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G4G] 一個很有意思的視頻,希望反共的大咖們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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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G4G] 公民运动:组织第四批次独立调查团向庆安一线进发,联系电话:18912369930
不幸的是,有关当局不仅不配合公民的正义行动,而且,出动国家暴力机器严加打压,先后拘捕了三批独立调查团人员,共37人:第一批14人,第二批17人,第三批6人。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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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G4G] 庆安杀人案后,警察有了第二职业--职业杀手。
庆安杀人案一旦成為合法開槍案例,你我的生命不再取決以是否合法公民。只取決以警察想不想要你的命。無論你是一般公務員、五毛、美分、毛左還是國粉。只要你身在大陸,只要有警察看上了你的這條命。你將逃無可逃。
當你得罪了某位達官貴人,他可以收買警察誘殺你。當你的某個身體器官與某位達官貴人匹配,同樣也會被誘殺。這不是天方夜譚。可算慶安案的凶手沒有主觀誘殺的動機。一旦此案成為了合法開槍案例。同樣會被以後制造一出誘殺的生財之路。
此案視頻雖然經央視剪輯放出。但通過網友的視頻加上央視的視頻,同樣可以理順出一條明朗的案情脈絡。
我們不討論案情起因。因為這已經沒有意義。
首先凶手掏槍不掏手拷,可以證明凶手想得不是制服,而是暴力。回警務室拿棍更證明了這點。警務室出來就是網友拍的那一幕,這點也是不用懷疑的。從網友拍視頻裡我們可以看到徐純合被暴打,也能清楚的聽到徐純合說"那不了,我回家別打我好不好"。也能清楚的聽到孩子叫爸爸,說凶手不知道孩子是徐的,這是無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XFRHIEZIXI)
徐從拉母親到向孩子時,凶手再次暴打徐純合,這點視頻裡也可以看到。徐純合下意識抱孩子擋棍,這是五毛們的G點。實際上,人的下意識動作不是被理智所能控制的。就象你的舌頭被你的牙齒咬一樣。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親身體會到許多這樣的例子。一個裝著熱水的壺從桌子上掉下來,下意識的用手去接,結果被燙傷。說遠了
視頻還可以看到徐抱著孩子凶手並沒有停止暴力,徐向凶手走兩步(沒看清的請重看視頻再回來噴),這個動作可以證明徐不是想拋孩子,而是想將孩子送到凶手懷中。因為要拋的話不必走前兩步。保持一定距離拋出才具有力道。此時"正義"的"人民警察"卻不顧孩子安危閃開了。
徐看孩子被摔開始變的憤怒(之前無論是網友視頻還是央視視頻,我們都找不出徐反擊凶手的畫面),開始主動反擊,這又恰恰證明徐的摔孩動非主觀意識 ,當然五毛要的是錢,才不管什麼良心。
後面凶手主動放棄棍子,視頻也可以看出。徐那個時候被打倒在地,這時凶手掏槍而不是掏手拷,並主動後退讓徐起身並給出棍可以打擊的距離。傻子都知道貼身棍子是無法發揮作用的。後面槍殺就變成為合法了。
昨天晚上半夜雞叫的發布了所謂的『開槍合法鑑定』,此案從此成為一個經典的"合法"殺人案。往後警察便有了第二职业--职业杀手。大家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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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
[G4G] 声援徐纯合案公民在行动(视频)。向前线同胞致上最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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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7日星期日
[G4G] 『微小說』老五的器官--徐純合案件之後
小李:"您看過慶安徐純合案嗎?"
局長:"讓他襲警?如果他不還手逃跑怎麼辦?"
小李:"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之武器使用第(十三、四)拒捕、逃跑的。可以使用武器"
局長:"第十三、四條還有前綴條件呀,不能光取後面拒捕、逃跑的這點吧。"
小李:"第十條襲警還有後綴條件呢,(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法律的解釋權在我們手裡怕什麼"
"要是他躺著不動怎麼辦?"
"半個月玩他十五次,就不相信他連我們的衣服都不碰一下。周秀雲還記得嗎?扯警察褲袋也是襲警呀"
局長"高!可以還有一點不好辦,老五是網評員"
小李:"網評員就是自己人啦?五毛更好,事後我們發出他的人肉信息,美分肯定叫死得好,其他五毛我們說白他們敢說黑嗎?這樣一來網上一片叫好聲,不是更好嗎?"
