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本来以为档案没有用了,但遇到一些个人问题到时候,还是缺了它不成,比如要生娃,开准生证明,要自存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都必须用到档案,由档案存放单位办理。
正是由于类似的个人问题,我才想起要把放在手里有一段时间的个人档案存进人才流动中心。
我的档案在两年前从原单位转出,由个人携带存放到新单位托管的人才流动中心,但当时正赶上新单位搬家,把转移档案的相关材料打包送走,这一下就搁置了差不多两年。
首先去背景人才流动中心,对方大概问了下情况,说不能接收,因为档案持有人原单位在中央国家机关序列,北京无权收,要去人事部办的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于是我拿着档案去人事部旁边的全国人才,但全国人才却告诉说:全国人才不能接受个人自持档案,你可以把档案存在户口所在地的区职业市场。
于是我赶倒西城区职业市场,职业市场告诉我,他们确实有个死档激活业务,但只针对原单位破产倒闭或消失的情况,你原单位还在吗?我说还在。那不行。对方说你必须拿着调函到原单位盖章才行,而且必须在我这里交社保,否则不办。
那好吧,交就交吧,先把档案存上再说。但就在开调函的时候,对方问,你是大学毕业吗?我说是。那你是全日制大学生毕业吗?我说是。那你档案里有毕业生派遣证吗?我说应该有吧。
对方说:那就不行了,我们这不能给国家干部存档,你必须去全国人才存档。
我说,那我不当国家干部,你就当我是普通工人行吗?对方说,不行,因为你的档案证明你是国家干部,你必须是国家干部身份。
又转回去了。这时候我已经有点焦躁,如陷五里云雾,整不出头绪。这时候旁边有高人指点说:你回一趟原单位,重新开个转档证明不就行了。
于是我回到原单位,已物是人非,主管人事的处长也换了,我简明说明情况,对方马上摆明态度:这个手续两年前我们已经开了,中间出了问题是你自己的事,跟我们没关系,我们必须按程序办事啊,我们不能欺骗国家啊,你明明是两年前走的,我按现在的时间开证明,不是撒谎吗?小伙子,我帮你一次没问题,但今后如果你找我来要这两年的社保怎么办?而且我们还得开婚育证明,开你近期思想行为状况证明,这个我怎么证明嘛,你都离开两年了,你如果是个坏人怎么办?你应该去找现在的单位开证明。
我又找到现单位人事部门,对方说,为自己员工开证明一点问题都没有,但你应该去人才中心问问,它认不认我们开的证明。
我找回位于三里河的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对方答复,证明必须是你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才行,而且你现在的单位也没有人事管理权,当然不行。
能证明我是好人的现单位开具的证明无效,因为我的集体户口还在原单位,所以必须回去再次找不能证明也不愿证明我是好人的原单位。
这时候已经糊涂了,张口结舌,只能回家,一路上整理思路,才想出个大概。
这档案由原单位转出,交给我携带到新的存档处,但路上出了点问题,没有成功到达,中间落到我手里,我再去新地址存档,证明材料已经过期,对方不收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必须去原单位重新开证明材料,原单位不给开是没有理由的。
当然,这其中有我自身的疏漏与过错,但我的过错是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了,不能说拿一直放在手里作为惩罚吧?
而且,档案为什么会落在我手里呢?还不是原单位给的?我查阅了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一九九0年修订),第八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明明写到: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原单位把档案交给我手里明明已经违规在先,凭什么拒绝给我开具证明材料?我决定再次赴原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找上级领导反应情况,如果还是不行,我就向法院提出诉讼,强制原单位为我的档案开具转出证明,或者收回档案,重新保管。
后来,经过一番交涉,终于没弄上法庭,把事情解决了。单位人事部门仍旧拒绝给近期表现部分盖章,却盖了个行政保卫部门的行政章。
我战战兢兢地走进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唯恐他再次挑出毛病来,因为我的《流动人员近期鉴定及婚育状况调查表》虽然是现在的日期,但章却不是人事章,而且其他材料,比如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转递干部通知单等,日期还是2007年。
但没想到事情还挺顺利,办事人员核对了一下,就通知去交钱,打出来一看:480元。我问为什么这么多?对方说时间要从2007年开始算起,档案虽然在我手里,但视同存在中心,因此要缴费。
无论如何,我的档案总算存上了,虽然有颇多周折,耗费无数精力,但还算幸运。还有很多人,档案就一直在自己手里,无论如何也存不上,成为死档。
档案制度大概从共和国成立起就有了,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社会流动如此频繁,中国的档案管理制度却没大的变化。政府为什么要坚持保存几乎所有人的档案呢?若只按需要保留体制内的公务员或者国家干部的档案岂不更好,这既给政府减少了工作,也给群众减少了麻烦。社保、医保、生育等全民性的社会保障为什么一定要以档案为基础,我们不是有身份证,有户口吗?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Subscribe to 一五一十部落头条 using Google Reader
- Get started using Google Reader to easily keep up with all your favorite sites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