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游恶法过去在法院的案例之中,受到恶法亦法的观念作崇,曾使许多不该坐牢的人们坐牢,这次法院以清明的智慧,妥善运用比例原则,拒绝使用恶法绳之不该下狱的政治异议人士,是司法一次难得的扰乱反正。人们如果对于撑持民主宪政、保障基本权利、防止权力滥用的信念有所认识,就该给予极大的肯定,而不是带着恶法亦恶的思想余绪,质疑法院的判决,加深集游恶法的政治罪孽。
地方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好,一面期待立法部门尽速审查集游法的修正草案,一面提醒发起群众集会游行的社会意见领袖,了解群众活动的不可预测性,应充分自制,配合维持社会秩序和平。言论自由与社会和平,是民主宪政保障集会游行权利,可以兼得的鱼与熊掌,集游法见不及此,法院则持平稳重,发挥了司法正义应有的道德勇气。希望立法院能在无罪判决声中,见贤思齐,加速修法,结束集游恶法肆虐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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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2/24/09
两年前百万红衫军群众上街反贪倒扁游行,遭到检方以违反集游法的罪名起诉,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宣判,施明德、简锡阶、魏千峰、范可钦、姚立明等十六人均无罪。正待立法院研议修法的集游法,因为此项法院裁判,正好彰显其已成为法治进步的绊脚石。 法院这项无罪判决,或许令一些法界人士感到意外,甚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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