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正在成为中国公民生活的常态
维权正在成为中国公民生活的常态
王利平
长期以来,中国实行高度集权统治,国家权力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穿越国民肉体进入灵魂。从1978年开始,中国踏上改革开放之路,贯穿中国改革的一条重要线索就是:勘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边界,让国家权力逐步从社会生活中退出,并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然而,国家权力不受约束的惯性依然很大,国家权力不会轻易放弃其已经取得的利益,甚至仍然在不断侵犯公民权利攫取非法利益,因此,为了让国家权力逐步从社会生活中退出,达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每个公民必需起而抗争,拿起法律武器,为权利而奋斗。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一个巨大变化就是: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维权越来越被大众认同,维权开始进入中国公民的生活,开始成为中国公民的价值选择,开始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方式。
如何看待公民维权活动呢?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滕彪认为:“公民维权运动和中国当代历史上的群众运动不同,它也不是暴君所操纵中的暴民运动,而是一场从自发到自觉的争取民权的公民运动。它不是在体制外去拼命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因此不是破坏法制,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它不是诉诸暴力和非理性,而是诉诸理性和非暴力,因此不为争夺权力,而为保障权利;它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个案中观照制度的变迁,因此不重政权更替,而重制度建设;它不是整体的、自发的、群众运动式的,而是分散的、自觉的、循序渐进的,因此不期立竿见影,而是脚踏实地地重建公民社会。”
观察改革开放30年来的公民维权活动,其呈现出如下特点:1、由少数民间精英的维权活动日益变为社会大众的维权活动;2、由消费者权利的维护转向公民宪法性权利的捍卫;3、维权者与国家权力博弈的能力逐步增强;4、国家权力压制维权者的成本越来越大;5、鉴于3、4两点,国家权力与维权者开始由对峙走向对话;6、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律师在维权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毒奶粉事件,律师自发组成志愿团,为受害者维权,就是典型例证;7、维权者之间利用现代传媒特别是互联网进行沟通协调能力增强;8、媒体对公民维权活动越来越关注;9、社会各界对公民维权活动越来越支持。目前,公民维权活动仍然在艰难中前行,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然而也不能无视公民维权活动的进步,正是由于改革3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公民维权活动蓬勃发展,才有了执政党就公民权益对其执政地位的重要性的认识,这将推动执政党加快还权于民的步伐,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的在其不朽名著《为权利而斗争》开篇宣告:“不管是国民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 ,“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和社会的义务”,“权利从放弃准备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他自身”。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时代赋予中国法律人的使命,而且也是时代赋予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使命,维权应该也正在成为中国公民生活的常态,古老的中国必将在公民维权活动中走上崭新的和平转型之路。
(作者系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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