灭这种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如何去消灭?是用回到过去,回到“没有黑社会”的秦皇汉武的集权专制时代?回到“阳光灿烂”的文革时代?回到不但没有“黑社会”甚至连“社会”也被国家无孔不入地侵占与腐蚀的时代? 用x早请x示晚汇报用唱红歌的办法?用破x坏法x治精神的办法?用剥x夺公民权x利,让所有的人都重新回到一个严x密的“组x织”之下的办法?还是……
历史经验和社会现实都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社会问题要用社会来解决,“黑社会”要用公民社会来对付。公民社会就是公民依宪法享受自由的社会,就是公民拥有民主权力的社会,就是公民享受人权的法治社会……公民社会迟迟没有到来的最大原因,不是中国人愚昧落后,而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太强、太野蛮……所以我要说,用政府不受限制的权力去打压社会,去清除“黑社会”,不但无法清除“黑社会”,而且会让整个社会变得更黑。
杨恒均 2010-7-14
参考阅读: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Subscribe to 杨恒均的博客 using Google Reader
- Get started using Google Reader to easily keep up with all your favorite sites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