局長"高!!!你吩咐下面去辦吧。我們晚上去喝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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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G4G] 重大號外:大陆警察發布對庆安杀人案看法被精神病
民間版庆安惡警殺人案"完整"視頻(文字解說)
观央视公布李乐斌"整个对徐纯合执法"过程的视频~感觉~:
一:李乐斌:不懂法律~不懂公安法规~不懂公安业务~不会办理一般行政治安案件~!。。。。。面对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徐纯合~警察李乐斌没有依法对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询问~处罚~行政拘留的措施。。。。。而是采取~A,恐吓~驱逐;B,殴打~驱逐;C,枪毙消灭!。。。。。这种不合符法律法规~不符合办案程序的流氓土匪行为~何来正当啊?!
二,面对~涉嫌滋事的徐纯合~李乐斌执法~为什么会严重变形成流氓土匪的施暴行为呢?........除了他不懂法律法规~铁路警办案少~业务生疏的原因外!关键的原因还在~他们的目的是截访~。。。。视频画面~已经给出证据~一,徐纯合~阻止其他旅客进站之前~他自己也被数名警察拦截了去路!二,李乐斌与徐纯合一交手~其他警察全部闪开了~他们的目的是接访~目的达到后~撤离了现场?!
三,对于~徐纯合扔孩子的误解:徐纯合这个动作是被动的条件反射~好比膝跳反射~。。。。。面对李乐斌的追逐棍击~徐纯合确实是被打急了~他寻找掩护~掩体是本能的反应~所以出现~拉母亲格挡~抱女儿挡驾的动作,但是~他扔海子的动作不是主动的有意识的动作~而是当时被李乐斌棍击了头部和手臂后的一种条件反射~神经刺激~。。。。是李乐斌棍击造成的!也就是说徐纯合手上抱着的孩子是被李乐斌棍击撒手的~而不是徐纯合有意识主动扔出去的。好比~我正常开车~带客!~从傍边忽然斜冲出一辆祸车撞上了我的车~把乘客撞出车外了!
对铁路总司~认定庆安铁路公安局李乐斌枪毙徐纯合系正当的执法行为的质疑!:
一,认定李乐斌枪毙徐纯合的合法性鉴定机关应该是检察院吧?由李乐斌所在单位铁路公安局作此鉴定结论不合法规~不妥当吧?!缺乏公信力!
二,~徐纯合~是否属于酗酒状态?!若是酗酒状态~只能使用~警绳和辣椒水喷雾剂~。。。不能使用~手铐~防爆棍~和枪械的哦!。。。。李乐斌开枪之前没有示警!
三,李乐斌的警官证上的警号是多少?!视频中没见他出示警官证!?他的持枪证编号是多少?!
四, 为什么"徐纯合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要"故意封堵通道"?是否是上访被截?到底是什么动机?
五,铁路总司是什么性质~?!私营?全民?!中外合资?!中外公私合资?!庆安公安局又是什么性质?公私保镖?!
六,李乐斌枪毙徐纯合之前~为什么不需要示警?!
七,徐纯合的尸体是那一天被火化的?!这个结果为什么今天才公布?!时间差的存在说明了~李乐斌枪毙徐纯合必须是正当的?
八,庆安火车站的摄像头怎么啦?!怎么没见乘客拍摄的场面?!该视频的真假?!
