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星期五

[G4G] Re: 美国之音中文网 火墙内外: 薛蛮子嫖娼被批 堵言路醉翁之意?

评论
     
作者: 私德 与 公德无关 发自: 他嫖娼管我什么事
05.09.2013 23:56
公知薛蛮子嫖娼,摊上大事了。陈独秀嫖娼被北大除名,跑来上海组党,伟大光荣正确。列宁嫖娼还感染梅毒,革命导师。执法部门和媒体在薛案上‘选择性曝 光’,更本质的在于意识形态的‘选择性否定’----因为嫖娼的私德问题从而否定公共言论的公德问题,完全视意识形态而定。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22:30
现在是抓薛蛮子的时候了,只是薛蛮子自己不知情,还得意忘形地天天嫖娼,被抓是迟早的事。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22:11
中共打击网络名人的醉翁之意已经是路人皆知了,不必再扭扭捏捏的猜测。关键是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应该怎么做为。我认为阻止所有的中共党员及其家 属移民美国是最好的打击手段,一方面是政治风险小,而且道理也说得过去:因为中国才是他们实现共产主义的地盘,到美国做什么?而且这种惩罚以家庭为单位也 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受益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作者: Lvhis
05.09.2013 21:36
对待反政府人士,用这种小罪名解决大问题是很好的办法,是美国等先进的自由民主国家的先进治国经验。

对降低美国国家主权信誉的标准普尔,美国司法部用的办法是调查其财务问题;对于影片“穆斯林的无知”的制作人,美国政府用的是“伪造姓名”的罪名;对于反对派政治组织,美国税务局是通过税收手段加以制裁。

美国的这些先进治国经验,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和效法。只有这样不断地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中国才能早日成为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

跟贴
作者: 不具名
06.09.2013 00:41
Yeah! You said it ! You can say that again!

跟贴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23:51
只有这样不断地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中国才能早日成为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是毛狗的一贯口号。


作者: 王云 发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9.2013 21:36
在国内很多“民主人士”不知何为民主暴政?总是愚蠢地质疑民主怎么会暴政呢?美国之音的记者和编辑,你们知道这个名词吗?这可是从西方流传进来的名词。


作者: 王云 发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9.2013 21:24
CCTV?如今庄民一个月都看不了两次,管它掉价不掉价。其实薛蛮子事件,最令民主失望的不是CCTV,因为其本来就是中共的宣传工具,最令民主失望的应 该是幼稚的民主人士,还没有从道德治国的阴影中走出来,没报道官员嫖娼就不能报道薛蛮子嫖娼?难道官员嫖娼就能确定其品质有问题?其实,薛蛮子事件值得人 类反思的是,打击色情服务业,就是现代文明抵制的典型的多数人暴政,又名民主暴政,在现实社会里的具体表现,所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去声援薛蛮 子。对于那些不相信婚姻和爱情,对于那些注定一辈子孤独,但是生理上迫切需要异性安抚的人来讲,嫖娼难道不是最佳选择吗?民主人士在探讨是非的时候,切忌 道貌岸然,也与基本人性为敌。


作者: 茶茶
05.09.2013 21:14
嫖娼有什么了不起,艾未未有小老婆和私生子,但只要站在民主立场上,照样受到大家欢迎。

跟贴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21:46
站在专制的立场上,嫖、贪算什么,就如毛贼。


作者: AAA 发自: 中国
05.09.2013 17:28
呵呵,嫖妓就是嫖妓了,难道还非得为那些大V们找个体面的理由么?

跟贴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23:58
不以言论尽嫖娼,却以嫖娼尽言论。


作者: 不具名
05.09.2013 17:21
咋感觉是1957年反"右"运动又回来了;可比那时更卑鄙,不是加嫖娼就是逃税等等非政治罪名。
薄熙来等高官事发之后常爆出与多名幼女发生性关系,可在法庭之上这些重罪都洗白了。不管是谁犯罪,都支持判罪,可应该公平公正。公平正义是正常现代社会的根基。


2013/9/6 Kasia Hu <hometown.kasia@gmail.com>

火墙内外: 薛蛮子嫖娼被批 堵言路醉翁之意?

多媒体文档

外: 薛蛮子嫖娼被批 堵言路醉翁之意?

问卷

网民意见领袖薛蛮子被指嫖娼而被拘留。你的意见是:

网上问卷存档


字体大小

09.05.2013

华盛顿 — 导语:中国网络名人、微博打拐发起人之一薛蛮子最近因涉嫌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中国官方媒体立即群起而攻之,对薛蛮子进行连篇累牍的声讨和批判,并且还把 攻击的矛头指向其他网络意见领袖。与此同时,中国许多网民因“传谣”而被捕,各地一派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景象。联想到最近习近平号召宣传机构监管互联网,主 动出击,占领新兴舆论阵地,不能不让人们对官方打击“传谣”的真正动机产生质疑。VOA卫视记者江河在火墙内外节目里为您介绍有关详情。

火墙内外视频链接: 薛蛮子嫖娼被批 堵言路醉翁之意?
 


