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

[G4G] 纪念“九一八事变”八十五周年!


 

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的目的

 

 

 

维护中国法律、国际条约的尊严;维护中国人民、世界人民合理、合法的知情权。

 

 

 

申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中国法律、国际条约。

 

 

 

申请的背景情况

 

 

 

2002128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BJ001884767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200405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20041230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并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被动一些,两者实质是一样的'

 

 

200412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周五(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虽然新华社的报道没有提到台湾,但却称法案的提出是为了回应有关制定"国家统一法"的诉求"

 

 

2007326日下午1时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提交起诉状,诉讼请求:确认本人最早提议、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国家统一法》确认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来源于《国家统一法》,立案大厅7号窗口周法官收下本人起诉状,告诉我回去等受理通知或不受理裁定书。

 

 

经过一段时间等待,2007416日、2007426日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联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给具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拒绝给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违反法律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级,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违法行为有附带责任。本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有关情况,并按要求2007630日将起诉状及相关文件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ES618392670CN)。20091月发现2002129日发表在北青网上本人提议《国家统一法》文章消失,在保存有关证据情况下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恢复网页、赔偿损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至今未给受理通知或不 裁定书等等。

 

 

众所周知国家统一问题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在中国国家统一问题中起则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国国家统一事业是干干净净的事业,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否则失去中国人民信任、世界人民信任,使中国统一事业毁于一旦。

 

 

 

申请的事实与申请的事项

 

 

 

1、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071221日受理"编号2007067771主题《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07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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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071227日受理"编号2007068700主题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信件"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07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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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0629日受理"编号2010030927主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0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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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0629日受理"编号2010030928主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第二中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0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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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0916日受理"编号2010044379主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检察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0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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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132日受理"编号2011007212主题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法制!"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13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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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1329日受理"编号2011011592主题《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持续四年!"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1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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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2920日受理"编号2012035352主题纪念2002128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十周年!!"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市高级法院(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2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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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09318日受理编号2009009717主题衷心希望有关问题及时解决!!"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09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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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2312日受理编号2012008526主题恳请北京市代表团维护宪法、法律!"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23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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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21010日受理编号2012037424主题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2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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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市长信箱2013320日受理编号2013010824主题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国国家主席!"信件。受理意见:尊敬的李文利同志: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特此告知。市长信箱2013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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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以上1-12之事实申请公开

 

 

一、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受理编号2007067771、编号2007068700、编号2010030927、编号2010030928、编号2010044379、编号2011007212、编号2011011592、编号2012035352信件的法律依据。

 

 

二、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转请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北京检察院办理编号2007067771、编号2007068700、编号2010030927、编号2010030928、编号2010044379、编号2011007212、编号2011011592、编号2012035352信件的法律依据。

 

 

三、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转请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北京检察院办理编号2007067771、编号2007068700、编号2010030927、编号2010030928、编号2010044379、编号2011007212、编号2011011592、编号2012035352信件的记录信息。

 

 

四、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北京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编号2007067771、编号2007068700、编号2010030927、编号2010030928、编号2010044379、编号2011007212、编号2011011592、编号2012035352信件的情况以及答复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的情况。

 

 

五、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受理编号2009009717、编号2012008526、编号2012037424、编号2013010824信件的法律依据。

 

 

六、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办理编号2009009717、编号2012008526、编号2012037424、编号2013010824信件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的具体情况;至今没有依法结果原因是什么。

 

 

七、中国北京市政府如果取消北京市市长信箱或将北京市市长信箱下放到北京市政府下属部门版权所有的网站,这样做的话能不能改变取消北京市市长信箱或将北京市市长信箱下放到北京市政府下属部门版权所有的网站之前北京市市长信箱的法律性质以及北京市政府主办版权所有的法律含义暨中国北京市政府市长信箱《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上述1-12之事实的法律性质、法律含义。

 

 

八、中国国务院是否会出于维护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尊严的原因;出于维护中国国家统一事业的原因;出于维护中国政府信誉的原因而要求中国北京市政府申报有关信息以及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公开有关信息。

 

 

众所周知《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众所周知中国首都北京是国际化大城市,是2008年夏季奥运会举办城市,是2022年冬季奥运会候办城市;众所周知2016年中国将举办二十国集团十一次峰会。

 

 

众所周知中国国务院在世界上有着不错的声誉,已故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去世联合国下半旗志哀;中国国务院2007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国务院前副总理邓小平说过:不管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

 

 

众所周知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国家统一问题,对《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有着重要的关注。

 

 

众所周知根据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世界各国政府联合国机构对《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有着重要的责任。

 

 

值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值此联合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希望给出让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满意的信息公开结果。

 

 

 

 

 

申请人:李文利

 

20151210

 

 

 

 

 

 

 

 

 

备注

        

 

申请人姓名:李文利

 

性别:男

 

民族:汉   

    

身份:公民

 

工作单位:略

 

证件名称:护照

 

证件号码:G57310834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方家栏路26-3151

 

邮政编码:110043

 

联系电话:86-24-24221483

 

电子邮箱: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纸质

 

获取信息的方式: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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