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三鹿免检过期,不得监督
提要:这可不是杜撰出来的。这是国家质检局的正式文件中的规定。
2005-12-20 18:11:25 新华网
不久前,北京的李先生到河北省出差,买了几袋三鹿牛奶,回京后饮用前发现,这袋牛奶的生产日期是2005年9月18日,而包装上的国家免检标志有效期却是2002年8月至2005年8月,已经过期一个月了。
李先生向本报出示了他所购买的三鹿牌纯牛奶和购物小票。
他说,怎么能把已经过期的免检标志印在产品包装袋上呢?这么做是不是误导消费者?
三鹿公司的说法
记者在10月11日致电三鹿集团公司办公室,接听电话的是办公室的张女士,她说她只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事并不是太了解,建议记者发一份书面材料给他们。当日下午,记者向三鹿集团公司发出了关于消费者反映三鹿公司使用过期免检标志的询证函。
10月12日,三鹿集团公司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并通过传真发来回函。回函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文件规定,产品免检有效期满正式提出重新申请免检资格的企业,允许其在申请期间继续使用免检标志。"复函中还注明,在此期间"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图片说明: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当记者将复函转告给李先生时,他表示很难接受:"什么叫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李先生气愤地说:"消费者连监督的权利都没有了?一个国家免检产品竟可以免于社会监督?是不是连制订这个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也不能对它进行监督检查了?这种说法太荒唐了!"
质检总局的解释
记者致电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免检事务的综合处,该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负责免检工作的王海东同志在外地出差,建议记者上网查询一下相关资料。
随后,记者在网上找到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04年度免检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按照《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国质检监2003394号),产品免检有效期满正式提出重新申请免检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律师答疑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峰。张律师说,消费者反映的三鹿集团公司这一问题,恰恰暴露出了国家质检总局在免检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的部门规章办法与《产品质量法》精神相悖。《产品质量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这等于赋予了国家质检总局检查产品质量问题的权力和义务,但国家质检总局又通过自己制订的部门规章,免除了自己的义务。
二、国家质检总局自己制订的文件也相互矛盾。《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可是在另一份文件《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中通知说:"产品免检有效期满正式提出重新申请免检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究竟哪一份文件有效?
三、国家质检总局和企业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国家质检总局有文件规定,在产品免检有效期满后,正式提出重新申请免检资格的企业,允许其在申请期间继续使用免检标志。但文件精神却没有充分体现在免检标志上。既然规定是三年的免检期,就应当在免检有效期前有充足的时间来申请,也应当在有效期限前完成审批,让企业在有效期到后使用新的免检标志。如未能完成审批,也应在标志上注明允许企业使用的期限,也就不会让消费者认为企业有违规行为。另外,免检标志印在包装上就是给广大消费者识别用的,质检部门和企业之间达成的协定,消费者从何而知?国家质检总局允许企业在包装上使用过期的旧标志,这种包装与实质不符的怪现象,消费者是无法认同的。
稿源: 中国经济时报
"两千万妈妈的选择,经过1100道检测,国家免检产品。"谁做的广告???
看看这个吹嘘的对象是谁?它,就是三鹿婴幼儿奶粉。
正可谓,上帝要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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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赵牧博客 by 赵牧博客 on 9/11/08
谁给了他们"自由投毒权"?
"两千万妈妈的选择,经过1100道检测,国家免检产品。"
看看这个吹嘘的对象是谁?它,就是三鹿婴幼儿奶粉。
正可谓,上帝要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2008年9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特别节目——"中国制造"首集——《1100道检测关的背后》。中央电视台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生产过程进行了详尽调查,展示了中国婴幼儿奶粉标杆企业——三鹿集团过硬的产品质量和科学、严谨的过程管理。
这个不要脸的宣传机器话音刚落,"911"这天,两千万个中国妈妈就被它吓死了。这个国家的头号大喇叭给了"国家免检"一记响亮的耳光,"国家免检"一词的含义是什么——国家授予的自由投毒权?
详见:《 三鹿奶粉肾结石事件的罪魁祸首》.
果不其然的是,毒奶粉事件爆发后的今天,替罪羊就出来了:三鹿称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 。那么就要问问,你这个有着1100把关程序的国家免检产品,根本就不管用嘛。这算不算欺诈呢?
两三年前,网上就有文章说,"这个神奇的民族现在进入了互相投毒时代。"虽然这篇文章被勤劳的有关部门普遍和谐了,但日常生活的现实却是和谐不了的。
毒大米、毒面粉、毒油、毒盐、毒肉、毒狗肉、毒猪油、毒面条、毒馒头、毒油条、毒鸡鸭蛋、毒豆腐、毒鸭血、毒调料、毒酱油、毒醋、毒酒、毒白糖、毒蜂蜜、毒牛奶、毒奶粉、毒饮料、毒蔬菜、毒水果、毒茶叶、毒水产、毒海鲜、毒木耳、毒银耳、毒豆芽、毒皮蛋松花蛋、毒卤菜、毒烧烤、毒火锅、毒火腿、毒鸡翅凤爪、毒香肠、毒肉松、毒方便面、毒方便食品、毒麦片、毒快餐盒饭、毒凉皮、毒米粉米线、毒臭豆腐、毒粉丝、毒腐竹、毒竹笋、毒蜜饯、毒糖果、毒瓜子、毒果冻、毒罐头、毒牛肉干、毒薯条薯片虾条、毒纯水、毒酸菜泡菜、毒榨菜、毒辣椒酱辣椒面......
这么多年,毒食品惹祸害人的新闻不断,毒酒毒死人、毒奶粉毒死婴儿、导致无数畸形大头婴儿甚至那些还在腹中的胎儿也难逃厄运.还有《浙江查获10万公斤"毒猪油"》10万公斤哪!另一个是《龙口粉丝检出剧毒致癌物北京全面封杀》,龙口致癌毒粉丝几年前就曾经震惊全国,而到现在依然畅销市场。
这么多有毒食品被投放到市场,又是哪个"授权"的呢?按国人熟知的权力寻租情形来看,还应该有"省内免检自由投毒权"、"市内自由投毒权"、"区内自由投毒权"、"街道自由投毒权"。。。。而中国官方的宣传机器,年年都不会忘记在抬给金钱轿子的时候,赞美大客户拥有"自由"的"投毒权"。
相关:
赵牧:政府信誉拿什么做抵押?(2003年)
赵牧:政府信誉进了当铺之后(2005年)
赵牧:当今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2000年)
顺附另一篇与牲口有关的文章链接,看看中国生产特殊食品的企业,是怎么通过虐畜而间接虐人的。http://www.chinabreed.com/feed/develop/2007/09/20070921144685.shtml
附:三鹿与中国航天中心的共同忽悠消费者的新闻:
三鹿成为中国航天员中心"航天乳饮料及乳粉"的唯一合作伙伴,全国唯一"航天乳饮料"专业生产企业。在中国乳制品行业享有崇高声誉的高标准、高质量,安全、营养、美味的三鹿乳制品将为中国航天事业加油! 双方表示,此次合作是将航天乳饮料惠泽全国广大消费者的壮举。我们期待航天事业和中国民众身体素质提升的双丰收。http://www.cnr.cn/caijing/cppp/200806/t20080626_504995471.html
中国奶业的深层问题: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44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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