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G4G] 文学城 善后不明朗 法律人:定要告倒铁道部 一人至少赔百万

善后不明朗 法律人:定要告倒铁道部 一人至少赔百万

文章来源: 明报 于 2011-07-26 11:05:20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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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已经发生了两天,但截至目前,事故遇难者和受伤者的善后与赔偿等事宜仍不明朗。”我们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事故善后赔偿与安抚机制,以告慰遇难者家属以及受伤者的痛苦心情。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已经发生了两天,但截至目前,事故遇难者和受伤者的善后与赔偿等事宜仍不明朗。

知名媒体人五岳散人日前在腾讯微博上唿吁:“坚决不能给正在温州给动车事故遇难者募捐的红十字会捐款,要支持遇难者家属告铁道部,拿到高额赔偿才是正理。一个是因为红十字会不值得信任,另一个是这种责任事故之后的经济补偿与赔款,不该再找公众掏钱。谁捐谁傻。”

五岳散人的这条微博不到12个小时,就被转播了1500多次,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希望能够及早公示遇害者名单,对遇害者进行国家赔偿!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在转播中评论道“法律人行动起来,给予受害者家属法律援助和支持吧”。

成都晚报责任编辑、评论员周明华在微博上指出:“目前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已有38人死亡。抢险现场曝露太多问题,建议有律师站出来帮忙,组织遇难家属 向铁道部巨额索赔,别理官方或半官方搞的要民众捐款的行动,捐给他们的钱不放心,况且不能由原本日子过得苦命的百姓出钱来帮百姓,而是应由事故责任者来全 部担责,赔死他们。”

可牛科技CEO傅盛也在腾讯微博上表示:“建议此次火车事故中所有的幸存者,情绪不要稳定,感谢不要连篇,要学习智利矿难幸存者,把铁道部和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国家赔偿!”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投资风险控制与争端解决专家吕良彪也在微博上表示:“我告过外交部,告过国家保密局,告其他国家级等级机构,给省长 过过律师函。这次,我能告铁道部么?我能给铁道部长乃至国务院总理发律师函么?——请各位指点。当然,从法律上说,需要家属委托。”

我们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事故善后赔偿与安抚机制,以告慰遇难者家属以及受伤者的痛苦心情。

从2008年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故,到发生于上周六的温州“7・23”动车事故,当人们从各种角度思考铁路交通事故时,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已包含在车票中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多年来尽管票价翻了N倍,保额却始终未有提高。

截至目前,“7・23”动车事故中已有39名乘客死亡,200人受伤。温州动车事故39名遇难者遗体均获认领,已达成首个赔偿协议,遇难者林焱的家属将获赔50万元。专家建议动车事故赔偿参照伊春空难96万标准。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是指铁路旅客持免费乘车证或有效客票自进站后开始至到达终点站缴销车票时为止,遭受非自身责任的外来剧烈及明显的意外伤害(包括战争所致),它主要分为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第三人责任和不可抗力。

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肯定不会适用这个条例”,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此条例中规定的限额15万元标准远远

低于正常的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显失公平。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另两位委员赵江涛、赵振表达了跟张起淮相近的观点,认为此类事故应依据《侵权责任法》对乘客进行赔偿。

而根据张起淮的计算,此次事故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应有100万。

《条例》无效,赔偿不应设限

张起淮说,如根据2007年施行的该《条例》规定,此次追尾事件中,铁路运输企业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元人民币,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 额为2000元人民币。加上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给旅客的最高两万元的保险金,共计17.2万元。

而在张起淮看来,本次事故中按《条例》规定的15万元的限额,根本已无法适用。

张起淮认为,在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实施后,依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依据《侵权责任

法》而不是《条例》来对乘客进行赔偿。

赵振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事故赔偿应至少弥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如果此次事故中,被侵权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不止15万呢?有30万甚至80万呢?”

他认为,《条例》在当初立法中,作出限额15万元的规定和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立法原则有所冲突,在此种情况下,应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对《条例》作出相应修改。

在他看来,铁路交通事故15万元赔偿限额没有反映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没有体现动车乘客,高消费、高支出,应得到高回报和高赔偿的特点。“更没有与航空赔偿标准、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矿难等赔偿标准相统一。”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微博中指出,1951年出台、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多年来,票价已涨了N倍,为何保额依然未有提升?

