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G4G] 华夏快递 : 丁咚:一个卑鄙的社会无以长存

华夏快递 : 丁咚:一个卑鄙的社会无以长存
发布者 guzheng 在 13-09-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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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北岛的这句名诗,现在读来尤其令人振聋发聩。

为了高尚的目的,行使卑鄙的手段,正人君子往往不屑为之,而在我们这个国度,为了卑鄙的目的,不择手段,几乎成为家常便饭。小至一个人,如果丧失了基本的节操,沉沦于底线之下,那么他就谈不上正派,乃至变得邪恶,为周遭人所厌恶,直至背弃。大到一个组织,如果抛弃了宽广为怀和宏图大志,终日沉淫于计算一己得失,为此不惜依靠欺骗和蛮力,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摒除、扼杀异己者甚至是自由言论者,那么它就会丧失自己的道义根基,最终被视为公民的敌人,不可能有任何前途。

只要有正常的智力,没有人会认为,薛蛮子真是因为嫖娼才被如此兴师动众、大张旗鼓地拘捕并广为宣传其个人行迹。知情者都明白,作为网络大V,他平日的言行被视为威胁,并且其具有“杀鸡儆猴”的价值,因此才会成为新的高压政策牺牲品。这是一桩典型的目的不光彩手段也很卑鄙的案件。众所周知,为了堵塞言论,纯化舆论环境,减少公共舆论对执政者的监督和压力,是薛蛮子等网络名人近期被整肃的根本动力。

然而,即使警方指控的各项罪名均成立,也难以消除其中的阴谋味道。公众关心的不是薛蛮子嫖娼的私德——这种事现如今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吗?够得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传统和非传统的媒体一齐出动狂轰滥炸的待遇吗?那些高居庙堂之上者比这个更恶劣的事迹岂不是更为司空见惯?而毋宁说是对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公民权利遭受破坏的焦虑,对当局决心不计手段对付自由言论以及由此带来的恐慌氛围的担忧。而后者,恐怕正是始作俑者想说而不便说的因素。

同样,在薄熙来案件中也具有相似的情形。薄案公审创造了历史记录,其程序正义也受到法律工作者的肯定,甚至薄熙来的当庭“翻供”和辩护人的充分表达,都被媒体所津津乐道。

虽然如此,但是种种事实说明,此案仍是一件经过事先定调的案子。在薄案公审之前,官方就大造薄熙来之罪板上钉钉的舆论,让不明真相的公众先入为主地认定薄已罪案在身;公审之中,并未如外界所期待的那样采取电视直播的方式,而仅为微博直播,这就为官方控制公开的尺度、删除敏感部分提供了条件,事实上媒体确实指出,在关键之处薄的自诉部分遭到了删减;公审之后,又组织一些法律研究者撰写文章,指出光靠公审就够判薄之罪了,其后又利用公权令网络媒体博客重点推荐特定文章,进一步扩大薄罪该判的舆论声势。

总而言之,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宣判前夕,先于法官,就已经对薄的最后罪行作了舆论宣判。对于盲众来说,这样的结果一如以往是何等顺理成章!

顺便说一句,薄熙来和他所搞的重庆模式,历来是我不惜笔墨批判的对象,从政治上我并无对其同情之心,在我看来,他搞的那一套真要全面实行起来,迟早祸国殃民。不过,一码归一码。薄自被批捕到审判的过程并非无可指摘,相反存在着种种非法律所能容许的情形。在民间舆论受到严厉压制的同时,官方舆论如同失缰野马,狂奔不已,大有一手遮天、瞒天过海之势。

归根结底,为了让薄坐实罪名——如庭审所示,这种罪名要么是罗织的,要么是经过过滤的,其中的某些疑点可以参考:比如薄瓜瓜明显也是涉案者,为何可以置身事外?比如薄谷开来因为经济纠纷与伍德产生矛盾杀了他,那么为了何事,他能狮子大开口索要如此数量的佣金?比如薄涉案大头全在辽宁任职期间,为什么任商务部长直至重庆市委书记后全无贪赃受贿之举?在外界看来,此案就如薛蛮子事件一样,也是先从舆论上搞臭一个人,然后再以法律辅之。所为者何?什么样的高尚目的,需要使用如此卑鄙手段?坊间自有诸多议论,此处不必多说,身历其事者更是心知肚明。

无论是薛蛮子事件,还是薄熙来案件,都存在节操俱失之情形。而它们只是无数事实中两件而已。道德被丢到爪哇国去,法治也不过是羊头狗肉,公共舆论更是面对威权噤若寒蝉,它们都成为公权的玩物,随之操弄。一个社会赖以长期维系并发展的三根最重要的支柱都已经摇摇晃晃,唯独公权一柱擎天,傲视苍生,但终究难以撑持整间房屋,必受风霜雨雪的直接鞭打、侵蚀和锤炼而颓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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