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G4G] 作者: 林大军 中国外交部:抛重磅炸弹!日本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

作者: 林大军   中国外交部:抛重磅炸弹!日本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 2013-05-02 18:27:59  [点击:23]
  外交部刊物披露日本无琉球主权,最近引发日媒关注 

  中评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孔序)中国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识”3月16日刊发题为“‘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吞并琉球国”文章,引起日本媒体高关注。 

  “‘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吞并琉球国”一文作者是上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雷玉虹。文章指出历史上的琉球国,在中国明清两代与中国中央王朝维持了500余年的宗藩关系,寻求宗主国给予安全上的保护,是琉球相当重要的需求。 

  文章称,日本从16世纪就开始觊觎琉球国。1609年,与琉球最邻近的鹿儿岛封建领主萨摩藩岛津氏在德川幕府的许可下,以琉球对幕府不敬为藉口派兵侵入琉球,洗劫了琉球王府并俘虏了国王及王子大臣百余人。萨摩藩本有吞并琉球之意,但当时掌管德川 

  幕府仅准许萨摩割据奄美大岛,保留琉球王室以便利用琉球对中国贸易。然而琉球王国自此丧失独立自主性,亦受萨摩藩支配。 

  文章指出,明治维新之前,萨摩藩将琉球作为“大唐之土”来看待,但明治维新后,日本便有吞并琉球及台湾之意。而1874年台湾土着杀死琉球居民的“牡丹的事件”,不过是日本吞并琉球的借口。 



  最后,文章又提到,1971年,美国在“移交冲绳协议”中声明,美国移交给日本的是治权而非主权,因此,日本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 

  日本时事通讯社认为,在中国外交部杂志出版否认琉球属于日本,是不寻常的。 



中国外交部抛重磅炸弹:日本没有琉球主权!

[博讯论坛] 
来源:中评社 | 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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