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观察: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一场投票?
更新时间 2014年6月24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01

参加投票的人希望借这个行动反映市民对真普选的要求
6月22日,"占领中环行动"委托港大民意研究中心进行的政改方案民间投票,正式展开了实体票站投票。
在此前两日的网上和应用程序投票,参与人数已超过55万,远超过大会早前预期的20万,结果在首天实体投票结朿,截至22日凌晨十二时,"占领中环"公布的投票人数是70万,其中经实体票站投票人为4.8万!民间投票直至6月29日才结朿,预料总人数还会不断上升。
在首天投票,15个票站部份出现人龙,有投票市民表示:"每个人都应该贡献社会,要站出来。"在沙田票站,市民要排队等候45分钟才可以投票,人龙长达两个街口。占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表示,结果令人鼓舞,反映了香港市民对(无筛选的)真普选追求非常强烈。
官媒力批民投
"占中行动"民间投票供选择的3个特首普选案,均含有中央排拒的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成份。在6‧22投票后的翌日,内地官方《环球时报》即以《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没13亿人多》为题发文,指6‧22是一场 "闹剧",香港只是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无中央授权不能搞公投,「如果中国各地都搞类似公投,岂不天下大乱"?
内地官方和本港建制派都开动了重炮,批判的要点是:一、民间投票是非法行为;二、民间投票没有用。
"非法论"的代表,是6月20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文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香港特区政府的反应则较谨慎和温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特区政府尊重民意和市民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占中的民间投票没有法律基础和效力。
对此,身兼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的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反驳说,民间投票没有法律约朿力不等同违法,反指港澳办对本港法律认识贫乏。他承认这次投票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反映了市民对真普选的要求,政府需要正视,否则须要承担政治责任。
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更直指香港与内地不同,香港是自由和开放社会,不同于内地每事要白纸黑字法律写出来才可以做,香港"除非法律指明某些行为不可做,否则很多事情都可以做"。
有香港网民更挑战说,无线电视台经常搞网上投票,包括《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12》由观众投票选出最佳男女主角等奖项;《2013年度香港小姐竞选》由观众投票及评判评分选出三甲;《2013年度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经公投选出「劲歌金曲奖」等奖项,难道又是非法?
至于"无用论",不管是内地官方、官媒或本港建制派人物都反复强调,包括前述的港澳办6月22日声明,就强调民间投票"是无效的",有本港建制派人物如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王英豪,更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来揶揄这场民间投票。
投票只为发声
但是,数以十万计参与民间投票的香港市民,难道就不知道这是"无效"的一次投票?到票站的市民接受电视访问,也表示明知很难改变中央的强硬立场,但他们来是要发声和尽自己责任,被访者都是神情凝重,一名女子更在镜头前哭出来。
建制派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来奚落民间投票的参与者,反显得自身的势利和短视。而在现代汉语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多用于赞扬人的斗志可嘉,建制派是否错抛了书包?
近日本港一首改编自"Can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的歌流行社运界,名为「试问谁人未发声」。现在,不少人已经发声了,但主政者鹰派思维当道,没有丝毫妥协迹象,可以预见,香港社会不会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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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不知道BBC铺天盖地的宣传香港的占中行动。似乎全港愤怒欲狂?人神共愤般讨伐中共?
可惜,我看了一周,也不过70万港人投票嘛。就算这个数字里面没水分,没猫腻。也不过10%的港民嘛!?难道这10%能把90%都"代表"了?这是"民主原则"吗?至少也来个300万-500万的投票,才让人心服口服。才能代表多数港民的意愿。
不要用没被证实的数字造假,或意义造假,来伪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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