处理建议:应当由检察院依法对李乐斌枪毙徐纯合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公诉~审理判个无期~赔偿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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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G] 民間版庆安惡警殺人案“完整”視頻(文字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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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G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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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
[G4G] 起床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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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G4G] Re: 上街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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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G] 上街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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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G4G] 博讯独家发布“徐纯合被击毙片段”引发强烈质疑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5月07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首发,纽约,5月7日)5月6日,博讯独家发布了"目击者拍摄的庆安徐纯合被击毙片段"视频,视频稍后被广泛传播,发布至新浪等中国境内网站的视频被立即删除。网友用不同方式浏览了这个视频后,纷纷对视频提出看法或对官方媒体对事件的说辞提出质疑。
发布在新浪微博的视频被多次删除
目击者拍摄的庆安徐纯合被击毙片段
叶隐:从已有部分视频显示,警察李乐斌以警棍凶狠击打徐纯合。徐体弱有病身份卑微且携母带子,并无与警察打斗的体能和勇气,他只能悲惨的躲闪和抓住警棍,以让自己少受伤。但李在拉扯中故意松手,让徐拿着警棍,制造徐袭警假象,然后就有了拔枪杀人的理由。这是完全的故意伤害后再故意杀人,而非应激杀人。
游飞翥:视频!纯和躲避几下,躲不开,就用手抓住棒子,不让棍棒打在身上······孩子看到父亲被打,喊:爸爸我们走吧!······这是徐最后一次听到孩子叫爸爸······
费城少校:视频中恶警李乐斌对徐纯如实施侮辱性的殴打!什么狗屁袭警,徐纯如被打被踹,只是用双手抓住长棍防卫,没有半点攻击性,恶警不依不饶!一切都当着老母亲和幼儿的面!
莫之许:从视频看, 就是试图殴打羞辱,遭遇反抗,恼羞成怒后然后使用致命暴力。 若一开始就是以制服为目的,会召唤其他警力,也不会使用齐眉长棍。
温云超:显然是死者在警察持棍拼命殴打的情况下抓住棍子避免继续受到攻击,而不是什么夺棍,完全没有用力抢夺的情况出现。
作家陈岚:刚才看到了徐纯合遭枪杀前被棍殴的视频。警察以长棍殴打他38秒,(徐被打得直跳),棍击10次以上。他多次有转身躲避和逃跑的动作。最激烈的动作也就是乘隙上前抓住棍子······后夺棍到手。期间有警务(或铁路)人员穿制服动作闲散地从镜头之前穿过。枪击他,理由不充分。请庆安作岀解释。
北京厨子:根据我的推断,最后警方击毙的视频,很可能是当事人躲避被抽打,躲避被枪击而做出的保护性动作。大家做好强悍的心理准备。不要瞬间情绪失控。从目前视频看起来,和想象中的疯狂抢夺警用器械被当场击毙,距离比较大。
兰州温军:看看警察是怎么暴打徐纯合的,庆安警察在击毙徐纯合之前用齐眉警棍暴打徐纯合,连续在身上暴打,为什么暴打徐纯合了?徐纯合是国外势力吗,一个体弱多病的人为什么让警察这样暴打了?
石扉客:反复看了公民记者吴淦所提供的目击者拍摄的庆安枪击案30秒现场视频,内容是车站执勤警察在开枪前用齐眉警棍与吕纯合缠斗。结合现场拍摄者的描述录音,就这些材料而言,这名警察始终一人在现场处置,过程确显吃力,但看不出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尽早看到完整的视频供进一步分析。警力配置是否合理,警察个人的单兵现场处置能力是否合格,使用警械枪支是否合法得当,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分别对应三个不同的主体,三种不同性质的责任。 还是那句话,期待庆安枪击案更完整的视频公布出来。(项小凯评论:狡猾,明知官方不会出完整视频。貌似问诘,实则误导。已经暗设官方无罪推定立场,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孙立平:庆安枪击事件,有质疑者谓之谋杀,我觉得无论如何和谋杀是不贴边的。如果人们质疑的那些理由成立,我愿意将其原因称之为对上访者的体制性仇视。也就是经过对上访人员多年的污名化过程,慢慢在有关部门人员中形成了这样一种思维定势:他们是会给自己添麻烦的麻烦制造者,是一种可以随意处之的异类。(莫之许评论:孙老师的意思是个人动力才是谋杀,体制性仇视属于平庸之恶。网友面海评论:孙后面说的全是谋杀事实,但又设置不是谋杀前提。项小凯评论:体制杀人不是谋杀,拖拉机也不是谋杀?)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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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G4G] 著名维权人士屠夫吴淦悬赏调查庆安警察枪杀徐纯合案件
