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07:53 AM
据华夏时报消息 尽管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初,总经理盛光祖曾明确表示,铁路职工不裁员。但对于和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劳务工们来说,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保障。
在铁路上,劳务工从事的大多是一线岗位的工作,比如司机、列车员、护路养路等。为了节省成本,包括客运在内,一些专业性较低的业务绝大多数属于劳务人员。据全国铁路总工会统计,早在2004年,全国铁路劳务工就达到了32万。
2002年,老王进了铁路局。十多年间,签合同的公司都换了几家了,老王依然奋斗在铁路的最前线,甚至还在全路业务比武中拿过奖。
不过,从最开始的700元到现在2000多元,他的工资却始终要比正式工差一大截,而且没有公积金,保险待遇也跟正式工相差很远。
"这几年劳务工待遇在慢慢改善,劳务工有一定的比例评先进,技能等级晋级逐渐取消了限制。"广铁集团一位分管人力的领导表示。
在一切慢慢转好的时候,老王和他的同事们被拒绝签合同了。据了解,在全路18个铁路局中,发生这种情况的铁路局不低于5个。
老王不知道,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司发文通知,要求各局调查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在工作简报上,太原局汇报,将拟定临时用工清理规范指导意见;北京局则 正开展劳动用工冗员调查,重点清查各单位有劳动技能无工作岗位、有工作岗位无工作量、有工作岗位工作量不饱满三类人员情况,为全局冗员清理工作提供依据。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同样的情况也曾出现在2008年。"这两次裁员,都跟《劳动合同法》有关。"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2008年,原本在广铁集团广梅汕公司汕头车辆段工作了数年,等着由短期合同工转成正式职工的陈红(化名)却被要求改签劳务工合同。和陈红一批进入广梅汕公司的有近百人,这些人在当时都成了"劳务工"。
"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劳务派遣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上。大家普遍判断,2008年以后,劳务派遣就不能随便用了。但在实际实施中,发现解释不严谨,并没有预期的效果。"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表示。
时隔5年,《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作出了更多限制性规定,当时的"劳务工"们再一次面临被清理的危险。
杨保全发现,很多国企,特别是劳务工较多的国企,正在想一些积极应对的办法。他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变劳务派遣为业务外包;成立合资、控股公司;优化公司结构,提高人员效率;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可以直接用工,即是将劳务工"转正"。
但是这些方法在还没有落地之前,裁员还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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