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因为“有图有真相”近日成为网络热点。厦门大学接受“中国网事”记者独家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校方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新华网2013-11-29)
又是一桩惊爆眼球的高校丑闻,又是一个教授玩弄女性的不齿事件。尽管厦门大学一再声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但从纪玉华的卸职和其亲吻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来看,丑闻大抵就是事实,教授大抵就是“野兽”。
诚如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二林姓女生所说,“教师不仅需要在教学上传授知识,还需要为人师表。如果教师在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不仅个人名誉将受到损害,而且所在单位乃至整个行业都会为此蒙羞。”而网民之所以普遍持谴责态度,其实也就是认为院长的艳照门让教育界蒙羞,生发出了把祖国接班人交给这些精神缺失、道德沦丧者的担忧。
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厦大整个学校的师德师风是很好的,不能因为个人否定整个队伍。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们固然不应反驳,但当高校时常曝出师德师风丑闻之时,我们又该如何来评价当今的这些大学教授和大学精神呢?
2012年7月,厦门大学一名30岁研究生自曝该校48岁守寡女教授石某,色诱男同事及博士班学生上床,该生称为了与老师厮守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惊觉自己只是老师的玩物。爆料中提及两人情浓时,调情做爱地点遍及校园。对此厦门大学教授石正芳辟谣,称邹智文伪言巧辩、极尽歪曲抹黑之能事,并称自己当初与其系真诚交往,并以结婚为目的…
同样是2012年7月,厦门大学医学院教授傅瑾被曝伪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文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5日,厦门大学做出正面回应:傅瑾应聘厦大时,提供的是一份“完全假的”哥伦比亚大学博士文凭,“这是一起十分恶劣的主观故意的造假行为”。同时,校方也公布了对傅瑾的处理决定:解除和傅瑾的工作合同,做辞退处理,同时要求傅瑾本人通过公开渠道,向厦大师生员工、校友和关心厦大的社会各界人士做出“深刻道歉”。
抛开厦门大学,教授们的丑事还有:2010年7月,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崔哲浩邀女学生外出喝酒时,趁机在酒里下药,将女学生迷奸,一审法院认定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1年8月,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和高中生小丽(化名)邂逅,当晚就开房成为情人,两人年龄相差26岁。随后小丽数次来京,在宾馆或对方家里和王学明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从而与高考失之交臂。后因王学明承诺帮她找学校上北大未果,小丽便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两天后被情人带来的民警拘捕。
2012年6月,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部分女学生向学校反映,护理学院内儿传护理教研室教师于小华在6月19日上午组织的临床护理强化训练 操作考查中利用监考老师的权利,在独自一人监考女生实验考试的过程中反锁示教室门,强制要求女生完全暴露隐私进行体格检查,涉嫌对女学生进行猥亵、性骚 扰。包括要求女生裸身考试过程必须让其观看、强制要求考胸部触诊并脱光上衣等等,并任意对女生身体进行“为了医学严谨性的亲手示范”,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
一边是集道义与学术为一体的神圣殿堂,另一边却是毫无人伦与道德可言的色魔淫兽。无怪乎有人说,现在的大学校园已经不是一块净土了,也不再是什么神圣的象牙塔了,而充斥其间的,则是一些不自爱不自律的教授在败坏着大学校园的神圣,一些德行拙劣的行为在污浊着校园的清新之风。笔者斗胆试问:当教授与野兽扯上关系时,大学还叫大学,教授还叫教授吗?
福州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高校教师应该为人师表,在道德上应该有更高的标准。而笔者则以为,教育本身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而当我们一味指责当今女大学生太过于堕落、太过于淫秽之时,我们还不该问问大学校园里究竟还有多少个类同禽兽一般的教授在潜伏吗?
“大学”,是提供教学及研究条件并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是支撑国家之发展、民族之未来的坚实基石。正所谓“百年大计在教育,教育大计在教师。”但当教授都已经沦丧到了“禽兽”的地步时,我们的大学还会有救吗???
(李吉明写于2013年11月29日 邮箱:liming7302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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