请看博讯热点:草菅人命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5月0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屠夫吴淦向博讯记者透露,他目前对事发现场过程已经基本清晰了,但因为还没核实各种细节,所以目前暂时不宜公开这份证人的录音。屠夫吴淦还透露,他还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一份用手机拍摄的事发现场几十秒的视频。
屠夫吴淦表示:"感谢这位勇敢的学生,成功在黑龙江铁路警察到辽宁之前(警察已告知这目击证人明天来学校找他)接触到这位庆安火车站击毙事件目击证人,录音存证并备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案发现场手机视频片段。由于在黑龙江的很多目击证人2号当天就被警察找,很多人视频被删(无法核实是自删还是受压力下删),也不愿与我接触,后期取证难度较大,因很多细节未核实,怕不严谨表述会引起误读,等谢燕益律师和我去当地了解完再公布了解的细节。为了收集更多视频和照片,特悬赏案现场视频,如有提供未公布的全部过程视频,屠夫将给予奖赏一万元。部分片段视完整性,给予一百到一万奖赏。吴淦(超级低俗屠夫)电话:18510980592,现用微信:tufuwugan4,备用:cjdstf。邮箱:wg0592@sina.com"
在徐纯合被击毙之后,屠夫吴淦对事件表示关注,并发出信息说:"黑龙江庆安一男子带着三个孩子和母亲准备外出打工,在当地火车站被民警枪击身亡,新闻里说这男子不听劝阻并抓住一名5岁儿童向执勤民警抛摔,抢走民警携带的警具并抢夺枪支,随后被击毙。屠夫认为警方没有公布视频等证据,无法说服我们相信,有涉嫌滥杀无辜嫌疑,为了澄清真相,还原事实,还警方和死者一个清白,屠夫愿意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包括请律师和相关费用募集。如果有朋友能找到死者家属,请与我联系,屠夫(吴淦)电话:18510980592,微信号:tufuwugan4和cjdstf。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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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3日星期日
[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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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告维基网站书
2010年8月18日本人将《物理学统一》、《超分子化学物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等条目上传到维基网站,后来发现结果是"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您所發表的條目「物理学统一」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由于工作很忙,网站速度很慢,当天没有再看,而且在上传条目时也没有这样的提示,应该在一周之内看到上述结果后回复"'参与者事实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权协定下发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该版权协定并未限制其在这里用GFDL的形式再度发表'。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网时间有限,网站速度很慢,没有及时回复。希望恢复有关页面"。
维基网站回复是"如果您希望恢复有关页面,请到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于是本人将上面本人回复发到有关页面。
维基网站又要本人"向志愿者回复团队系统发送邮件以证明您是版权所有者"。
2010年9月18日本人回复"将《物理学统一》、《物理学拓展》有关版权信息及本人身份证信息提交(info-zh-hans@wikimedia.org),如需其它信息请及时联系本人。维基网站是公开网站,本人欢迎公开核实验证。2010年5月本人制作完成《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包含《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物理学统一》、《超分子化学物理》等内容完整信息。2010年6月14日本人亲自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提交香港立法会,并得到盖章确认回复。贵网站可以与香港立法会秘书处联系复制有关内容"。
之后维基网站对此没有回复,也没有恢复有关页面,并且这种"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一直显示在维基网站上。
由于网站速度很慢,或者说有关网页受到控制,2015年本人才看到网页"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Friendliwenli"完整的信息。
维基网站无疑是认定条目《物理学统一》、《超分子化学物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侵权并将结果展示给世界。维基网站行为具有欺骗、欺诈性质。在世界范围造成不良影响。
本人正式声明;本人是《物理学统一》作者,《物理学统一》1999年由中国国家级出版社气象出版社出版,具有非常严格的知识产权;本人创立新学科《超分子化学物理》2001年由中国国家级出版社海洋出版社出版(书名《物理学拓展》),具有非常严格的知识产权;本人2002年1月28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具有世界性影响,是《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的来源,具有确凿的事实依据。
《物理学统一》、《超分子化学物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条目完全是本人原创的结果,没有任何侵权、抄袭行为。
维基网站认定条目《物理学统一》、《超分子化学物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侵权那么为什么不公开事实依据?维基网站可以在美国政府不同意情况下公开美国政府机密文件,为什么不可以在本人愿意情况下向世界公开本人侵权、抄袭的文件呢?
