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指点一下,如何区分对政府的“善意”的批评和对政府“恶意”的诽谤(这里“恶意”的诽谤是指为个人或某集团利益,恶意散布谣言,影响政府决策)。
2009/4/23 蜘蛛 <yangzhizhu@gmail.com>
应当再加一段作为倒数第二段: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官员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官员作为的自然人的行为。既然官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实行国家赔偿制度,那么对官员职务行为的评价也就是对政
府行为的评价,被“诽谤”官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起诉批评者“诽谤”,哪怕批评所立足的事实是虚假的。
杨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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