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G4G] 北京晚报: 建议汤唯马上演一回贞洁烈女(比如刘胡兰)

汤唯的美容产品广告被广电总局封杀,不少影视专家、法律专家都觉得有话要说,还专门开了一个"封杀研讨会"研究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广电总局的禁令缺乏相应的执法理由与标准。

  专家们都是热心人,但是办法都比较"理想化"。

  如今新鲜出台的法律法规几可用令人目不暇接来形容。但不少法律法规一出台就遭遇尴尬,老百姓不认账,更与现实情况对不上号。等到真正适合国情、符合民意的制度出台,汤唯的花样年华估计早已凋零不堪。听证会就更不用提了,"逢听必涨"这个新词的出现,就很能说明问题。

  没必要再去纠缠当初是谁审的片子,为什么公映了的片子"尺度有问题"反归罪于一弱女子;更别再高喊"艺人工作的权利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能被剥夺"等口号,因为即使喊哑了嗓子,演员也还是"弱势群体"。这些声援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全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汤唯艺术前途和商业前途怎么办?

  这里笔者给汤唯出一个馊主意。尽管馊,但没准儿管用。汤唯应该尽快利用自己的"余热"召唤个把有眼光的投资商,同时和有同情心的某大导达成共识,攒一个主题为贞洁烈女拒腐蚀永不沾的片子,是古是今均无大碍,但要突出"贞洁"和"高尚情操",突出大仁大义大牺牲。最紧要的是,影片从头至尾,除脸之外不露一寸肌肤,眼神不许流露任何"诗性",要透着坚毅刚强。

  若此新片有幸面世,更有幸斩获票房佳绩,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汤唯的艺术生命、商业前途迅速获得新生。广电总局大可将其树立为"浪女回头金不换"的典型,而不用再在各种质疑面前疲于应付。

  只不过,这类片子,李安导演肯定不拍。(作者: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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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言论_星岛环球网 by WWW.SINGTAONET.COM on 3/25/08

  汤唯的美容产品广告被广电总局封杀,不少影视专家、法律专家都觉得有话要说,还专门开了一个"封杀研讨会"研究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广电总局的禁令缺乏相应的执法理由与标准。

  专家们都是热心人,但是办法都比较"理想化"。 

  如今新鲜出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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