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中国 -
发表日期 2013年 2月 26日 - 更新日期 2013年 2月 26日
世贸裁决欧盟起诉中国对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案胜诉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周二(2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裁定欧盟起诉中国向进口的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案中胜诉。对欧盟来说,世贸组织的这个结论可以说是一个胜利,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上诉,中国就必须取消对进口的X射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据法新社报道,欧盟于2011年7月将与中国之间有关X射线安检设备反倾销税的争端,提交世贸组织解决。
世界贸易专家小组在对欧盟的起诉,以及中国和欧盟的各自的观点进行评审后,周二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做法与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中的反倾销合约的规定不符。得出结论认为欧盟在合约中应该享有的优势被取消或者被搁置。
因此,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中国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与世界关贸组织和反倾销合约的规定达成一致。
中国自2011年1月23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中国商务部当时表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存在倾销,导致中国国内X射线安检设备产业遭受实质损害。
法新社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是欧洲的同类产品将被排斥在中国市场之外。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根据《反倾销条例》规定,发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立案公告。2010年6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本案初裁决定。
欧盟认为中国采取的措施没有任何根据,实际上是北京的一种报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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