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星期三

[G4G] 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报道争议的再声明

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
201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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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南周专栏 by 南方周末编辑 on 3/24/10

2009年10月15日,南方周末刊发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报道,在专家采访和采访材料使用方面引发争议。11月30日《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在本报官网上刊出后,刘慧儒先生继续提出了意见,受访的另一专家胡蔚女士也提出了意见。经与刘慧儒先生和胡蔚女士沟通、核实,并向相关的记者、编辑再度调查了解,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上次刊发《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前,虽尝试与刘慧儒先生联系,但未完成沟通,同时也没有向另一受访专家胡蔚女士查询,即根据记者与受访者来往电子信件、见报稿和记者原稿等材料,发表了单方面的调查报告,出现调查程序和部分结论的错误,本委员会特此向刘慧儒先生、胡蔚女士及广大读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请谅解。

二、进一步的查证表明,相关稿件在采编部门处理过程中,编辑与记者由于沟通不足导致内容取舍有所不当,受访专家的自述稿被拿掉,综述稿中对信息源的标注严重偏少,致使胡、刘两位专家的劳动与版面呈现太过失衡,记者存在对专家提供的书面回答消化不够、直接挪用的问题。在此本委员会及相关操作人员谨向刘慧儒先生、胡蔚女士,以及广大读者再次致以诚恳的歉意,并在今后努力避免类似问题。

三、《诺贝尔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一文中不论信息源标明与否,所使用的刘慧儒先生和胡蔚女士的书面答复,其著作权均归两位所有。

刘慧儒先生、胡蔚女士对南方周末的采访报道提供帮助在前,在后又对南方周末提出指正,本委员会深表感谢,并欢迎有更多的人指正南方周末,鞭策南方周末,帮助南方周末,则岂独南方周末之幸,是所望焉!

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
201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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