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

[G4G] 驳“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

驳"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

作者:张鉴2012-07-2716:58:46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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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驳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 张 镇 强
2012年7月25日,凯迪社区猫眼看人有一转贴说: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傅政华表示,目前,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涉网案件3916起,抓获嫌犯5007人。傅政华称,对利用互联网从事贩卖违禁物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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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

张 镇 强

2012年7月25日,凯迪社区"猫眼看人"有一转贴说: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傅政华表示,目前,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涉网案件3916起,抓获嫌犯5007人。傅政华称,对利用互联网从事贩卖违禁物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的,情节轻微的将予以公开警告,情节严重的要严厉打击。

笔者认为,这些话出自一个公安局长之口,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他们几十年来吓普通民众的惯用语言。否则就无法显示他们无法无天的威严。但笔者又想为此与之辩论一番。

关于利用互联网从事贩卖违禁物品就不谈了,因为它总算有法可依,有具体实在的法条可循。其他问题就不一样了。

关于制造传播政治谣言。首先,什么叫"政治谣言"?这是一个宽泛无边的概念。谁来定义和解释它?我国宪法上根本没有这个定义和解释,刑法上好像也没这个定义和解释。既然宪法和刑法上都没有定义和解释,任何别的权力机关就无权自制这样的条令和解释。何况傅先生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安局长,有什么权力和能量来断定和宣布何为"政治谣言"?何人传播了"政治谣言"?

"政治谣言",顾名思义,本身就是国家和地方统治集团争夺政治权力的工具或手段,是政治斗争的必然产物。所以,政治谣言的制造者,基本上是政治斗争双方或诸方的权力集团:要么是强势集团,要么是相对弱势集团,与普通民众无关。而强势集团也许就是当时大权在握的统治集团或其中的分支,由这样的权力集团散播出来的政治谣言,小小的市公安局长能奈何得了它吗?有胆量去追查和打击它吗?

2012年3月6日,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因权力斗争被迫逃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当时的重庆市最高当局却发布讯息,说王立军正在疲劳性休假治疗。谁能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岂不一目了然了吗?傅局长严厉打击了当时的重庆市当局制造的政治谣言吗?没有,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可见,傅局长的这番话只是放空炮,吓小老百姓的。是的,有少数民众也可能对政治谣言感兴趣,作了一点传播。但责任不在传播者而在制造者,因为民众总是相信权力机关发出的信息是真实的,权力机关不也总是喋喋不休地要民众相信政府吗?现在权力集团放出的政治谣言不可收拾了,就想把板子打在民众身上,这样的政府还能取信于民吗?还能让民众拥护政府吗?所以傅政华的威吓看起来是帮统治权力的忙,实际上是毁统治权力的根基,是权力大厦的蛀虫。

傅局长应当懂得,只要有政治斗争或权力斗争,政治谣言就不会止息。自古以来都是如此。而这种情况在任何专制独裁体制下尤甚,只有建立民主自由体制,情况才会有所减轻,处理也比较容易顺手。因为前者是暗室内斗,暗箱操作,不让民众知晓的你死我活斗争。后者是公开争斗,最后由选民选票决定胜负,或由独立的立法、司法机关公开协调和裁决。所以前者的政治谣言可以满天飞,后者的政治谣言一出现就被戳穿。如此,傅局长与其致力于追查打击所谓政治谣言,不如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化。

关于"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首先,什么叫"攻击"?"攻击"一般是指战争或"武斗"或"决斗"的双方相互用锐利的器具进攻和击败对方甚至杀死对方。傅所说的"攻击",除了指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用锐器袭击领导人以外,不可能有别的解释。但这样一来,凡无端攻击他人者,不管他攻击谁,都应严厉打击,而非仅仅指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攻击该如此。否则就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傅局长的说法显然缺乏基本的法理常识,而是充满着维护特权的意识。这样的公安局长对广大民众来说,实在太危险了,将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

傅局长的说法也许可作另外一种比喻解释,即把人们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评或反对意见,比喻为"攻击",以强调其性质的严重或恶劣。但这又同我国宪法精神不符。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等自由。第4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傅局长应该懂得,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绝对包括党和国家的任何一位领导人。不管他们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公民的考察、监督、批评、要求撤换等等。而我国也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条款明确规定"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这里实在不知道傅局长有何另外的法理根据发出此言?

傅局长此言还彻头彻尾地违背了现代民主政治理念。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权利产生权力,权利支配权力,权力必须按民众的意志和愿望为民众服务,也就是我国一些最高领导人曾经强调的"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一句话:民众是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公仆;公仆服从主人,天经地义。这是现代人类文明世界一条永远不变的根本治国准则。所以主人监督、批评和撤换公仆(自然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是天经地义的,哪来的"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严厉打击"。提出这一说法的人,显然是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文盲,应该赶快补课。否则会被淘汰出局。

至于傅局长所提攻击现行体制的也要严厉打击,同样是没有道理没有法理根据的。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体制从来就是通过人们对现行体制的不断审视、质疑,而促使其不断变革和进步的。世界上不可能有永久不变的好制度,人们总是希望有一种更好的制度来代替过时的没有活力甚至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制度。人们对所在国家的体制进行质疑,希望变革前进(当然不是回到专制独裁)乃是一种天赋权利,怎么能被视作"攻击"而要打击呢?

事实上我们的领导人如胡主席、温总理等也一再提出要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体制的改革,强调不改革就没有出路甚至是死路一条。这证明我们的体制有问题,不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所以,人们对现行体制进行批评甚至攻击,绝对是好事而非坏事,怎么反而要严厉打击呢?我想提出和坚持这一说法的人,只能是现行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即某些大权在握的权贵集团,因为现行体制的变革或消失会严重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或世袭利益。

再说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除了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的尊严外(这里也有具体的概念和范围,不能笼统地泛泛而论),本身就包含公民有权对现行体制提出质疑和变革的主张。否则,怎么能算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呢?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都没有不准公民质疑甚至攻击其现行体制的禁令。美国最著名的学者和政论家乔姆斯基,几十年来一直在国内外咒骂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民主制度,但他照样拿哈佛大学的高薪和美国政府的其他补贴,更无美国政府要严厉打击他的所谓攻击言行。关键在于没有多少美国人赞成和支持乔姆斯基的言行。它证明,真正受民众欢迎和拥护的制度,是不怕被人谩骂和攻击的,而一个需要政府来严厉打击攻击现行体制的人的制度,恰恰说明这个体制已经运行不灵了,没有前途了,需要改革或变革。所以,傅局长的这一说法,表面上是在理直气壮地维护现行体制,实际上是在向国人和国际暴露现行体制的病入膏盲。同时也暴露某些权力集团的愚昧、专横和无奈。

笔者不知道傅局长的上述言行,仅仅是个人看法,还是完全是奉旨发言,传达上级权力机关的意旨。但不管怎样,他的上述言论是露骨的彻头彻尾的违背我国宪法精神,违背世界潮流,违背现代民主政治基本理念,违背大多数中国人的利益和愿望,只代表少数暂居于统治地位的权贵集团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它必然像一只孤鸿在寂静的黑夜长空中的哀鸣,绝对得不到任何同情和共鸣!

2012年7月27日写成

本文作者:张鉴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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