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G4G] <行政权力不可沦为暴力慈善的保护伞!>

<行政权力不可沦为暴力慈善的保护伞!>

作者:蚂蚁虫 2011-9-2 08:43:30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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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不能沦为暴力慈善的保护伞!

文/蚂蚁虫

湖南省长沙县慈善会推出的一款名叫"一日一元捐"的捐款活动近日被当地一位乡村公办学校老师张老师曝光。据他反映,从去年开始,"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让他不解却又充满无奈。原来这项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点头同意由县民政局下文,在全县范围内面向各大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推出,统一按每天一元的额度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捐款"。(见北京晨报9月1日报道)

在人们的印象,慈善捐款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依照捐款人的自身经济条件而无私奉献出来的爱心款项。长沙县的"一日一元捐"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其未经当事人同意就直接通过单位强行在工资中扣除的行为却难言磊落。纵使长沙县强行扣来的慈善款最终都用到了他们所说的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促居等活动上,其合理性也值得怀疑。

首先,对于多数的普通员工和教师而言,他们都属于社会的中低收入者,在物价高企的今天生活并不富裕,每年四百元左右甚至占到象张老师这样的人半个多月的工资,不是个小数字,超出了张老师们的承受范围。长沙县强行征收中低收入者工资,然后拿去帮助另外一些弱势群体改善生活,这本身就有违慈善的善良愿意之本意。真正的慈善是施善者与受施者都很愉悦、很感恩的过程。长沙县的"一日一元捐"中,施善者的意愿根本未得到应有的尊重,相反甚至连基本的知会权都没有,可以说是被迫从而被动地参与进来的。说得直白些,长沙县这种"劫贫济贫"的做法是暴力慈善,是伪慈善。

其次,长沙县"一日一元捐"暴力慈善得以顺利推行多年的关键是有县委县政府的行政权力在撑腰。在县委县政府的首肯下,县民政部门下发红头文件,而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胳膊拧不过大腿,难以抗争,只能照办。可以说,如果没有行政权力在背后撑腰,长沙县"一日一元捐"便无法维系下去。捐这个字在古代的本意就是税,长沙县这种凭借行政命令直接按人头强行收取所谓捐款的行为基本符合了税收的含义。而在我国,有权开征税收的部门是中央政府,作为县政府长沙县根本没有这个权力。长沙县民政局的红头文件是公权滥用、非法行政的恶果,所谓"捐款",其实只是乱摊派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已。更可笑的是,长沙县推行"一日一元捐"多年以来,居然没有一家单位敢对此提出异议,反而是积极配合。对于相关部门口口声声号召建设法治社会的中国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具反讽意味的冷笑话。

用乱摊派的手段来完成所谓慈善捐款的指标,近年来成为不少地方的通用做法,我在网络上与网友们讨论此事时,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就曾经被捐款,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过像长沙县公然以民政部门红头文件的形式推广,则是登峰造极的表现。

可见,暴力慈善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官办慈善会的工作方式粗暴所致,另一方面则更是非法行政为它撑起了强有力的保护伞。要促进慈善事业良性发展,前提势必要打掉地方行政的保护伞。行政权关与官办慈善机构彻底分开,各司其职,依法运作。同时,官办慈善机构的各项收支必须公开,接受捐款人和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只有这样,官办慈善事业才可能真正赢得民众的信任和尊重,避免沦为"暴力慈善"的指责,从而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当然这条路,目前看来似乎还很漫长。感谢光临寒舍,我是蚂蚁虫。

相关新闻链接:

湖南长沙县发文要教师每天捐一元 成工资单项目

http://news.sohu.com/20110901/n3179742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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