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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是封锁消息和掩盖真相的必然后果
作者 北京特约记者 周西
发表日期 27/07/2009
7月17号,河南杞县民众突然开始大规模离家出走,从多个方向四散奔逃,一度更导致周边的主要道路严重拥堵,几近瘫痪。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实际上,这起所谓的"杞人忧钴"事件,最初只是因为,杞县利民辐照厂上月7号在使用钴-60对农作物进行辐射时,突然发生了"卡源"故障,就是说,钴-60放射源无法恢复到原来的安全存储位置。对此,虽然政府方面采取了封锁消息,既不通报情况,也不接受采访,更不允许报道的"三不"政策,但当地有 "钴材料发生泄漏"的传言还是不径而走。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文章接着说,在无法核实该消息准确性的情况下,杞县老百姓只能选择逃离。从6月7号发生故障起,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直到网上吵成一片了,当地政府才在7月12号第一次对外发布公告称,上述钴-60泄漏为虚假消息,但尽管如此,一场现代版"杞人忧天"的外逃浪潮还是于五天之后悲壮上演了。
7月18号,开封警方又宣布,成功抓获杞县钴-60事件五名涉嫌散布谣言的网民。那么,此次"杞人忧钴"事件,究竟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当地政府又该对谣言扩散负有什么责任呢?《财经》杂志引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的看法认为,本次事件首先反映出地方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群众之所以不明真相,谣言满天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不作为造成的,因此,首先应该追究的是,负责相关信息披露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展江指出,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群众有获得信息的本能需要。在这次事件中,如果散布谣言的人并不存在主观上"故意颠覆政府" 的目的,就只能理解为老百姓出于对自己生存和健康状况的极度担心,而产生的自保行为。如果并未涉及国家机密的话,那么,正是由于政府的信息披露既不及时,也不充分,才会造成谣言四起,并在社会上引起恐慌,对此,当地政府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谈到官方对所谓"谣言"传播者的处罚是否过于严重呢?有人提出应该对被捕的那几位网民免予处罚。对此,展江表示,由于主要责任首先在于地方政府,因此,既便是对那些不实消息的传播者给予治安处罚的话,也应该尽量从轻为好。不能仅仅因为 "地方官员一发火",认为"给当地丢了脸,添了乱",就随意加重或草率处理。
说起谣言这个东西,中国自古以来的执政者基本上都对其持排斥的态度,正所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无论是基于统治秩序的考虑,还是基于自身权威的考量,当权者往往更倾向于通过掩盖事实真相,来压制谣言的传播,甚至不惜对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者严加惩处。不过,有分析认为,其实,在一个民主欠发达的社会里,谣言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对执政者进行舆论监督的作用,比如说,在汉代,"举谣言"就曾被作为考核地方官吏的一个重要环节。与此相比,西方学者更为重视的,则是谣言背后个人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中国选治网上学者王利平的文章,结合西方的研究成果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对谣言问题的方方面面作了如下总结:一、每个公民都有希望了解事实真相的愿望,制造和传播谣言也是公民在寻求真相过程中的某种努力和尝试;二、如果谣言没有广为传播的可能性,执政者也就缺少了主动公布事实真相的压力;三、在互联网时代,面对传播速度变得更快、作用力也更强大的种种谣言,执政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及时公布、而不是封锁事实真相,否则,当权者就会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且难以得到民众的信任,甚至会沦落到不惜依靠谎言来维系自己权威的恶性循环之中。
王利平的文章强调说,在言论市场上,由于人们渴求真相,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谣言就会变得供不应求。就是说,越是真相不明的地方,越是各种谣言的高发区,因此,与其追究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者的责任,不如追究那些封锁和掩盖事实真相者的责任。综上所述,要想从根本上减轻谣言带来的负面效应,就必须加快国内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实现真正的舆论自由,让事实真相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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