只能证明维基网站做贼心虚,贼喊捉贼。
维基网站《反分裂国家法》条目中湖北武汉余元洲、湖北武汉周洪宇实际上当时所提出的都是以《国家统一法》的名义,或被称为《国家统一法》提出者,《国家统一法》是《反分裂国家法》真正起源。
维基网站精心布局,歪曲事实,篡改历史,欺世盗名。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方家栏路26-3号151
电话:86-24-24221483
电子邮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主页:http://zhggongmin.wordpress.com
http://blog.sina.com.cn/u/2011602880
参考文献
物理学统一李文利北京气象出版社1999
物理学拓展李文利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李文利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李文利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李文利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12
[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的周宏宇向政协提出提案,建议中央尽快研究制定"统一法"。
2004年3月北京有关经销《物理学拓展》书店要本人去结帐。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后受到BLA特务组织严密监控,手机出现不明通话费。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后发生网上诽谤案等事件。2004年7月有关人要住在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的人搬家。
2004年8月16日时代人物周报创立,2004年09月13日时代人物周报发表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文章。
北大英语班比预定2004年9月6日推迟一周2004年9月13日开班,陈冠蓉等进入该英语班,陈冠蓉对本人超乎寻常热情。2004年9月Tommy要帮我去加拿大。2004年10月有关人打电话给我说美国丹尼丝小姐要与我合作。
2004年11月北大英语班有关人要取消外事英语等。2004年11月刘晓俊请吃饭提出免费教英语。2004年10月耿建平要将天方出版公司交给我;2004年12月耿建平问我要去英国读博士。
"2004-12-23周洪宇教授入选人民网年度十大风云人物。近日由人民网和央视国际共同主办的2004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拉开帷幕,此次评选采取全球范围内的网民进行投票的方式,包括"2004十大风云人物"、"2004年度中日关系十大新闻"、"2004年度强国论坛十大最受欢迎嘉宾"等九项内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教育史专业周洪宇教授成为"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和"2004年度强国论坛十大最受欢迎嘉宾"候选人。在"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候选人中,周洪宇教授因"建议设立《反歧视法》和《国家统一法》,改'计划生育'兼为'科学生育'等"列第四位,《反歧视法》是为弱势群体争平等,是真正的人权,为国际所瞩目。《国家统一法》针对台独,有网民称该法"胜过百万雄狮"。"爱我中华,挺我洪宇"。
2005年1月马克要我写研究工作报告。2005年1月2月3月马克多次说我会很快去美国,刘晓俊多次要我去参加统一教会讨论,方世文说到北京见我等。
2005年3月1日周洪宇向人大提交"关于审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建议"。
"最早向人大提议华师教授促成《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03月15日荆楚网-楚天金报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报道:昨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湖北省人大代表周洪宇一整天都兴奋不已。作为向全国人大提交此建议的"第一人",这位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感叹:"没想到,我的提案这么快就变为现实了"。
2005年3月我被下毒后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2005年5月在理工大学翻译被有意错译。2005年7月返回辽宁沈阳发生一系列事件,比如连续丢失自行车;对我隐瞒消息亲属孩子被安排自费进入高中。2005年网上诽谤案继续。2005年10月耿建平用虚假书号欺骗本人。
事实表明为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BLA特务组织对本人做了大量侦控。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严密跟踪、控制本人及本人周围环境,包括对互联网控制,使本人不能得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制造事件吸引本人注意力、陷害本人。同时加紧宣传周洪宇,配合周洪宇将剽窃成果据为己有。
