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

[G4G] 中国时报:肯定一桩彰显恶法非法的判决

现在如果贪腐的执政者尚未定罪,却要用刑罚率先制裁和平游行的抗议者,就足以证明集游法确是一部绝不能见容于民主宪政的恶法了。

  集游恶法过去在法院的案例之中,受到恶法亦法的观念作崇,曾使许多不该坐牢的人们坐牢,这次法院以清明的智慧,妥善运用比例原则,拒绝使用恶法绳之不该下狱的政治异议人士,是司法一次难得的扰乱反正。人们如果对于撑持民主宪政、保障基本权利、防止权力滥用的信念有所认识,就该给予极大的肯定,而不是带着恶法亦恶的思想余绪,质疑法院的判决,加深集游恶法的政治罪孽。

  地方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好,一面期待立法部门尽速审查集游法的修正草案,一面提醒发起群众集会游行的社会意见领袖,了解群众活动的不可预测性,应充分自制,配合维持社会秩序和平。言论自由与社会和平,是民主宪政保障集会游行权利,可以兼得的鱼与熊掌,集游法见不及此,法院则持平稳重,发挥了司法正义应有的道德勇气。希望立法院能在无罪判决声中,见贤思齐,加速修法,结束集游恶法肆虐的时代。

 
 

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2/24/09

  两年前百万红衫军群众上街反贪倒扁游行,遭到检方以违反集游法的罪名起诉,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宣判,施明德、简锡阶、魏千峰、范可钦、姚立明等十六人均无罪。正待立法院研议修法的集游法,因为此项法院裁判,正好彰显其已成为法治进步的绊脚石。  

  法院这项无罪判决,或许令一些法界人士感到意外,甚至超...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