对比空难赔偿标准,根据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而实际上,就伊春空难而言,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赵江涛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死亡者最少赔100万

张起淮、赵振、赵江涛三位资深交通事故律师都认为,此次事故赔偿应按照《侵权责任法》赔偿。

在具体的赔偿内容上,张起淮指出,按照《侵权责任法》,同时结合《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其侵权 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

张起淮指出,对于死亡旅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数额应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他同时强调,依据现行《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

根据侵权所在地,也就是温州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工资等标准计算,每位死亡者获得赔偿至少应有百万元。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1-07-27 00:07:26
拿50万买命? - 这种傻逼话也能说得出来!50万赔偿叫做“善后”,50万买命称为“预谋”,能比吗?是的,每个人都有表达的自由,但像您这样故意搅混水的就是找骂。
llooo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22:54:00
告神马告 - 告神马告,尼玛。。。不知道法院都有党书记吗?都要听党滴。
AreyouOK?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21:25:08
Do you know Haiming in - America? Get him on your side. You need his stratgy.
WXC党组书记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21:15:18
贪得无厌 - 利用交通事故敲诈政府。100万是个什么数字?你我赚多少年才达到这个数?
bustCCP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9:47:28
不是吗-哪有人出150万就可以买你全家满门灭门,哈哈 - 不愧是个”顺民“好奴才。人死了就当朝廷的鹰犬处理,不计入死亡名单,贪官一定会褒奖你忠君爱党的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7:38:27
To: 不是吗? - 有人拿50万买你的命,你给吗?你现在说这话合适吗?
不是吗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7:33:08
没买保险的有50万的赔偿,很不错了。 - 还想要更多,这就是国人刁民的行为。
工农联盟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7:30:47
普通列车运营几十年了,很少发生的事故就叫做偶发事故。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6:59:56
To: 工农联盟 - 生命是无价的!死去的是我们的同胞!我们应该难过!应该认真检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工农联盟先生:你怎么知道是一偶发事故?你是专业技术人员?你知道正式调查结果了?
工农联盟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6:38:27
高铁绝对是发展方向,时速350公里的京津高铁已安全运行3年多 -
出事的普通列车,只是一偶发事故,任何国家都无法完全避免。当然其中有软硬件的缺陷及人祸的因素,救援过程也有缺乏经验和训练的问题,毕竟事故极少发生。
工农联盟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6:10:51
建议 bustCCP 去抢中国银行,因为那都是奸商贪官的钱
善城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5:58:39
楼下的几个其实没领钱的五毛自愿者,你们到底怎么了 - 为什么在这样的灾难面前还要站队伍?有这个必要吗?累不累?
bustCCP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5:53:10
楼下,国家的钱就是不能进普通老白姓的口袋,而只能让 - 奸商贪官中饱私囊。说来也对,没了贪官污吏的专横跋扈的独裁者们做靠山,何来五毛?
工农联盟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5:40:35
铁道部并非私企,如果铁道部赔偿,也就是全民掏钱罢了。 -
正常情况下,是应该由保险公司陪的。