"《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揭晓2005年12月19日11:37树世之风范,铸国之脊梁,尽在《风范大国民》。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评比与网友互动,由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节目组发起、凤凰网协办的"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于12月15日正式落下帷幕。评选结果主要依照网友意见,同时综合了节目组和部分专家的意见(此举意在杜绝因个别网友的恶意投票行为而产生的偏差),最终选出了2005年度最能够代表中国国民风范的十大人物。十大人物名单如下:艾滋孤儿守护者杜聪、为民族讨灵的高金素梅、"为民医生"胡卫民、拷问日本良心的李秀英、舍身救人的农民工李学生、"金沙江赤子"萧亮中、直面"疼痛"的作家阎连科、资助贫困学生的丛飞、提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周洪宇、"农民律师"周立太"。
2006年这些事情告一段落,BLA特务组织放松对本人监控尤其是网络监控,2006年末我终于发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的事实。2007年1月1日发布我发布(二十三)提交中国公安部、安全部。
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跟踪侦控可以分成四个部分:其一派出特务跟踪及在本人周围环境布局,这就是我一直说有人跟踪我;其次网络跟踪电子邮件地址、手机信号等,这就是上网电脑频繁死机、手机通话结束但仍然计费以及固定电话没拿起话筒却自动接通等;其三网上诽谤,网上诽谤案是BLA特务组织案重要核心,使BLA特务展现在世界眼前;其四直接侦控,直接派出特务侦控,这正是刘晓俊、马克、陈冠蓉、方世文等人所为,使查清BLA特务组织有了确凿基础。
网上诽谤、直接侦控是因为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急于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以及政治权力控制本人陷害本人吸引本人注意力的需要,但确切暴露了自身及隐蔽的特务跟踪、网络跟踪,暴露了2004年、2005年之前的跟踪侦控。BLA特务组织确切地展示出来。
2005年之后BLA特务组织跟踪侦控特点在于手段更隐蔽即更多利用互联网发欺骗性电子邮件、控制上网电脑等;更多利用特务布局及利用现有社会组织系统跟踪侦控骚扰,如利用黑社会组织在本人周围制造麻烦等。
有句话: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能不能用一句话说出其含义?这就是谍战。九头鸟九个头、九双眼睛、九双耳朵、九个鼻子,直接含义就是特务。湖北军事家林彪把自己胜利很大程度归于情报部门的功劳可见其运用谍战水平的高超。
2004年、2005年正是湖北与韩国端午争遗,教科文组织总部将端午有关文化遗产给了韩国,其一可能是有确切的事实依据;其二可能是湖北谍战受挫,韩国在有关国际组织渗透能力超过湖北。
不管怎样,有关特务组织机构却顺手牵牛将中国辽宁居民提议《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省特务组织是否可以称为国际特务组织,首先我没有说BLA特务组织是湖北省特务组织,其次一个省确实可以建立特务网络,向其它省派出特务,甚至向世界各国派出特务,完成其特殊或非法利益需求,而这样特务组织可以被利用也可以利用其它特务组织。
无论湖北特务组织是被利用者或利用者都是2004年、2005年有关事件参与者。
2005年我不止一次对人说有人跟踪我、有人害我,我注意到所住北京海淀区西苑挂甲屯虎城43号门口一家是湖北人,胡同口复印社是湖北人开的,该村一家浴池是湖北人开的,2004年离开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搬到海淀区海淀小区7号楼一单元302号也有湖北人住在里面等。
2004年、2005年我没有意识是湖北特务网对我的侦控,因为特务网严密跟踪本人,本人上网等信息来源受到控制,没有得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的消息,不知道湖北特务网为什么害我。另外湖北特务布控又怎么会让我知道他(她)是湖北人?只是认为这是巧合。
后来想明白实际上知道情况的是个别人,另外人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特务布控会暴露出来,而且肯定还有侦控及更隐密侦控没有暴露,查清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及其上线真实身份是查清特务组织体系关键。
2005年在北京经常走的路上经过洗车门店感觉异样,2006年在沈阳我经常经过路上新开一家洗车门店我又感觉异样,当然还有其它佐证,后来我将店名上网搜索,发现是湖北公司,2009年该公司更换名字,该公司在东陵区水利局对面,现在牌匾仍明显看到更换名字的特征。2009年下半年住在我楼下和隔壁人相继搬走这里面有关联关系。
另外网上诽谤有这样话:"物理学统一是著名学者叶波历经40年的沤心沥血和全方位的深思熟虑写成《物理学统一原理》一书"。
众所周知《物理学统一》是中国国家级出版社气象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本人著作,该书有严格的知识产权。
经过查询发现叶波是湖北人,《物理学统一原理》一书2005年出版。这又是湖北特务顺手牵牛做法,也暴露其湖北特征。
这样看到好成果就模仿之后巧取豪夺行为据为己有就是有组织有系统的剽窃、违法。
比如某国特务被中国发现,但某国予以否认,实际某国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情况的,知道情况的只是特务机构个别人。对于湖北特务网同样如此。二战日本犯下严重罪行,但只是少数军国主义者,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
