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难做到,不敢可达成
2014年07月16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越往后执纪越严,强化使之“不敢”的氛围。这个“不敢的氛围”既是制度性反腐达到官员不能腐败的目标,也是通过加大腐败成本提高威慑力的重要一环。
“无利不起早”形容的是自私心理,说的是人的行为总有一种动力在推动,没有人干没有利益的事。
贪欲是人的本性之一,即使刚出生的婴儿也会本能的要好吃的。这里面既有身体上的需要,又有私欲的存在。虽然随着教育开始知道一些宽以待人或者释放一些善意,更多我的是私欲被压制或被隐藏,并没有去“根”。生活在世界上的人总要索取,总要争取更有利于自己的东西。这种争取是动力,也是私欲膨胀的根源。 经济学有个投入产出的平衡理论,是个生产评价指标,也是一种劳动价值论。以逐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而言,投入大于产出为亏损,投入小于产出为盈利,投入与产出平衡为无效劳动。当然,这是在忽略对社会贡献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下的纯经济观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计,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东西。近来温州辞职副县长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说是因为官场环境不好,有人说是不想做裸官,还有人说是精神的升华。其实他只是选择了更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方向,作为亲戚朋友都在意大利,女儿又要到意大利读书,全家人能到国外发展,其机会远比一个党外人士副县长要大的多。那些所谓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不如回家卖红薯”,“富春江钓鱼比做官更有趣”等纯是瞎鸡巴意淫,他要是没有那些有利的客观条件不一定会辞官。
贪欲是私欲,是利己的行为。图名是心理需要,是社会地位肯定下的一种精神享受。贪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使幸福感有更多的物质财富支持。性欲是人的本能要求,这种满足身体上的愉悦获得的是快感和满足。
不损人利己是社会要求,利己而不损人的事谁都想做。很多人做事损人利己,却很少有人做损人而不利己的事。这个利其实就是产出,是人行为的结果。
有位团职转业干部,安排了个非常不错的工作。由于贪念受贿而身陷囹圄,判刑五年。大家说他也值,因为查出来的数比他实际受贿数要少的多。五年的时间很容易过,闹不好三年就出来了,照样过富足的生活。
有位副营长就没有那么幸运,安排在交通局一个小公司当经理。贪污受贿十几万元,被判11年。大家说他太不值了,如果不犯事一年就可以收入十几万元。如今吃牢饭了,刑满出狱后年龄大,失去了工作,一辈子算是交待了。
其实对被抓的贪官而言,国家看的是整肃官场,老百姓更多的是从得失来看。原本威风八面的人成了阶下囚,辱没了祖宗丢了人。曾经豪华奢侈的生活过不上了,蹲在监狱里失去了自由。有那么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现在享受不上了,太不值。
有的则不然,虽然因为贪腐被判刑,却有账可算。
江西省委秘书长赵智勇连降七级和云南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连降四级的处分有账可算。从个人出发,没有被发现而安全着陆最好。两个人都是59岁的副省级,再过一年退休就完事大吉。现在被降职降级,失去的只是退休后的待遇。他们的问题被描述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或者 “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与其它官员相比,只是少了 “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处在党纪政纪处分范围而不是法律范围。从而享受了开除党籍和降职降级并收缴违法所得的待遇。抛开这种以党纪政纪代替法治是否合适不谈,仅就他们本身而言,损失的只是名誉和地位。对功成名就的高官而言,他们的失落是显然的。对普通百姓而言,他们并不是几十年的打拼化为乌有,而是有所“斩获”。
制度性反腐是约束权力,制约利用权力的贪腐行为,并不能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任何制度都有漏洞,无法做到十全十美。而人的私欲是有空就钻,制度很容易被突破。所谓的因为制度健全而不能腐败是一种理想化,现实很难完成。
谈到从严治吏最终失败很多人都会举出当年明太祖朱元璋的例子。中国历史上反腐决心最大、力度最强、办法最多、惩处最严的莫过于明朝朱元璋。他的《大明律》、《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等法律堪称超强律法罗网。他对贪腐官员量刑之重也前所未有,而且法律适用范围广。包括皇亲贵族一旦犯案绝不留情,包括朱元璋惟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附马都尉欧阳伦都因贪腐受到惩处。他还发动群众发现告发贪污官吏,给百姓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的权力。虽然如此,他却没有开创一代清明盛世。其实原因在于封建社会的皇权独揽,人治的痕迹太多。它的反腐本质上还是官僚制度下的操作,是没有程序正义下的以为为本,而是维护皇权下权力斗争的需要。反腐只是一种权谋而非治国根本,正如朱元璋对太子用一枝荆棘作比喻一样:“ 我这些做法,都是在为你削除荆棘上的尖刺啊。”表面是反腐,实质是铲除异己和打压反动派,以维系保障皇权的绝对地位和世袭统治。
制度和监督使人不能贪,加大腐败成本使人不敢贪,这是对官场贪腐治标与治本的结合。
虽然许多人装得既高尚又纯粹,骨子里却很少有不想贪的人。就像凡是被抓的贪腐官员都存在女人问题一样,这并非是贪官才有的,而是再寻常不过人的本能之一。流浪汉之间还会有�龊之事,更况且养尊处优的高官了。
不敢贪是个人的算计,也是做事的得失标准。如果收入是一万而付出是百万,只有傻子才会干。很多人不是不想女人,而是顾虑家庭、名誉、法纪惩处等因素。
新家坡对犯人实施鞭刑,有的国家对强奸行为实行宫刑。有的国家对偷盗采取砍手的惩罚,还有的国家对违法乱纪采取名誉惩戒。这些都是对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行为的成本付出,虽然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却由于效果明显而被保留。
中国之所以腐败成风,既有制度不完善又有惩戒不力的问题。多年以来,贪腐惩处在政治一致的掩护下,在以经济发展为中的遮蔽中普遍惩处较轻。许多违法乱纪的官员要么因为政绩被忽视,要么被轻描淡写的被处理。久之许多官员形成了有利可图的心理,轻视了法治的严肃性。
贪腐官员并不是不懂法纪,而是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自己做的很隐密,别人不会发现。或者大家都贪,不拿白不拿。或者犯事了也大不了,能够蒙混过关。谷俊山和徐才厚如果知道有今天的下场,他们一定会收敛,至少不会贪那么多或者如此肆无忌惮。
要做到官员不想贪腐根本不可能做到,而使其不敢贪腐却有许多文章可做。比如公开贪腐量刑标准,加大惩戒力度。对贪腐人员一旦发现就让他身败名裂,罚他个倾家荡产,让他付出超过贪腐几倍的代价。相信很多官员在伸手的时候一定会考虑一下后果,这个严重的后果兴许会使其中止犯罪。也会警醒身边人,加大对官员腐败的影响力。
从人的自私本性而言,身居官场不想贪几无可能。通过加大贪腐成本,使其畏惧于处罚而不敢伸手贪是可以达成的,至少能震慑很大一部分人。
反腐除了建立有效的制度和完善的监督体系外,加大腐败成本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从不敢贪腐上下功夫,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20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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