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G4G] Re: 美国之音中文网 律师:温家宝儿子授权驳纽时的温家财产报道

评论第页,总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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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23:11
这么多评论我没有时间一一回复。下面补充几点,算作我的答复。

1.《纽约时报》虽然是个独立的媒体,不会卷入美国国内的政党之争,但这不代表她没有任何立场,她扬善除恶的立场不能没有,她为弱势群体发声的立场不能没有,她推动历史进步的立场不能没有,她伸张正义的立场不能没有,她维护人类和平的立场不能没有。

2. 有人说新闻媒体只要有新闻价值的就要报道,这当然没错。但我说《纽约时报》不加选择地报道这样的新闻,在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效果又有什么错?

3. 如果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只要有新闻价值就报道,这就恰恰让媒体成为一派打击另一派的工具。因为很多有新闻价值的东西是政敌们收买打手搞出来的。如果放 在美国国内,这不是问题,因为这里信息的畅通的,双方都搞。而在中国,有选择性的搞某一个人往往是危险的,因为很容易中了阴谋家们的圈套。

4. 有人说我持双重标准,为什么而保守派就能曝,温家宝和改革派就不能曝?对啊,我确实有我的立场。我批评纽约时报就是我的立场。我当然不希望中国的改革派被 不对称地攻击,尤其是被一个自由世界象征的媒体老大攻击向往改革和自由的人,这是一个天大的讽刺!我不希望中国倒退。

作者: 姐儿
31.10.2012 14:00
看他们的专业,这两个律师大概是给温云松做私募和IPO的。 打官司,特别是在美国打官司,估计不在行。 小温看来还是不舍得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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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22:58
凭什么一定要在美国打官司?新加坡李光耀状告纽约时报就是在新加坡打的,结果也赢了。这个记者是纽约时报驻上海记者,客观公平的说,当事人在哪国采访的写的,被抹黑人在哪国,就该在哪国打,
就好比我在美国骂奥巴马,如果他告我,是在美国开庭还是回中国开庭?很多人的盲目崇美倒了无知的地步,很好笑。
还有小温不是舍不得银子,而且跟本没钱请律师!

假如天价请个外国律师,根本没开审,有人肯定会说,这种律师起价要xxxxx万美元,你哪来的钱?未审就先判了。

所以小温做的很对,等开过18大,必要打就在中国打,法庭规定1被告必须提出信息来源,即可以挖出幕后人,赢了还可以得到天价赔偿,如果纽约时报拿不出钱赔偿,可以彻底把纽约时报赶出
中国,造谣惹事的记者个人判刑入监(公然捏造的诽谤罪世界各府都要入监,记者不是外交官,无外交赦免权),也给那些随意造谣他人名誉,博取版面吸引客户的缺德媒体一个警示。
中共有对有错。并不总是错的。外国媒体也并不总是对的。

如果连这点分析都没有,那等着被外国人欺负吧。


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11:19
NYT这次调查报道,跟警察抓到闯红灯的情形完全不同,
闯红灯被抓是随机的,不可以用故意陷害来逃脱,薄熙来就如此,他的手下人主动叛逃背叛了他,这能怪抓他的人?

但这次爆料不一样,该记者一直无法解释,到底为什么会置其他8位常委和退休江李早已盛传的贪官不去查,偏去调查温家宝?
这样非常不公平,就像一排10个人站在哪里,你偏偏故意去查这一个人,即不公平,且一个外国记者也侵害了中国主权。

凭什么?有闲功夫可以去查你美国总统啊?

如果因为对驻在地中国的领导人感兴趣,那就谁都查都摊开才正常。
为什么定点?目的如此明显?这不带有个人偏见?不带有幕后交易?或者是有人故意引导他?

最 后,按这个Barboza表白,没有任何人给他提供线索,那他是怎么知道那个段伟红等等跟温不是一家子的人的?没有人故意提醒,这是不可能的!我是大陆 人。我就不知道,他一个外国人是怎么知道的?这分明是有意的陷害。就像体育比赛,我只检查你一个人的药剂采样,其他的运动员都免检。这公平吗正义吗?有任 何说服力吗?

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11:18
正告很多跟着骂温的脑残“民主派”, 在如此黑暗独裁的体制下,温以不是一把手的地位,他能坚决倒薄,支持推动政改,已经很难得了,你说他伪君子也好,没做为也好,你们又做了什么,世界那么简单,黑白分明,善恶不两立?

世上无完人,也不会有救世主,别一天到晚想着天上掉下个高大全的英雄,然后无私拯救你挽救全世界,那是不存在的,

绝了你们的念想吧,give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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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21:09
倒薄的目的是什么?中共哪个不是薄?倒薄除了内斗,没有对中共起到任何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作用.看看这个十八大,北京快成监狱了.

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09:20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管辖地区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的,领导 干部应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上调整其职务,并比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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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噢客家话
31.10.2012 07:45
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家族敛财的程度恐怕他自己也不清楚。纽约时报其家族敛财不会失实,现在问题是他如何面对家人给他造成的负面境地,他是否有勇气和家人开 战。但在那个体制里他是身不由己,大家都已染上贪腐之病而且病入膏肓,已无药可救。这事也只能在外媒上闹一阵而后则不了了之,那些个家族们仍一如继往巨敛 钱财,因体制司法媒体企业都是他们家的。绝对的权力就有绝对的贪腐!!