2007年之后,周洪宇剽窃事实被发现,本人确切认为湖北特务网参与有关事件,无论是被利用还是利用者。本人认为湖北特务网不仅对本人跟踪、侦控,也对有关机构有关人跟踪、侦控,并利用湖北在各省机构及在各种机构中的人员系统从事特务活动,操纵有关事件。众所周知最高法院有四位湖北籍领导万鄂湘、江必新、张建南、周泽民,希望最高法院以严格依法办事的行为告诉世人最高法院没有舞弊、没有利益团体。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至今三年,如果从2004年算起至今六年,战线越拉越长,摊子越铺越大,BLA特务组织暴露无疑。
如果中国国家机关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任由特务势力、黑社会势力、非法势力横行,并从中获取利益,必将失去人民普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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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G] 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前 言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持续三年,查清BLA特务组织对《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解决有着重要作用。
应该说网上诽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有能力破获之。
破获网上诽谤案核心是查清网名BLABLABLA匿名诽谤者真实身份。其一BLABLABLA具有国际身份,五湖四海网站是一个海外网站,大陆网民只能发文字信息,BLABLABLA可以在上面发图片等信息,可见BLABLABLA的国际身份。其二BLABLABLA使用不错的英文,具有英文背景,不是大陆居民或大陆居民长时间生活海外具有的英语情况。其三以BLABLABLA对历史的了解、发言的语气来判断BLABLABLA五十岁左右、男性。
事实表明BLABLABLA不是一个人,其一BLABLABLA只是一个人有什么必要匿名诽谤本人;其二BLABLABLA只是一个人怎么能用大量时间匿名诽谤本人;其三网上诽谤案同时即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实表明特务组织体系操纵有关事件。
BLABLABLA背后是一个特务组织体系,有着复杂背景与目的,称之为BLABLABLA特务组织,简称BLA特务组织。
其一方世文2004年5月份隐瞒真实身份搬进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从事侦控活动,2004年7月份方世文离开我亲眼所见方世文将电话卡交给另外的人,可以佐证方世文在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以及侦控结束交接。2005年2月份长期没有联络的方世文恰恰本人要离开北京时候给本人打电话说要到北京见我,绝对不是巧合,而是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延续;这时刘晓俊又和我说马克春节要教英语,使本人留在北京,都是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组成部分。
所以方世文从事有目的、有组织的侦控活动。
其二刘晓俊2004年11月份本人在北大英语班听课结束返回路上见到我提出请吃饭以及后来吃饭过程中提出免费教英语,当时正是英语班取消外事英语本人要离开英语班,这也绝对不是巧合,并且刘晓俊能知道本人行为时间路径轻易找到我,无疑是组织机构侦控活动组成部分。与2004年10月份本人去英语班路上有人打电话给我说Denise小姐要与我合作有一致性,都是侦控本人行为时间路径基础上在特定时候遇见我或打电话给我。
马克不止一次和我说刘晓俊很爱钱,一个很爱钱的人请吃饭又要免费教英语说明什么,无疑是有另外的人或组织机构出钱的侦控活动。
所以毫无疑问刘晓俊从事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
其三2004年9月陈冠蓉进入英语班,陈冠蓉英语好于该英语班水平,特别是口语,陈冠蓉听课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般来说只听美籍华人王小诺的口语课。所以陈冠蓉进入该英语班真实目的不是学英语,而是侦控活动,通过口语课发言了解情况。
陈冠蓉从事有目的、有组织的侦控活动。
网上诽谤案以及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均出现在2004年5月至9月具有时间关联性,网上诽谤案以及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行为相互配合具有事件关联性,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均出现在北大有组织关联性等。
毫无疑问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件是特务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
BLA特务组织应该具有强大势力,渗透各种组织机构,侦破活动可能置于该特务组织监控下,这是侦破难题。实质也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持续至今三年的难题。
希望有关公安机关、安全机关能够依法办案、独立办案,侦破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客观上促进《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依法解决。
