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法官李建峰被监禁11年后获释处境艰难
2013-05-02
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星期三发布消 息说,4月2日,原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厅审判长李建峰因"颠覆国家政权罪"服刑11年后获释。2003年,他被以这一罪名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等合并判刑16年,后因在狱中加倍劳动获减刑5年。自2007年以来,美国国务院连续6年一直在年度人权报告的中国部分将李建峰列为因政治原因被监禁的犯 人。"中国人权"的资深政策顾问高文谦对本台记者说,李建峰1992年毕业于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为改变贪腐横行、官商勾结、司法不公等现实,他通过公 开考试进入司法审判机关,试图促进行政、司法执法人员理念的改变。
高文谦说,"当局对李建峰构陷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实际上是因为他帮助当地民众维权起诉腐败官员,得罪了当地的贪官及其亲属。"
高文谦说, 自1995年起,李建峰通过法律咨询、间接帮助培养学生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以诉讼、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试图扩大影响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
"这样的话,当地官员对他恨之入骨,构陷罪名说他建立了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劳动同盟,并有一支枪,实际上这是一个气枪,说他打碎了法院院长办公室的玻璃窗,这完全是一个虚构。"
高文谦说, 2004年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李建峰16年徒刑的判决:
"他被关进监狱后遭受各种酷刑,老虎凳,被电击,关进小号长达6天。"
高文谦说,长期的监狱生活导致李建峰身患多种疾病。获释后,他不仅自己无处就业、生活无着,还面临着妻离子散、父母老迈的困境,目前只能依靠朋友接济度日;他希望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并使疾病得到治疗。四川成都的维权人士黄琦对此表示:
"和其他许多异议人士一样,李建峰出狱后的处境非常困难,没有工作,可能连医保都没有,还面临多方面的歧视。"
黄琦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中国国内已经获得自由的异议人士的处境,在求职以及求生等各方面给他们更多的帮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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