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G4G] 大连漏油事件善后:中石油投资换赔偿了结(屁民埋单)

南方周末 - 大连漏油事件后续: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了结

2010年7月16日傍晚,大连大窑湾港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导致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大量原油流入大海,对当地的水产养殖业和旅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据本网此前报道,事发后两月,周边地区受损渔民们因求诉无门,曾再三上访维权。此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失赔偿一直受到外界关注。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7・16"大连漏油事故的调查已接近尾声:据事故调查专家透露,受到最大惩罚的将是两家承包商――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辉盛达)和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下称上海祥诚)。中石油和大连市分担次要责任。

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对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意见: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 /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上述炼油项目上马后,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年,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3。

2010年12月下旬,国家安监总局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爆炸事故责任的调查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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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南方周末-热点新闻 by infzm on 1/4/11

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对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意见: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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