应该说有关事实十分清楚,有关人没有狡辩的余地。
当然侦破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也确有更多线索。
其一姜华,姜华是该英语班学员,并且较多出现在本人及陈冠蓉旁边,并且是取消外事英语主导者,显然是有目的的行为。其二杨立明,当时刘晓俊让我听统一教会的课,一对一授课,讲解的就是杨立明;杨立明应该是在国际教育基金会或统一教会从事工作;杨立明一些话我记忆很深,说犹太人很聪明但受欺负,显然暗示我不要太聪明,我意识到这里面有问题,但当时不清楚指什么而言;现在知道应该是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其三耿建平,耿建平2000年10月份出现,并且2004年10月份发电子邮件给我说要我接手天方出版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电子邮件给我说去英国读博士,直到2005年10月份用虚假书号欺骗本人,应该说起到一定侦控、吸引本人注意力、陷害本人的目的,是一系列事件的经历者,可能是十分重要线索。
应该说姜华、杨立明、耿建平可能有着更大的势力,对可能的侦破活动反过来监控,所以侦破可能没有开始就不了了之结束,这正是难题之难题。
"周洪宇2005年由于其教育上的杰出贡献被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授予荣誉证书",周洪宇2004年所谓提出《国家统一法》成为人大代表至2005年忙于议案,这时所谓其教育上的杰出贡献纯属无稽之谈,实质是剽窃提出《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及其世界性影响。可见BLA特务组织势力渗透进入美国教育部,没有什么理由说明BLA特务组织势力不能渗透进入中国教育部及其它机构,侦破BLA特务组织具有十分难度。
其二教育系统特征。众所周知1994年春季学期、1994年秋季学期、1995年春季学期、1996年春季学期本人在北大旁听物理课程等,本人与北大有着深厚的友谊;本人也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许智宏秘书也打来电话确认收到本人信件(传真),并建议本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本人认为这也代表了北京大学的意见。本人不相信北大操纵有关事件,但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否认北大个别人参与有关事件。
具体来说有关事件发生在北大、杨立明及有关统一教会的课程在清华、在人大北大英语班有关人出现、在理工大学翻译文件有关人有意错译等,显示BLA特务组织在北大有势力、在清华有势力、在人大有势力、在理工大学有势力,在跟踪侦控基础上轻易操纵有关事件。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首先住在中科院黄庄招待所,有人故意制造麻烦。显然BLA特务组织在中科院没有势力或势力很弱,所以制造麻烦让我搬走。应该说BLA特务组织在广泛机构有势力,但教育系统最强,科技系统最弱,BLA特务组织有意避开科技系统以免特务活动暴露。这是BLA特务组织教育系统特征。
其三网络特征。BLA特务组织很大程度控制国际互联网、利用国际互联网,包括对互联网信息屏蔽以及控制;包括对区域互联网甚至个体计算机的屏蔽及控制;包括对电信公司网络的控制及控制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等。BLA特务组织掌握互联网公司及在有关互联网公司及有关互联网管理机构有卧底。
其四国际特征。五湖四海网站在美国,马克是美国人、丹尼丝自称美国人、陈冠蓉自称香港人、tommy自称加拿大人,另外信息显示陈冠蓉、刘晓俊、耿建平等均有日本背景,BLA特务组织具有国际特征。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BLA特务组织是国际特务组织。
BLA特务组织作案肯定不止一起,作案肯定不是一个环节;破获BLA特务组织将破获一系列案件,破获巨大组织体系,消除对世界上各个国家以及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威胁与隐患等。
周洪宇是民进成员,民进同样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的受益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民进扩大其势力,与陈水扁通过枪击弊案当选含义是一致的。
众所周知民进有广泛组织体系,在教育系统大学及中学有组织机构,掌握大量人员信息,并且随封建教育关系扩张其势力几何级数增加。国际特务组织通过民进组织体系获取人员信息及对人员控制力策划《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是完全可能的,同样可能是民进利用国际特务组织策划《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另外受益者是湖北省,通过剽窃案湖北省成为"提议《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的周洪宇的故里。国际特务组织利用湖北省势力操纵《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是可能的,同样可能是湖北省势力利用国际特务组织操纵《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
将国际特务组织、民进党势力、湖北省势力称为三股势力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操纵者、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