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2
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周五被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贪污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综合新华社及美联社报道,张春江被控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取贿款共七百四十六万元人民币。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张春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因此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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