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2日星期六

[G4G] 中国青年报:高等教育的特殊功能

当一个社会的各阶层只会或只能顺"势"要求伸张正义时,属于那个全社会的正义就没有什么指望了。
2001年2月15日
原载《中国青年报》


事件过程:

2001年2月4日下午4时左右,在同济大学攻读研究生的亓培玉陪同新婚妻子杨雪在离家不远的大谷堆坝子附近散步。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前工商所干部韩永臣、西湖粮站站长赵苏安、马寨乡供电所职工穆学文和无业人员张杰四人坐着一辆喷有"法院"字样车辆(经查该车由原阜阳市颍东区法院转卖给私人)酒后回家,路经泉河坝子附近,距亓培玉夫妇位置很近处下车小解。亓培玉说了声"真没修养",即引起四人殴打。亓培玉夫妇被打跑后,四人仍不罢休,韩永臣开车追赶,其他三人徒步追赶,其中一人拿着铁棍上对亓猛击。亓保护妻子突围,自己却被追打受伤掉入泉河。他大声呼救,四人却拾起河边石块向他砸去。看到亓培玉沉入水中,四人又去追打杨雪。杨雪躲进一户农家的草垛才幸免于难。2月8日上午8时,亓培玉尸体被打捞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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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赵牧博客 by 赵牧博客 on 3/21/08

高等教育的特殊功能
赵   牧
    仅仅"没有修养"四字,就让亓培玉送了命。这很可能成为2001年的中国最著名的暴行。
    这一暴行有三个特别值得关注之处,一是它的"偶然性":暴行是随机的,而非蓄谋;
    二是"必然性":施暴者面对指责,做出匪徒般不假思索的武力反应,而且是赶尽杀绝,连女人也不放过;
    三是在这几个匪徒的坐骑上还有着没抹去的权力印记——"法院"的字样,这权力印记造成的后果,警示性地指明了对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最可怕威胁是什么。
     暴力如果是蓄谋的,还可谈得上预见和预防。但当致命的暴力随时可能发生时,预见预防就完全无从谈起,这种"偶然性"表明了那个地方危机四伏的"秩序"特征。它对弱势阶层的最大的"教育意义"就是千万不要多管闲事,"夹紧尾巴做人"。
      习武经年之人,可以对打击做出快速反应;不假思索的暴力也必然需要长期的"培养";赶尽杀绝的态度则绝对是有恃无恐的证明。
       不幸的亓培玉全赶上了——包括那张"虎皮"——喷有"法院"字样的越野车。本来在许多暴力的目击者中,或许会可能有一二勇者挺身而出,援之以手,使亓培玉幸免于难。但那张"虎皮"把所有的目击者都变成了看客。
    悲愤是必然的。它也早成了我们的习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
     或许就是高等教育在中国的残留的"特殊功能"了。这也是亓培玉留下的一份"遗产"。
     以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推测,确信还有不少类似亓培玉遭遇的不幸者。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冤魂的存在,那么多中国人所以知道了亓培玉,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受过高等教育——亓培玉是上海同济大学的在读研究生。
      关于高等教育的这种"特殊功能",可以举出许多实例。比如:
      北大女生为了索回身份证,向扒手跪地求情。结果就成了吸引众多眼球的话题。如果民工向扒手跪地求情,会有多少人关心重视?
      北大女生被奸杀,学子们群情激愤,于是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紧破案;这些年,在中国有此遭遇的何以计数?又有几个同样的冤魂得到了北大女生那样"哀荣"?
      1998年夏,刚到广东佛山科技学院任教的文学博士潘先伟街头挨打,面部缝了十七针,这激怒了广东学界,于是广东省领导批示要"严肃处理"。
        现在轮到上海的同济大学了。
        由于高等教育具有这种特殊功能,消息描述的这些反应也都成了惯例——"公安部、安徽省领导、安徽省公安厅领导对此案极为重视。同济大学和上海公安部门也派人来到阜阳协助办案。公安部长贾春旺批示:对犯罪嫌疑人要抓紧依法处置。
      安徽省公安厅立即派出刑侦专家赴现场指导侦破,阜阳市公安局随后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穆学文抓获归案。同时组织精干队伍进行抓捕工作。慑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2月10日,赵苏安、张杰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韩永臣仍在逃。据了解,公安部门将利用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抓捕工作。"
     司空见惯的罪恶,因为受害者受过高等教育变得醒目了。尽管今天的"天之骄子"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都成了问题,但高等院校的学子身分还是很有用的,它不能保证你将来必然吃香喝辣,但在你遭遇不幸时,较之一般平民,确有可能被"高度重视"。
     很多人知道这种"高度重视"的历史原因。可悲的是作为民族根基的教育界也常常习惯于利用这种"高度重视"。佛山的潘博士被打,佛山学界强烈要求严惩凶手,理由是:"为引进和保护人才"。
    这理由听上去很"过硬"——凶手连博士都敢随便打,还能逍遥法外,人才还敢来吗?
    可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又该怎么办?他们若遭遇了暴行,又到哪找严惩凶手的"过硬"理由?
    学界把知识作为要求严惩罪恶的本钱,却不能堂堂正正地以人的权利追究罪恶。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
    1998年夏,就潘博士被打事件的学界反应,我曾以《学愤》一文点出它与"公愤"的区别。
    那几个残害亓玉培的匪徒看来在劫难逃,但这就意味着普遍的正义得到了伸张么?
    这几个匪徒也许正后悔。但后悔的可能并非是杀人,而是杀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或许他们更该后悔自己的背景还不够硬,如果硬到有如殴打潘博士的悍匪之水平,情况可能又不一样。
    说起佛山的那个悍匪,他倒是没驾驶有"法院"字样的车辆,但从粤E·18881 的奔驰车牌号,就可窥知车主的来头。三年过去了,有谁知道那车主姓是名甚?潘博士的遭遇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了正义的伸张?我所知道的是,迄今为止这仍是笔糊涂账,虽然当时新闻界内部已经传出车主是某某,但没人公开指证,包括那些以"强势媒体"自我标榜的。
    当一个社会的各阶层只会或只能顺"势"要求伸张正义时,属于那个全社会的正义就没有什么指望了。
2001年2月15日
原载《中国青年报》


事件过程:

     2001年2月4日下午4时左右,在同济大学攻读研究生的亓培玉陪同新婚妻子杨雪在离家不远的大谷堆坝子附近散步。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前工商所干部韩永臣、西湖粮站站长赵苏安、马寨乡供电所职工穆学文和无业人员张杰四人坐着一辆喷有"法院"字样车辆(经查该车由原阜阳市颍东区法院转卖给私人)酒后回家,路经泉河坝子附近,距亓培玉夫妇位置很近处下车小解。亓培玉说了声"真没修养",即引起四人殴打。亓培玉夫妇被打跑后,四人仍不罢休,韩永臣开车追赶,其他三人徒步追赶,其中一人拿着铁棍上对亓猛击。亓保护妻子突围,自己却被追打受伤掉入泉河。他大声呼救,四人却拾起河边石块向他砸去。看到亓培玉沉入水中,四人又去追打杨雪。杨雪躲进一户农家的草垛才幸免于难。2月8日上午8时,亓培玉尸体被打捞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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