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世界大流行中关于实施民法典、制定香港国安法若干紧迫问题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商榷—告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书!
中国官方一再说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中国内政,那么本人作为中国公民当然有权说三道四:
一、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2004年至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国家统一法》立法进程,2005年立法最后阶段改名《反分裂国家法》,无疑来源《国家统一法》。
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依据《伯尔尼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不是有相应的权利呢?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周洪宇被称为提出《国家统一法》是不是剽窃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不是剽窃呢?这难道不紧迫么?
二、关于新冠病毒疫情,谁也没有否认2020年1月25日在疫情最严重情况下李克强总理出任中央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领导小组组长成功阻止疫情在中国国内蔓延,为世界树立典范,堪称历史功绩。
但是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0日在疫情信息明确并且有李文亮等人预警的情况下,湖北武汉当局错误否认疫情,至今中国各省仍处于疫情模式,每天都有巨大损失,责任谁来负?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难道不闻不问么?这难道不紧迫么?
三、新冠病毒疫情中中国官方一再重申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相对于疫情死亡人数,同期因病死亡人数是其百倍千倍,同期因病无钱治疗死亡人数是其十倍百倍,现在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因病无钱治疗死亡!
我哥哥就是因病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从桥上跳下死亡!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不能就全民免费医疗立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也为国家统一增添重要砝码,这难道不紧迫么?
四、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0日湖北武汉否认新冠病毒疫情全世界都看得见!湖北武汉当局新冠病毒疫情中错误绝不是孤立现象,中国任何重要事件信息都会发生重要的位移甚至是反转,在难以隐瞒重大事件如新冠病毒疫情中展现淋漓尽致。
2020年5月15日本人完成《新冠病毒疫情世界大流行中与工信部商榷暨向国家建议"建立国家信息委员会暨建立国家正确的信息转换规则"备忘录》。
针对当前世界严重的新冠病毒疫情、台海局势本人提出"建立国家正确的信息转换规则",这难道不紧迫呢?
五、每一部法律都貌似合情合理,比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但执行过程中都发生重大位移,司法者在司法中实际地位比法律规定无限上升,司法对象在司法中实际地位比法律规定无限下降;所有法律规定公民义务都是强制性的,所有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义务都是随意性的;所有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权利都是绝对性的,所有法律规定公民权利都是象征性的,比如诉讼法规定法院七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实际七十日、七百日、七千日都是常态,实质就是法律本身的位移,这就是中国法律的真实含义。
中国法律都是司法者通吃的法律,法律的所有权利掌握在司法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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