正文:就在薄熙来案庭审正在进行之际,网上传出一件与薄案无关的性丑闻。新浪微博大V薛蛮子被爆因嫖娼被拘留。之后,中国央视在其最具官方影响力的[新闻联播]节目中用长达3分钟的时间播报“薛蛮子嫖娼”事件。
 
与此同时,各大官媒纷纷发表评论,对薛蛮子的人品进行口诛笔伐,并且专门拿他的“网络大V”身份说事儿。
 
此前,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集了包括薛蛮子在内的一批网络名人举行[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批评一些网络大V转发谣言和负面新闻,并且就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此举被一些分析人士视为对网络意见领袖的警告。
 
薛蛮子因嫖娼被拘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许多人认为此举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也是一种钓鱼执法。
 
新浪微博有一条题为“嫖娼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帖子,正文是:“公知薛蛮子嫖娼,摊上大事了。陈独秀嫖娼被北大除名,跑来上海组党,伟大光荣正确。列宁 嫖娼还感染梅毒,革命导师。执法部门和媒体在薛案上‘选择性曝光’,更本质的在于意识形态的‘选择性否定’----因为嫖娼的私德问题从而否定公共言论的 公德问题,完全视意识形态而定。”
 
北京警方则声称他们并没有故意设套抓薛蛮子,并且一口咬定这位微博大V是自己撞到警方枪口上的。一名警察称他当时根本不知道薛蛮子是谁,直到几天后接受采访时才知道。
 
可是,很多网民并不相信警方的解释。有的人说:“小哥,你是不知道,可不代表某些人不知道啊。”也有人说:“哦,是薛老自己撞在枪口上的。同学们信吗?反正我不信。”还有人说:“越描越黑,今天才知道抓的是谁,那前几天怎么连网名都说得一清二楚!”
 
在北美华人网站文学城,网民“七老八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挣共产党的钱,还要和政府作对能有啥好下场,60岁了还没活明白?估计早就被盯上 了。”网民“英台”则调侃说:“还是薄熙来做官好,‘与多名女子发生和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却不必受到法律制裁,权色交易比钱色交易高尚?”

就连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都在新浪微博上称:“不能完全排除官方是在通过抓嫖娼‘整’薛蛮子。通过性丑闻、偷漏税等‘整’政治对手,这是全世界政府通行的 ‘潜规则’。所以善意提醒热衷政治对抗的人士,走这条路,自己的屁股一定要干净。你如果真有短,又逢官必反,早晚会搞砸。”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长达5天的薄熙来案庭审中,央视的新闻联播在前4天不但闭口不谈这一重大事件,反而杀气腾腾地抨击大V传谣。许多网民对央视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一位网民引述西方媒体有关选择新闻的一条重要标准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另一位网民则称:“嫖娼不是新闻,薛蛮子嫖娼也不是新闻。央视、光明网这么隆重地播报和评论,这才是新闻。”
 
网民“我是小留”在文学城网站评论说:“什么时候官员嫖娼也能在新闻联播给予这么高的关注度,那这个国家就真正有希望了。”
 
共识网刊登了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撰写的一篇评论,题目是:“公权与私域--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蔡教授在文中说:“这次抓薛蛮子,居然央视都播报,下三烂的做法使央视堕落到市井烂报的水准,而不是国家新闻机构。是央视自己贬损自己。”
 
网上流行的一个段子说:“看守所里,李天一仰慕地对着薛蛮子说:叔,你是如何成为嫖客的?我妈想让我当嫖客都想疯了,快教教我!薛蛮子意味深长地抚了抚李天一的头:大侄子,你发表点儿有独立思想的帖子,你很快就成为嫖客了。”
 
在当今的中国大陆,卖淫现象不仅是死灰复燃,而且是蓬勃发展。最近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丑闻就是中国繁荣“娼”盛的真实写照。
 
许多网民认为,网络大V薛蛮子嫖娼与贪官污吏嫖娼本质不同的是:薛蛮子不是官员,他既没有挪用公款,也不靠奸商买单。薛蛮子嫖娼是私德问题,而官员嫖娼则涉及到滥用公权力。但官方媒体却利用此案大做文章,这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得出的结论是:“新闻播报时不说公民薛嫖娼而是说大V薛,实质是要杀鸡给猴看,警告所有在网络上说话的人,即大V我都抓,你们都小心点管住自己的嘴。这是以抓嫖为名行封口之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说穿了是压制言论。”
 
最后,我们就用网民根据经典红歌[说打就打]重新填词的恶搞歌曲[说抓就抓]结束这期的火墙内外。
 
视频:新版[说打就打]-[说抓就抓]“说抓就抓,说关就关。拽一拽手中线,钓个薛老蛮。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钓鱼执法,叫他心胆寒。抓个大V做样板,让你发帖手发软。不抓个公知嫖客不是好汉,抓他个样儿杀鸡给猴看。”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此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