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G4G] 非公务员受贿五千元以上立案追诉引争议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近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这条新闻很快便成为网络媒体热点,上万条跟帖显示了空前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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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阿波罗网 on 5/27/10

中国的死刑犯人(reuter)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近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这条新闻很快便成为网络媒体热点,上万条跟帖显示了空前的关注度。 对于这条新法规,许多网民对此表达了疑惑与不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就构成犯罪,那国家工作人员呢?通篇却未见相关规定。他们究竟受贿多少才算犯罪呢?难道"王子犯法与庶民不同罪"吗? 《新京报》上作者杨涛的评论文章回顾说,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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