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G4G] 自由亚洲电台 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

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

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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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7日,北京法院对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作出宣判,苹果败诉。(资料图/AFP)

北京法院星期二对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作出宣判,苹果败诉。该判决令苹果公司在上海卷入的另外一场专利侵权案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苹果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继续上诉。

根据法新社、《南方周末》等海内外多家媒体的综合报道,苹果公司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诉讼,与苹果公司与中国上海一家科技公司的侵权诉讼案有关。2012年6月,上海智臻公司以苹果公司Siri语音助手涉嫌侵犯其智能语音系统"小i机器人"的专利权,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上海智臻网络科技公司指出,该公司拥有聊天机器人系统的专利授权,并早在2004年的时候就提交了这项专利申请,2006年被授予专利拥有权,2009年获正式专利授权。2012年,苹果开始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拥有Siri语音助手功能的iPhone。智臻公司对比分析认为,苹果Siri实现机制和模式几乎完全侵权小i机器人。 不过,苹果公司随后于2012年11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2013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苹果公司随后又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小i机器人专利有效的决定。今年2月底,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7月8号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原专利委员会裁定有效的决定。 法院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对于苹果公司提出的"小i机器人所申请的专利涉及多项相关技术不公开、不充分"等申诉,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该判决结果,苹果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继续上诉。

对于苹果公司和上海智臻公司的侵权纠纷,现在美国纽约的"美华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评论说:

"近年来专利官司随着技术的发展增多。有些东西可能是同时研发出来的,但是只要有先后,而且你的技术里面包含了我某方面的技术,我就可以进行侵权诉讼。这就要看注册的时间,技术的先后,技术的一致性,包容性,相同性。一般来说,专利官司中,本国对自己国家的技术发展多多少少有一定的保护。举例来说,苹果跟三星打了很多年官司,在韩国,三星赢得多,在美国,苹果赢得多。"

谢家叶认为,苹果公司很难赢得针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该诉讼的象征意义更大。

"我觉得苹果的行政诉讼是象征性的,意思就是说,在专利的官司中,它觉得冤枉。它起诉行政单位,认为你作出的决定不对。虽然它胜算几率不大,但这也是公司的一种战略。我认为它的象征意义大于行政意义。"

上海《文汇报》7月9号的报道说,苹果公司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令智臻公司在上海对苹果公司发起的侵权诉讼案中处于有利地位。一旦智臻公司在上海的侵权诉讼案中获胜,那么苹果公司就不能在中国大陆地区继续使用Siri,或者必须向智臻公司支付专利费用。现在纽约的叶宁律师对此评论说:

"北京中级法院判苹果败诉,苹果公司还可以向北京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过程中,双方还有庭外和解的可能。北京高级法院也有可能驳回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苹果手里的牌还没有打完。"

法新社7月9号的报道说,苹果公司驻北京发言人表示,苹果公司坚信保护技术创新,认真对待知识产权,但苹果公司推出Siri前,并不知道智臻公司的专利,苹果公司也不认为在使用智臻公司的专利。该发言人还表示,苹果公司不排除与智臻公司庭外和解的可能。

(记者:林坪  编辑: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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