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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2018年2月16日告中国人民、
世界人民书,告中国政府、世界各国政府、联合国书!
序 言
在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zh/
udhr-video/ )有这样页面:"《世界人权宣言》七十周年:1948-2018年
挺身维护人权——录制你的声音!
2018年为《世界人权宣言》诞生70周年,值此庆祝诞辰前夕,
请加入我们,挺身维护人权! 人人享有基本人权,用自己的语言,将人权传递到世界各地。
在这里,您可以用本网站目前提供的135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来朗
读《人权宣言》30条中的任意一条,并录制视频, 同时可以将视频分享给朋友。 我们的目标是收集用尽可能多的语言朗读的尽可能多条款的视频并将
其推广,以提高公众对《人权宣言》的认识。 查看全球最新录制的视频。感谢您的参与,人权普及活动从您开始。
#挺身维护人权#大声说出你的权利
现在开始吧"。
本人表示值此《世界人权宣言》七十周年之际,依据《
世界人权宣言》、《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 等法律规定挺身维护人权大声说出我的权利现在开始!
第一章 2018年是《世界人权宣言》诞生七十周年、
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2018年是《世界人权宣言》诞生70周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
周年。 1978年《世界人权宣言》诞生30周年之际,
中国农民创造性创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当时中国领导人顺应这一形势、支持这一创举,并在全国推广; 以及之后在全国推广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为中国现代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成果,
也可以说是人权的成果,这一成果为中国创造无尽的价值, 也使无数中国人人权价值得以实现。 2002年1月28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可以说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以法律的形式、 人民意志维护国家统一, 使国家统一这一事业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 使中国人民的人权在国家统一事业中得以实现。 可以说2002年1月28日《国家统一法》
的提出为中国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对世界和平作出巨大贡献。 这样重要知识产权成果决不能违背历史事实随意张冠李戴, 否则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的颠覆、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颠覆; 中国人民不答应,世界人民不答应,中国政府不答应, 世界各国政府不答应,联合国不答应!
第二章 《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目前情况
众所周知2002年1月28日本人在世界上最早提出《
国家统一法》,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发表在国际互联网,完全符合《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以及符合《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 规定;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规定。 2002年11月1日湖北武汉余元洲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促进法》,实际上借鉴《国家统一法》;2 004 年3月1日湖北武汉周洪宇提出《国家统一法》建议,被一些媒体报道为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 实质涉嫌抄袭、剽窃;更有甚者2012年1月4日浙江青田徐松华 横空出世,被称为2001年7月提出《国家统一法》 则是赤裸裸抄袭、剽窃、冒用。 还可能有人说2002年之前提出《国家统一法》:或者是2002
年之前做过相关事情就说成提出《国家统一法》,或者是将2002 年之后使用过《国家统一法》说成2002年之前就提出过《 国家统一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陷入骗局的体系、骗局的形态,
谁想揭示骗局就会造出一系列连环骗局陷害! 其结果是公民丧失合法知识产权,非法势力窃取知识产权, 中国人民、世界人民被欺骗、奴役! 这里引用鲁迅先生的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 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涉及连环抄袭、剽窃、造假以及连环推出,
一轮比一轮隐蔽、狡猾! 《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可以比作价值连城的宝物,
为窃取宝物如影视剧描述一般各方势力轮番登场,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声誉、信誉! 希望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以确切的版权日期、
证据日期判断知识产权,而不要相信蓄意造假。 2007年3月26日本人依据《世界人权宣言》
等国际条约以及中国有关法律向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 起诉,起诉相关单位以及确认本人2002年1月28日提出《 国家统一法》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国家统一法》,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收下起诉状后在非法势力操纵下长期不立 不裁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国际条约。 2017年是本人2002年1月28日提出《国家统一法》
十五周年, 本人向相关单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向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在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基础上向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确认本人2002 年1月28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 国家统一法》,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收到行政起诉状后仍然违法不立不裁! 时至今日《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仍然非常简单:法院立案审理,
谁说提出《国家统一法》请到法庭举出证据,结果一目了然, 那些所谓《国家统一法》提出者不是正好证明自己提出《 国家统一法》么? 恰恰是非法势力、特务势力、黑社会势力暨抄袭、
剽窃者阻挠这样事情发生,从而达到剽窃的目的! 非法势力、特务势力、黑社会势力对本人跟踪、骚扰、
诽谤一刻都没有停止,2017年2月4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BLA特务组织有关信息,2017年10 月16日向中国公安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在北京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政复议决定书》 基础上2018年1月1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请 求决定公开BLA特务组织有关信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 8 年1月17日立案。最近有中国潜艇专家被诽谤事件,实质是一个人权问题,
潜艇专家首先是一个公民,因为潜艇研究工作取得荣誉, 非法个人对其诽谤侵犯其公民权利而受到应有惩罚, 表明中国有尊重人权案例,也表明中国对网上诽谤案件有处理先例。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表明中国法院并非铁板一块, 当然理论上来讲行政案件胜诉率只有10%。 依据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的有关规定,请关注BLA特务组织案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案件审理的情况;以及关注BLA特务组织案最终是否会 侦破?即BLA特务到底是谁?与周洪宇、余元洲、徐松华关系? 另外2017年10月24日持续近半年后沈阳市中级法院终于立案
登记起诉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沈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沈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案,但是以不由其审理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之后辽宁省高级法院立案庭越权做出行政裁定驳回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 政案件。两款确凿法律依据表明案件由中级法院审理, 辽宁沈阳两级法院立案庭置确凿法律规定于不顾非法驳回起诉。 尽管2018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发生改变去掉本辖区
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规定, 但恰恰说明案件裁定当时(2017年)极其充分、 确凿的法律依据该案由中级法院审理。 中级法院推迟立案登记,
但是案件立案无疑由案件当时法律规定决定。该案关系法院信誉、 关系法律信誉、关系辽宁沈阳营商环境信誉。本人已向辽宁省人大、 全国人大提出申诉,法律信誉、人大信誉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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