作者: 就翻墙了怎么着
31.10.2012 04:26
其实现在越是反击越是让人质疑。温家宝的公开调查有破釜沉舟的意思。我倒是觉得他想要从自身来做个表率,如果他们家的人都能被公开检查的话,薄熙来的案子 不就能公开了么?!那其他的人不就更不能隐瞒了么?或许纽约时报报道的文件根本就不是什么江系或者政法委干的,也许就是胡温这个小团队自己搞的。不过现在 温家宝已经把话放出来了,你不查也不是,查也不是。因为江系毕竟还是管理着公安系统,想要提供更加准确的调查的话难道还不容易么?他们有必要就仅仅提供一 份不疼不痒的文件来搞乱?我觉得这件事情和反日一样,回味很深……

作者: 唐元源(重庆人) 发自: 东南亚
31.10.2012 03:26
“温家宝家人随即在10月27日晚间透过香港媒体发声明驳纽约时报的报道不实。”肯定是对的,现代和�才贪27亿美元?《纽约时报》太小看影帝了,27的后面再加一个到两个0才符合影帝的身份,《纽约时报》再挖下去一定有很丰收获。

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00:17
看两个废物“律师”帮倒忙啦!

作者: 不具名
30.10.2012 22:56
通过北京两名律师发表了一个声明,否认温家族拥有巨额资产。但这个调子软到令人吃惊地步的声明,简直等于 是给《纽约时报》的报道背书。这个声明说,“温家宝家人中部分成员没有从事商业活动”,“温家宝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和同事每个人对其自己的商业活 动负责。”那意思是温家宝对此不知情,也不负责。且不说“温家宝是不是知情”,这个声明本身,就是承认了温有亲属从事了敛财的商业活动。另外,这个声明也 没直接提到温的妻子张蓓莉是否参与商业活动,只是用“家人”的说法笼统否认。其中较具体的只有一点,否认温母有巨额股权,说她“除了符合规定的工资和退休 金外,没有任何收入或产业”。但面对《纽约时报》出示的温母在巨额股权名下的签字和身份证等证据,该声明则完全回避,甚至不敢说那个签名是假的。


温家的另一个行为,也可以佐证《纽约时报》报道的可信性。据《纽约时报》的后续报道,温家宝家人请的这两个律师发的声明信,并没有给《纽约时报》,而是直 接给了香港亲北京的《南华早报》和《星岛日报》发表。而且代为发声明的北京律师所的两名律师,不接听《纽约时报》的问询电话,不回电子信。这显然不是真的 要跟《纽约时报》争真相,而是想通过香港舆论来欺骗中国内地民众。这种通过律师在媒体发声明信的做法,只能唬弄外行人。专业一点的做法,温家的律师首先应 该给《纽约时报》发警告信。事实上,很多人发律师信也都只是恐吓一下。温家真正想“较真”的话,应该立刻雇律师跟《纽约时报》打诽谤官司。


而且,按美国法律(中国可能也如此),如果在媒体发表声明,必须当事人签字发出,才具法律效用。当事人签字的声明,如果不实,法官会追究其责任。而律师代替温家发声明,一个姿态而已,根本不具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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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具名
31.10.2012 06:15
我请教你,你纽约时报的捕风捉影报道叫做司法指控吗?自己愿意负法律责任吗?如有,温家人当然要出面应诉!问题是这个白痴记者Barboza自己拼命否认是指控,更隐瞒信息来源,按中国法律你必须提供消息来源懂吗?
但如今你的原告是假的虚的,叫“被告本人“如何出面反驳?这不对等吧!

薄熙来的海外支持者这几个月伪造了多少扫薄熙来的公开信,自述,猜测内幕,新闻等,所有的谣言连薄熙来家人看都没有看过,却也到处流传,最起劲的是一个被薄熙来收买的台湾人“纽约居士”,

他10月7日伪造了薄熙来公开信,替薄申冤,妄图搅局,但信的文字可笑程度被70%网友识破,他为什么不出面解释?他只要一露面就使刑事诈骗+造谣+诽谤+伪证罪!这个台湾人薄奴才敢出面吗?


2012/11/1 Kasia Hu <hometown.kasia@gmail.com>

律师:温家宝儿子授权驳纽时的温家财产报道


10.30.2012

香港 — 香港明报报道,中国总理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授权两名北京律师发表声明,驳斥纽约时报日前发表的有关温家拥有巨额财产的报道。

受温家宝家人授权发表声明的两名律师之一王卫东星期一向明报透露,他们是获得温家宝之子--温云松的委托发出的声明。王卫东说,两位律师仍在看纽约时报的长篇报道,称“他们说了很多的东西”,有需要的话还会发声明。在问及是否会起诉纽约时报时,王卫东说,“这个不好讲”。

纽约时报10月26日星期五发表长篇报道说,温家宝家人拥有27亿美元巨额资产。温家宝家人随即在10月27日晚间透过香港媒体发声明驳纽约时报的报道不 实。明报星期六晚间通过传真收到两名律师发来的授权声明。六点声明称,纽约时报星期五发表的温家宝家人拥有的27亿美元资产不存在,并称对纽时保留追究法 律责任的权利。

温家宝之子温云松现任中国卫星通信集团董事长。受他委托的两位北京律师均具有美国教育背景,并擅长经济诉讼。

温家宝家人委托的两位律师之一是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白涛。她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康奈尔大学法学博士,曾经为多家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打官司,业务涵盖知识产权、反倾销、企业兼并收购等诉讼。

王卫东律师则是国浩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主要从事电力、能源、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项目融资、外商投资、收购与兼并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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