bsmil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5:40:24
我已经说过,这次有钱人死了这么多,看怎么收场
daiusda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5:06:00
The huge opportunity to make - huge money for the lawyers. What's lawyers!!!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56:38
To: Hachimada -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自由。你可以通过讲事实,摆道理来反驳他的看法。骂人是没有涵养的表现。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49:41
还有那个傻逼知名媒体人五岳散人 - 国家赔偿也是“公众掏钱”。这种傻逼没有半点头脑。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46:38
"大巴起火属于交通意外,无关责任事故。" - 撞车原因还没弄清,你就那么确定是“责任事故”。看来您老先知先觉。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35:11
To: EnoghIsEnough - 你说的太好了!这次动车事故决不能让它走过场草草了事,一定要搞清楚原因,这样才能保证以后的安全。还有,我们是在就上面那篇新闻谈点看法,那篇新闻所提到的人可都是在国内的专家,学者和律师,老夫觉得说‘革命’是不是有点远了?
EnoughIsEnou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17:31
- 大巴起火没人问,高铁事故闹翻天,其根本原因是标志中国现代化的高铁已让有些人难受多时了。这样千载难逢的发泄机会岂能错过? 其实事故才发生几天,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事故给国家形象找成这么大伤害,再出事故甚至会危及国家的经济和稳定。中共再混,即使为它自身的统治着想,这次也 决不会走过场草草了事。但有些人关心的根本不是事故真相,而是妄想借这次机会来一次茉莉花革命。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3:00:12
benzenefgh果然没有脚指头。 - 大巴死亡41人,伤6人。现在动车事故官方公布的数据应该是死亡40人,伤200多人吧。光轮死亡人数,两起事故很接近,但是动车受伤人数远多于大巴起火事故。更何况一辆烧毁的大巴和2列火车撞毁6节车厢,哪个损失更大?铁路一天停运,损失多大?
真搞不懂你是不是会算账。
小刺猬9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55:49
国家赔偿也是纳税人的钱啊 - 一样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EnoughIsEnou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55:11
- 大巴起火没人问,高铁事故闹翻天,其根本原因是标志中国现代化的高铁已让他们难受多了。这样千载难逢的发泄机会岂能错过?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50:42
我也是在唿吁啊 - 咋就不行呢?我不说恐怕你们都不知道大巴这事更严重吧,那位还说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哪个严重,让人无语啊,只好嘿嘿了。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45:35
To:benzenefgh - 你可以比呀。我说过了我支持你为大巴的死难者做任何事。但是,不要责难那些为动车事故做点他们能做的同胞们!另外,老夫不明白你为什么‘嘿嘿’?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44:54
看来只有关心动车的才叫有良心 - 关心大巴的不算,哪怕大巴出事死人更多也不行,威海交通运输集团真幸运啊,出了这么大的事根本没人理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36:55
To: Lunear - 不客气。我想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会这么说的。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35:36
楼下的,我就对比一下 - 不行啊,莫非坐动车的人才是人,坐大巴的人就不是人?还有哪位,解释解释,为啥司机犯错是个人的事,调度员犯错咋就成了官方的事啊,那位司机的车可是公司的,至于哪个严重,大巴41死,动车39死,嘿嘿。。。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33:39
谢谢saiwaixue,世上还是有明白人的。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27:52
To:benzenefgh - 不明白你要说什么?你的意思不该关心?大家为动车追尾事故的遇难者和受伤者唿吁一下,你干吗要扯到京珠大巴起火?你说那个没了爹娘的2岁孩子以后怎么活?当然,如果你能为京珠大巴的死难者做点事,那说明你还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中国人,老夫在此先谢了!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18:01
To:benzenefgh - 不明白你要说什么?你的意思不该关心?大家为动车追尾事故的遇难者和受伤者唿吁一下,你干吗要扯到京珠大巴起火?当然,如果你能为京珠大巴的死难者做点事,那说明你还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中国人,老夫在此先谢了!
五毛全家死光光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15:11
nyjs06,自打动车追尾以来,你丫发贴挣了多少钱说来听听!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2:14:37
什么叫私自携带?乘客自己夹带的,官方不允许的才叫私自携带 - 驾驶员知情也让人上车,还有超载,那是驾驶员的责任。追究驾驶员就可以。如果官方明确指示说可以夹带易燃物上车,或者都没有明说,那是官方的责任。

在中国,有很多事情,国人都习惯圆滑处理。比如司机碍于人情让人不买票上车,携带些违禁物品,超载等等。那些跟动车体制内的冒进与腐败是两码事。

烧毁一辆大巴和撞毁2列火车,你说哪个更重大?用脚指头都可以想明白的事情。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56:00
别犟了 - 大巴司机明知道有易燃物还让上车,这叫私自携带?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54:55
铁道部的钱其实也是公众的 - “坚决不能给正在温州给动车事故遇难者募捐的红十字会捐款,要支持遇难者家属告铁道部,拿到高额赔偿才是正理。一个是因为红十字会不值得信任,另一个是这 种责任事故之后的经济补偿与赔款,不该再找公众掏钱。”---不管政府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买单的总是无辜的百姓!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49:02
大巴起火是乘客私自携带易燃物造成失火,虽然有超载 - 但是跟动车调度失误完全是两码事。况且火车撞车出轨后有关部门的处理则更让人无法忍受!
nyjs06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39:37
“高铁”学日本的新干线,战略抉择完全正确。 - 中国国民应对危机的素质也要跟上来。越是在人云亦云、谣言四起、黑云压城之际,越要头脑冷静、思路清晰、独立思考。在“高铁”日益走向安全、正点、高效的 同时,国民素质也需不断提高。当然,我们看到了温州人自愿排队鲜血的人流,欣喜国民素质的稳步提高。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或许不出十年,“高 铁”将趋于成熟,但人口素质的提高,我们需要更大的耐心。总之,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要看到希望。共勉!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24:22
谁告诉你大巴起火是意外的? - 站外私自上客,超载,最关键的是司机知道有人把易燃品带到车上却没管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16:23
大巴起火属于交通意外,无关责任事故。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
benzenefgh 发表评论于 2011-07-26 11:13:14
真积极啊 - 前几天京珠高速公路大巴起火死了41个,咋没看到有人关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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