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

[G4G] 轰赶“和服母女”是“口水爱国主义”

来源:新京报
  作者:熊少游

3月21日下午3时左右,一对母女在武大樱园内穿和服拍照,引来众多学子围观声讨———"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穿和服的日本人滚出去!"至此,"口水爱国主义"又一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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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9-3-24 通过 自曲新闻自动更新 作者:chinaweekly

  表达观点是一回事,禁止他人表达则是另一回事。正如宽容和服的人没权在未经这对母女同意的情况下,迫令她们穿上和服拍照,同样,看不惯别人穿和服的人,同样无权将她们从拍照地驱赶。

  3月21日下午3时左右,一对母女在武大樱园内穿和服拍照,引来众多学子围观声讨———"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穿和服的日本人滚出去!"至此,"口水爱国主义"又一次上演。

  当公权力强制性地以自己的品位代替民众品位时,许多人会不约而同地表示反对。理由很简单:公民有自己獨立的见解与审美的自由,这一切得益于公民个人天赋、审美经验和知识习得,本不应被他者越俎代庖或者剥夺。然而,在社会生活中,的确有许多这样的人,一旦发现有些事物不合乎自己心意,便欲除之而后快。仗着想象中的人多势众,全然不顾他人的体验与感受,无视他人审美的权利或者生活的权利。

  有人说:"你有宽容和服的自由,我也有看不惯和服的自由。"此话不假,如罗素所说:"须知参差不齐乃是幸福的本源。"人类文明之所以异彩纷呈,就在于人们能或多或少做到各执己见,保持自己的獨立性。然而,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坚持言论自由或者保持观点自由,不能基于对他人拥有同等权利的剥夺或强制。表达观点是一回事,禁止他人表达则是另一回事。正如宽容和服的人没权在未经这对母女同意的情况下,迫令她们穿上和服拍照,同样,看不惯别人穿和服的人,同样无权将她们从拍照地驱赶。

  毫无疑问,当年日本军队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不容忘却。就我本人而言,我也一直未忘母校南开以及祖上有天井的民宅曾被日军焚毁。但我亦知道,发生在上一世纪的历史悲剧,同样也是日本人的悲剧,是全人类一起遭受的磨难。与此同时,铭记历史不是恨屋及乌,毕竟,当年遗祸亚洲的日本军国主义,并不能代表今日日本,更不能代表日本自古以来的所有文化。

  当历史翻过血淋淋的一页,回归生活的常态,人们看到日本并非只有战马军刀,它还有《排球女将》、《血凝》、《阿信》,有大江健三郎和川端康成,有黑泽明、《楢山节考》和《东京爱情故事》,有在中國消失异地留存的唐都文化。事实上,从服饰史的角度说,和服便是仿照中國隋唐服式(唐衣)和吴服改制而成。

  不难推断,倘使和服必须做日本军国主义的"文化替罪羊",倘使武大学子还要生拉硬拽、恨屋及乌,恐怕作为武汉一景的武大樱花也将难以保全。樱花是日本的国花,被日本人视为精神的象征,而当武大樱花乃至全中國的樱花被人以"爱国"的名义毁掉,其结果不会是损毁日本文化,而只是中國人被自己人剥夺了观赏樱花的权利;其所见证的,不是他们多有"爱国"精神,而是如何被自己的仇恨左右,丧失了生活的理智。

  一些人声讨一对母女在武大樱园内穿和服拍照,难免让我想起旧时的混混打架。双方动手之前,一方先朝自己脑门拍一砖头,表示自己够狠、有血性。其实,这只不过是自残。不同的是,如今喜爱"自拍砖头"以显示其爱国威武的人,手中砖头拍向的不是自己的脑门,而是身边的同伴。击伤了同伴,威武了自己,而且吓退了想象中的敌人,这样的"爱国主义"又一次只赚不赔。

  来源:新京报

  作者:熊少游


中国报道周刊, 2009-03-25.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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