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房事�频曝 中共党员干部改姓房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大陆一批“房叔”、“房嫂”、“房哥”、“房姐”、“房爷”、“房祖宗”先后火热登场,他们被网民们曝光其拥有的数量惊人的房产后,相继被有关部门查出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等罪行而纷纷落马。有舆论奚落称如今的中共党员干部都纷纷改姓房了。
港媒:中共党员干部改姓房
近期,网络上不断曝光出的贪官们所拥有的房产数量之惊人,正在冲击着普通百姓的神经和承受底线,数据不断被刷新,网络舆论抨击贪官房产“没有最多,只有更多”,“只有百姓们想不到,没有贪官们做不到”!
目前已曝光出的“广州房叔”蔡彬(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拥有21处房产;“福建房嫂”田荔琴拥有16处房产,市场价值超过5000万元(福建证监局原副局长);“河南房妹”,拥有11套经济适用房(其父系郑州分区房管局局长);“陆丰房爷”赵海滨拥有192套房产(广东陆丰市碣石镇党委副书记);“山东房祖宗”王克礼据称拥有1363套房产(山东省青岛市城阳街道城子社区党支部书记)。
香港《太阳报》2月20日发表传媒人林芸生的署名评论文章,对中共贪腐官员的房产数量之惊人进行了辛辣讽刺,称爱国爱党不如爱房。
文章讽刺道,如今中共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们纷纷改姓房,而且这一系日益枝繁叶茂、人才辈辈出,彼此互朋引伴地“共建河蟹繁荣的大家庭”,“当个七品芝麻官也能当到房连阡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强大!”
网络曝光房产贪官惊魂中共限查房产庇护官员
由于这些�房叔�、�房婶�、�房祖宗�们频频被曝光,使住房信息成为暴露官员贪腐的新突破口。于是,中共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们开始为自己的�房事�而惊魂!为了压惊,近日包括北京、广东、福建、江苏等省份或地方政府,纷纷以保护个人私隐为名,为杜绝普通民众用检索业主姓名的方式查找有关房产信息,而推出一系列限查、禁查楼房资料的新规定。
据了解,广州市从1月份起房屋查册愈发严格,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如今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宣布,今后,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
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相关办法,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网络舆论质疑这些新举措,是打着�保护私隐�的旗号,行保护贪官污吏之实。
香港《东方日报》2月20日也发表评论认为,当前大陆各地出现的严限查房产护贪官的举措,是�护贼心虚�,明显是一种行政的堕落。
文章表示,中央才声言要�把权力装进笼子�,一扭头却把�不正常房事�讯息先装进笼子里。如此举措,贪官们自然如释重负,“内心又一片春意盎然”,如此不难出现更多的�房王�、�房后�。
文章分析认为,中共新班子既然扬言要反贪腐,当务之急就应该是官员财产公开。可是,如今新班子若容许各地护贪官,严限查房产,为贪官撑开保护伞,“试问又如何创造条件让人民来监督?试问如何会有�阳光法�?”
雅虎评论也认为,当前,房产数量的网路爆料甚至成为中国大陆反腐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情况下,中共当局搞选择性立法、执法,不公开官员财产,却出台严控“以人查房”的措施,就是在“耍流氓”,就是在用保护隐私之名庇护贪。
根据2006年10月份建设部颁发的《房屋权属登记资讯查询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资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而现今各地的规范,与此前的国家规定背道而驰,这让线民今后的反腐爆料行为,有可能面临“非法获取资讯”的法律风险。
评论认为,房产资讯是否属于隐私仍无定论,官民应分开讨论。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因为掌握权力,其房产资讯本就该属于财产范畴,在一再呼吁官员财产公开的情境下,其房产资讯也不该成为隐私受到保护。而且,中国大陆房产每年洗钱不少于2000亿,禁止以人查房实质上就是在保护贪官。
中共贪官房产数量惊人由来已久
2012年曾有海外中文媒体盘点已经被查实落马的中共贪官所拥有的房产数量: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38套;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35套;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37套;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张万青,据传其名下房产达30多套;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29套;山西阳泉黑巡警关建军在北京等地拥有价值超过1亿元的27套房产;辽宁抚顺市顺城分局国土局长罗亚平22套;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拥有数十套房产;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在昆明、�旧、弥勒、建水、大理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安徽涡阳县高炉酒厂厂长刘俊卿有13处房产;原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樊中黔拥有价值300余万元的房产13套。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导,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大约在3000-4000亿元人民币之间,房地产等行业逐渐成为洗钱的主要管道。亚洲开发银行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2%左右。房产之所以会成为贪污分子转移其巨额现金的首选目标,一方面是因为购买房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容易被普通人所觉察,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另一方面还因为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购买后用来出租甚至转手售出,易于产生“钱生钱”的雪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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